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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白话讲--第二篇“改过之法”(二)
面壁
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种种痛苦,彻入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於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白话:善于改正过错的人,在事上改正之前,会先明白其中的道理所在。比如是杀生的过错,那么就要想想,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凡有生命的都会爱惜自己的性命,杀旁的而来供养自己,怎么能够心安呢?何况所杀的那些生命,先要被屠宰,然后放入鼎锅里面煮,种种的痛苦啊,直达骨髓里面。
我们自己的日常饮食,何必要菜肴丰富呢?再好的东西,经过了舌头后也就什么都不是了。青菜豆腐,一样能吃饱,营养也足够了,为什么非要杀害生命来损伤自己的福德呢?
再想想,但凡有血气的生命,都是有灵性的,既然有灵性,那就和我自己一样,同体同生。即便是不能努力修养自己的德行,使之来尊敬我亲近我,可又怎么能加以杀害,使其对我的仇恨无穷期呢?!每每想到此处,就会对着满桌的美味而痛心疾首,无法下咽啊!
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自己是那些被杀的生命,被人杀掉了,还要扔到锅里炸啊煮的,自己怎么想?我看过屠宰场杀牛的录像,每一头牛的眼里都有眼泪,很可怜。看到此处,怎么还能贪图吃牛肉?西北的皮毛交易市场上,如水獭、狐狸等等的动物被活杀剥皮,虽然都是饲养的,可都是活杀取皮啊!很多狐狸被剥完皮后还活着,眼泪汪汪的看着自己和自己的同类!
什么最可怕,人最可怕;什么动物最坏,人最坏。。。。。。。
我们杀生吃肉,为了什么?为营养?动物被杀前身体里都会释放有毒物质,这个有营养?肉类中的营养在非肉类里一样都有。说白了,就是为了我们的这个三寸长的舌头。再好吃的东西,过了三寸长的舌头后就没味道了。可就是为了满足这个三寸长的舌头,造下了无数的恶事,杀杀杀!太不值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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