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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济南市民芦女士因“月经”量减少,到花园路的泉城大药店“看病”。一位中医给她开了7服中药,每服药都含有孕妇禁忌的药材。吃完这些药后,她发现自己已怀孕,担心会影响胎儿健康。近日,她向该药店提出赔偿3万元的要求。
舜网讯 济南市民芦女士因“月经”量减少,到花园路的泉城大药店“看病”。一位中医给她开了7服中药,每服药都含有孕妇禁忌的药材。吃完这些药后,她发现自己已怀孕,担心会影响胎儿健康。近日,她向该药店提出赔偿3万元的要求。
在药店看病起纠纷
5月11日中午,记者见到了34岁的芦女士。她说,4月25日,她发现自己“月经”量较少,“经血”颜色发暗,便来到花园路附近的泉城大药店就医。“4月21日我开始来‘例假’,此后几天一直不正常。我认为是月经不调,想找名中医调理一下。”芦女士说,70多岁的老中医窦大夫给她开了7服中药,让她每天服用一服。如果中药有效果,她会再来一个周期的正常例假。
芦女士说,吃完7服中药,正常的月经一直没有来。5月5日前后,她使用早孕试纸检测,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怀孕期间最好不要服药,我担心中药会影响胎儿发育,赶紧咨询了一位医生朋友。朋友说我之前服用的中药里有三棱、莪术、山甲三味药材,这些药都是孕妇禁用的。”芦女士说,此后,她多次来到泉城大药店,药店坚称没有错误。
是否误诊存分歧
5月9日,芦女士到一家医院做了彩超,诊断意见为“早期妊娠(宫内)”,“医生当时说,我怀孕约40天了。这也就意味着,我去药店看病的时候,已经怀孕20多天了。”“我有一个8岁的女儿,由于丈夫是农村户口,我们可以再要一个孩子,我很担心胎儿的健康受影响。”芦女士说。
5月11日下午,记者与芦女士一起来到位于花园路上的泉城大药店。窦大夫说,当时芦女士因为“月经不调”来看病,他开的药方也是治疗月经不调的。他没有发现芦女士当时有怀孕的迹象。整个诊疗过程,他没有任何过错。
窦大夫说,如果芦女士认为存在误诊,只要能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证明或鉴定报告,他会承担相应责任。“作为医生,应该对病人的情况有一定的判断,而不是我怀疑是什么病,他就按照什么病开药。”芦女士说。
患者向药店索赔
在听完记者对芦女士所做彩超报告内容的详细复述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妇产科主任季相兰说,据此判断,5月9日当天,芦女士已经怀孕约40天了。有些女性怀孕后,胚胎没有完全占据子宫腔,仍会来“例假”。但这种“例假”不是真正意义的例假,只是与正常来例假的时间相似。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5月11日下午,药店负责人韩先生说,虽然目前无法确定大夫是否误诊,但药店愿意与芦女士协商解决此事。最终,芦女士提出索赔3万元的要求。韩先生称先与窦大夫商量一下,尽快给予芦女士回复。
截至昨天下午5点,芦女士告诉记者,药店方面仍没有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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