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采用以图解图之方法进行解析,因此,本卷之论述均按图4之内容与规律进行分析诠释《辅行诀》中所载之诸方证,并绘制各方证(示意)图。
《医宗金鉴•三十五卷》注曰:“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是五行相生,主生养万物者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复克土,是五行相克,主杀害万物者也。相克则死,相制则生。木亢害土,土亢害水,水亢害火,火亢害金,金亢害木,此克其所胜者也。然我之所胜之子,即我之所不胜者也。我畏彼子出救母害,不敢妄行,承受乃制,制则生化,则各恒其德,而生化万物、无不俱也。假如木亢太过,土受害矣,是我胜其我之所胜者也。土之子金,承而制焉,则我畏我之所不胜,自然承受乃制,制则生化矣。火亢太过,金受制矣,金之子水,承而制焉。土亢太过,水受制矣,水之子木,承而制焉。金亢太过,木受制矣,木之子火,承而制焉。水亢太过,火受制矣,火之子土,承而制焉。五行皆若此也。此所以相生而不害,相制而不克也。而生生化化,万物立命之道,即在于是矣,此五行生克制化之理,不可不知者也。”
《医宗金鉴•三十五卷》又注曰:“假如木亢极,则必害我之所胜之土;土之子金,随起而制木,木畏承受其制,则不敢妄刑彼母也。五行有此承制之道,自相和顺,则生化不病矣。假如木亢盛而无制,则必生胜病;胜病者肝,受病者脾,二经同病也。有胜必有复,有盛必有衰,自然之道也。木盛而后必衰,土之子金,则乘衰必复胜母之仇,是则更生复病也;复病者肺,受病者肝,二经同病也。余脏法此。”(《中华医书集成•第三十一册》中医古籍出版社1999年7月版)
笔者按脏腑泻补、外感天行、开窍急救三类及古今医案方证,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解析。
五(六)脏虚实病症补泻方证图解第一
隐居曰:凡学道辈,欲求永年,先须祛疾。或有夙痼,或患时恙,一依五脏补泻法例,服药数剂,必使脏气平和,乃可进修内视之道。不尔,五精不续,真一难守,不入真景也。服药祛疾,虽系微事,亦初学之要领也。诸凡杂病,服药汗吐下后,邪气虽平,精气被夺,致令五脏虚疲,当即据证服补汤数剂以补之。不然,时日久旷,或变为损证,则生死转侧耳。谨将五脏虚实证候悉列于左,庶几识别无误焉。
《辅行诀》记载辨五(加心包为六脏)脏虚实病症大小补泻方24个,实际每脏有方证4个。於后单列救诸病误治,致生变乱者五脏泻方5个,救五脏诸劳损病补方5个,五(六)脏之病症方前后合之共34方,加上随证加减方36个,总计为70方。本章节只解析前34方。
一、 辨肝脏病证文并方
肝虚则恐,实则怒。
肝病者,必两胁下痛,痛引少腹。虚则 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澹澹然如人将捕之。气逆则耳聋,颊肿。治之取厥阴、少阳血者。
邪在肝,则两胁中痛,寒中;恶血在内,则胻善瘛,节时肿。取之行间以引胁下,补三里以温胃中,取耳间青脉以去其瘛。
陶云:肝德在散。故经云:以辛补之,以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
1、小泻肝汤
治肝实,两胁下痛,痛引少腹迫急者方:
枳实(熬)[金中木]、 芍药 [金中土]、 生姜[木中土](各三两)
上三味,以清浆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不瘥,即重作服之。
解析:
肝实则怒,方用泻肝汤。
“肝实,两胁下痛,痛引少腹迫急者”是病。
肝病用木体,是病为肝木五行中之水亢太过,并伴土亢,克脾土中之火、水。“小泻肝汤”方中芍药为金中土,枳实为金中木,生姜为木中土。以脾土“土体”之子“金体”中之土、木(土体之火生金体之土、土体之水生金体之木),承而制(化解辛木克甘土)之“木体”中之水、土;又怕制土太过而以“木体”之土兼补“木‘本’体”中之土,方证见(图5—1)。
肝实“‘木体’之水太过并伴土亢”是病则用“小泻肝汤”是方,芍药为君药,枳实为臣药,生姜为佐使,化甘除烦,治病去强急。是方一君一臣一佐使。
一为乾为阳,二为坤为阴。经云:孤阳不生,孤阴不长。天三(味,升)、一(升)阳数也,肝实用阳数三、一并泻方,顿服为日一服取阳证以孤阳不长之意泻之,阴阳五行在其中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