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方一两究竟折算几克?
中医四大经典之一的《伤寒论》书中所载方剂剂量的讨论,主要围绕张仲景时代的一两到底相当几克的核心问题,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临床疗效。
经方剂量一两折算,有的依据临床用药经验和一般用药剂量,但经不起出土实物及历代文献的考证;有的以神农秤为依据,将其1两折合为1—2克间,亦无出土文物可证,日本汉方学家常用此剂量,在我国则应用较少。目前,临床上据经方剂量一两等于现代重量3克应用。
之所以会出现目前的换算,主要与历史上4位有影响的医家有关:
梁代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然《汉书·律历志》明确规定:“千二百黍重十二铢”,即一百黍为一铢。陶弘景可能将“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的汉制错简或错写为“十黍为一铢”,实为后世曲解《伤寒论》药物剂量之肇始。
孙思邈在《千金方》中转载了陶弘景的错误论述,虽提出疑问,但未纠正,仅加注文:“此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贰两为壹两,今依肆分为壹两秤为定。”
明代李时珍更是在《本草纲目》中明确写出“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汪昂《汤头歌诀》亦有“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原国家计量局编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中“光和大司农铜权”(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此权铸于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从权上铭文可知,此权为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密制的单位量值和权的量级程序,此权当为12斤权,标准重量当为2996克。每斤是2996÷12≈249.7(克)。按照这个重量来折合,1两应该是249.7÷16≈15.6(克)。据此东汉l两合今之15.625克。
可以说,导致汉以后至今与东汉时期药量相差悬殊的原因错在陶弘景,疑在孙思邈,定在李时珍,传在汪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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