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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部门查办浙江省首例“网络非法行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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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8: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并无任何行医资质的内退工人,却号称是医学院的客座教授、中医科学研究院的专家。4年来,他将自制的土药,通过网络联系,源源不断地输往全国各地。半年来,省、市卫生部门执法人员奔赴台州、上海、江苏等地调查,在取得大量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对“名医”徐樟土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2.6327万元、罚款8.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立案查处:此案全省首例

  网络非法行医并不少见,但是隐蔽性强,固定证据困难,记者获知,目前全省尚无网络非法行医立案查处案件,这是我省首例查办的“网络非法行医”案,也是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查处案值最大的案件。

  2006年以来,不少胸腔积液和乳腺癌患者,通过网络搜索,进入了徐樟土开设的专科网站。网站上,徐樟土大胆宣称自己是主治中医师、教授、研究员、抗癌研究所助理……一系列荣耀的头衔,将这名巨化内退的工人,一时间吹捧为权威而可信的“专家”。

  衢州晚报披露这一事件后,备受关注,引起了省、市卫生主管部门重视。期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接到了有关病人的投诉,并专门将此投诉转交市卫生局调查处理。由此,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开展调查。

  艰辛调查:历时将近半年

  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卫生执法人员对徐樟土网络行医情况进行了调查。

  “徐樟土非法行医病案登记,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属实的,最早出现在2006年4月。”承办此案的卫生执法人员说,徐樟土开设网站发布医疗保健信息,宣称自己擅长治疗乳腺癌、胸腔积液等病症,并罗列着乳房疾病和胸腔积液各类医案和购药步骤,300多条网上留言记载着各患者或家属咨询、汇报病情、就诊和徐樟土答复、开方寄药等记录。

  在徐樟土的电脑里,保存着500余名患者的诊疗信息,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但都是因为乳房疾病和胸腔积液与徐樟土联系在一起。

  立案以来,执法人员向有明确地址的患者或家属发去协查函和调查表,展开“一对一”调查,短短半个多月就收到了100多份回寄的调查表,但因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有相当部分的患者或家属不能联系上,也有部分患者家属因伤心不愿提及此事,诱导患者。

  还有些患者家属,根本不信任执法人员会依法办案,认为衢州市相关部门肯定会偏袒徐樟土,拒绝了执法人员的调查。由此,执法人员奔赴全国各地进行了艰辛的调查取证。

  患者呼声:严惩非法行医

  对徐樟土的非法行医行为,有不少幸存的病患和家属无比愤怒。河南冯某在调查函上写着:“服药期间,他给患者和家属的经济、精神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和痛苦,要求赔偿损失,严惩非法行医者。”广州的王某在调查函上写着:“经服用后约一周后,病情加重,打电话与徐联系,称需全部服完药才能见效,胡说一通。我此时就认定其是医骗子。救儿子要紧,于是找到钟南山院士,经住院认真诊治,方得以痊愈。由于被徐所骗,险些误了儿子的生命与健康。感谢你们认真执法,为民除害。”

  还有患者说,徐樟土害人不浅,不管什么癌症,千遍一律,全是这些碎草中药,而且在网站上大肆宣扬一些治好的病例。

  查处结果:共有3人受罚

  号称“民间中医师”的徐樟土,有自己的一套“望、闻、问、切”法,而这些竟然都是通过电话、网上邮箱、短信这些搞定的,他连患者的面都没见上,就能开药。

  这样的“名医”,经查其实并没有行医的相关资格,也没有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和医学相关学历。

  徐樟土非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本案涉及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部门移送过程,最后经过法定听证程序,5月31日,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他做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2.6327万元,罚款8.8万元的行政处罚。

  徐樟土的妻子徐某,在狮桥街127号开设诊所。经查,徐某通过向朋友曹某借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非法手段,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依据相关规定,徐某被处罚款8000元,并没收所有药品、器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出借、出租和转让的。因此,曹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


记者:傅云燕

来源:浙江新闻网
发表于 2010/6/26 00: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证没证,只要是骗人的就得打击。
发表于 2010/6/26 07: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忽悠难,没真才实学很难忽悠起来,要想忽悠也先造个假头衔,假证。有证忽悠易,有点知识又有合法牌,忽悠起来更令人难防难辨。相关部门既要鉴管无证骗人,又要打击有证忽悠。很多时候,病人到一些有证的地方花的都是冤枉钱,出的都是冤枉命。

[ 本帖最后由 慧光 于 2010/6/26 07:54 编辑 ]
发表于 2010/6/26 08: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我国卫生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弱智:有证的骗财骗色,没事!没证的救死扶伤,死光!
发表于 2010/6/26 08: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害人的是有证的,有证的连自己就不知道病因去忽悠患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等,就不知道病因,让患者吃高血压药降糖药手术,并恐吓患者说:不吃药不手术你的病如何发展,如何如何严重。不知道病因又是怎么知道如何发展如何严重呢?都是胡扯八道,拿人的生命开玩笑,让人自愿拿钱拿生命做赌注。
发表于 2010/6/26 20: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程序 于 2010/6/26 08:40 发表
真正害人的是有证的,有证的连自己就不知道病因去忽悠患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等,就不知道病因,让患者吃高血压药降糖药手术,并恐吓患者说:不吃药不手术你的病如何发展,如何如何严重。不知道病因又是怎 ...

    对病人来说有证无证确实不能说明什么,证只是一个行业的准入资格而已,就像手术治病人死亡有证就可以,无证可做杀人罪判处!能治好病人是最重要的,不要用一些所谓的科学来蒙人,确实是高血压糖尿病的西药是蒙人的,还让人终身服药。无非是给你个假象而已,血压低了血糖低了 代表什么呢?病好了吗?有效了吗?为何照样中风不断,越来越多,越来越年轻化,糖尿病的并发症照发不误呢?观念思维都被搞乱了,真的到了本末倒置的末世了!
发表于 2010/6/26 23: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管理的不是网络行医,而是网络行骗。

        现在的管理是一刀切,无论有无行医资格都不允许网诊。也就是说,无论大病小病什么病,你都得到医院去走那套固定的程序。

        细究起来,如果按照现在的规定,有同事在QQ上问你:我得了痔疮怎么办? 你告诉他:用马应龙痔疮膏-------对不起,你违法了,没有执照,乱开处方,属非法行医!

        要想让别人守法,首先你制定的法律就得合理、公平,否则,要么茅盾重重,要么早晚会沦为一纸空文。

        当然,网诊也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至少伪造资历,夸大疗效是不应该的。

        多年来,群众要求实施财产公示法,可是,因97%的官员反对财产公示而迟迟不能立法。而管制对老百姓的法律一部接一部。

        窃钩者诛,窃国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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