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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方剂量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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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9 13: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董尚朴

提要:本文依据史料记载,较详细地考证了以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为代表的古方剂量,并就当前有关此问题的主要论点谈了作者的看法。文章指出,《伤寒杂病论》成书年代汉末魏初的度量衡,较新莽时期有所增大,1两约合15.6克,1升约合200毫升。而晋代矫枉过正,剂量明显偏小。关键词:古方  剂量  重量  容量  考证   《上海中医药杂志》1983年第12期发表柯雪帆等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的药物剂量问题》(以下简称“柯文”),指出东汉1斤应折合250克,1两折合约15.6克,1升合200毫升,较为合理,但论证似有不妥之处。后王伊明在贵刊1986年第2期撰文《为古方权量正本清源》(以下简称“王文”),认为古药秤每两合1克左右,最大不超过1.6克,古药升每升合8毫升左右,最大不超过10.4毫升。继尔贵刊1986年第6期刊登顾铭印的《也谈古方权量》,以仲景方为例,指出王文的严重不合理,惜未究所以。笔者对此问题多所留意,现陈管见,兼谈对柯文、王文的看法。欢迎讨论,以期古方剂量大白于今。一一般说来,1840年以前的医方概称古方,但涉及剂量探讨,“古”就应有确指。从现存可信史料及文物来看,《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不仅首次较完全地采用度量衡表示方剂构成,而且集汉前医方之大成,疗效肯定,成为方书之祖。所以古方剂量,当指仲景方剂量。医界一般认为此二书为汉末建安纪年以后张仲景所做,晋·王叔和整理。宋向元、万方等考证出王叔和为魏太医令,师事仲景,亲撰二书内容。由此,考证出汉末至魏的度量衡状况,就可解决古方剂量问题。我国的度量衡制度在新莽时期进行了一次整顿,即《魏书·律历志》所谓“王莽世,征天下通钟律之士,刘歆总而条奏之,最为赅博,故班固取以为志”。班固所著《汉书·律历志》云:“度者,分、寸、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子谷矩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量,十六两为斤。”汉末至魏,度量衡有所增大。《魏书》、《晋书》的《律历志》记载了晋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出“后汉(东汉)至魏尺长古尺四分有余”的事实。魏末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算术》指出“王莽时刘歆斛尺弱于今尺四分五氂”、“王莽铜斛,……于今斛为九斗七升四合有奇”的事实。后荀勖虽制新尺,但“唯以调音律,至于人间,未甚流布,……与魏尺略相依准”。所以才有《晋书》记载的晋元康中“裴頠以为医方人命之急,而称量不与古同,为害特重”,“遂失神农岐伯之正”,要求“改制权衡”,但“不见省”。显然,此所谓“古”最晚是指新莽时期。汉末至魏的权衡增大了多少呢?惜《后汉书》语焉未详,我们来推证一下。重量方面,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一书中依新莽嘉量(标准量器)推算1斤合222.73克,若依《汉书·食货志》所载“黄金方寸重1斤”和现存新莽货尺1尺合今0.231米,及黄金比重每立方厘米重19.32克,可以得出新莽1斤约为235克(现存汉权,最轻为1斤合235.8克,可能为此期之物)。而现存与张仲景同时代的东汉后期“光和大司农铜权”约合每斤250克,每两约合15.6克,比新莽每斤至少增重15克左右,每两增重1克弱。容量方面,现存商鞅铜方升、新莽嘉量、西汉初年的“尚方半”、东汉早期的“永平大司农铜合”均合每升200毫升,东汉中期的“元初大司农铜斗”合每升197毫升,而后期的“光和大司农铜斛”合每升204毫升,比新莽增容4毫升。柯文在列举这些量器时认为差别“很可能是当时铸造技术上的原因”,“不十分准确”,恐非如此。依刘徽所云“王莽铜斛,……于今斛为九斗七升四合有奇”,则至少魏斛每升比新莽增容5毫升。这种差别证实了东汉后期至魏度量衡增大的事实。古代度量衡考证,当然以现存当时文物直接核算为最确。故可以用“光和”衡器、量器直接核算得出,仲景之方的剂量约为1两合今 15.6克,1升合今204毫升(或概取200毫升)。验之临床,这样取量药与水、药与药的比例适当,单味药一次服用量与目前常用量近似、略高(柯文也具体举例说明了这一点)。为讨论方便,将晋唐医方剂量略述如次:陶弘景在南齐末(公元502年)著《神农本草经集注》时指出:“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药升合方寸,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纳)散药勿案(按)抑,正尔微动令平调耳,而今人分药多不复用此。”表明大约在晋末至南北朝时期药物权量增加了分制,即四分之一两。推算可知,其1两为新莽1/10两,为汉末至魏1/10两弱。隋代,据《隋书·律历志》“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古秤三斤为一斤,大业中依复古制”看出,大业纪年以前1两合新莽3两,大业以后与新莽同,略弱于汉末。唐初显庆四年,苏敬《新修本草》云:“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做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悉用今者耳。”这里苏敬搞错了。把“后汉末以来”的所谓“古秤”一斤为二斤的“晋秤”,远小于大业后、苏敬时用的、同于新莽的“今秤”,汉末至魏权量较新莽略增而远不到一倍。因而仲景之方用“今秤”比较接近,比“今秤”增大二倍,水当然“殊少”。所以,说仲景“非复”“已涉今秤”是错误的。至唐玄宗时,《大唐六典》重申了同于新莽的“汤药”权衡。二柯文论证了根据临床常用量估计、根据某种药物测比重推算的不合理性及根据古代货币和嘉量推算的不精确性,主张用古代衡器、量器直接核算,这无疑正确。但认为仲景采用的是新莽制定的、东汉承用的、而不是汉末增大的度量衡,因而错误地解释上引《新修本草》的文字并同意“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是显然的失误。那样的话,仲景方当用新莽权量,即1斤222.73~235克左右,但柯文却用东汉后期1斤合250克的“光和大司农铜权”来核算得出合理结果,可谓歪打正着了。此外,柯文在分析结论“符合医药科学实际情况”时认为仲景方药味少药量大,现在处方药味多药量小,总量相近。笔者认为,药味药量的变化,是方剂学实际发展的问题,不是结论是否合理的理由。再者临床实际也不断变化,即是总量不等,古方剂量是多少还是多少。三王文以上引《神农本草经集注》的文字为依据得出的结论,为南齐权量,非汉末权量,是以末为本、以流为源了。但可以从理论上佐证汉末1两合15.6克的正确性。概王氏亲自做实验所取京郊产黍子较饱满者,正合许慎《说文》所言秬黍体大,那么新莽秬黍中者240粒称量应弱于王氏称得的1.5~1.6克,而新莽1两为2400粒,是陶弘景1两的10倍,即新莽1两应弱于15~16克,随汉末的增大,则1两约合15~16克为合理。药升问题,据《隋书·律历志》记载,南北朝尺度相当混乱,究竟取多大,现难以定夺。而且陶弘景明言是量取散药的,未必量取入剂药物和水。更何况当时已很少使用,在医药史上未产生多大影响,用来探讨古方剂量就意义不大了。至于日本医家所用药量,历来比我国小,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考证的不是汉末度量衡。

王文就陶弘景所云“金银丝绵并与药用,无轻重矣”提出的“药秤”,是南北朝的事情,上引《新修本草》的文字也追忆到这点,但不能随意上推至汉代。王文还谈到有人就“汉代黄金知多少”的问题提出汉代有金秤1两合1.02克,令人难以苟同。若依之,1斤黄金重16.32克,按比重每立方厘米19.32克,比照“黄金方寸重1斤”,则1寸不足1厘米,我们还没见到过这样的记载。以成书东汉的《九章算术》例举的相当普遍的金玉丝绵贸易和《居延汉简》大量以黄金代替货币俸禄的例子中,不仅没见到“专用权量”,倒觉得汉代黄金远不像现在这么紧缺。对仲景剂量长期堙没,而临床处方轻重不同而各有疗效的事实,笔者认为,除与古今药材质量、人体素质有关外,药物间比例可能起较大作用。仲景方的药物比例历来为医家所宗,所以,辣手去沉疴和微风散阴霾同样有回春之功。

(写于1990年12月,原载于《北京中医学院学报》1991年第3期第24~26页)
发表于 2008/2/9 2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种说法,汉方的计量是当时计量的二分之一,如果是这样的话,徐灵胎认为古方是今十之一二是有道理的。
发表于 2009/3/6 11: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称量折合 (2008-07-12 04:19:39)
标签:汉称量 文化   分类:中医类

汉称量折合

五铢钱一枚净重单位3.33克,则一铢当为0.666克。

唐 孙思邈《千金方》中

卷第一 用药第六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此则神农之秤。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依四分为一两,称为定方。”

10黍≈1铢≈0.666克

6铢≈1分≈3.996克

4分≈1两≈15,984克

16两≈1斤≈255.744克

然而孙氏称量是否同汉代之称量相同,尚存疑。

汉方衡制及量值
试论汉唐时期的药用衡制及量值

汉唐时期的药用衡制关系及其量值,特别是汉方剂量古今的折算,是个长期困扰学界的问题。自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出:“古今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今天医家在汉方剂量的折算上多因之,把仲景方的一两折为 3克①,更有主张折为1~1.6克者②。《上海中医药杂志》1983年第12期发表柯雪帆等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的药物剂量问题》,折东汉一两约15.6克。搞清汉方的真实剂量,对于澄清明清以来在汉方剂量上的错误认识,很好地继承古代的文化遗产,特别是继承以张仲景《伤寒论》为代表的汉方医学成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从新莽至唐末的的几百年间,存在着一个相对稳定的药秤衡制,这是汉唐医家代代相传,虽经多次朝代的变迁而沿用不变的药用衡量单位,其衡值也是相对稳定的。汉唐时期的一两折合今制约13.8克。

一、自汉至唐,均采用斤、两、分、铢制
从度量衡发展的历史来看,汉代是我国度量衡的完善时期。《汉书?律历志》首先明确了五量制,即铢、两、斤、钧、石。《律历志》:“权者,铢、两、斤、钓、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二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其衡量关系为: 24铢 =1两 16两 =1斤 20斤 =1钧 4钧 =1石
其后,南朝梁著名医家陶弘景(公元456~536年)在《本草经集注》中说:“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与《汉书?律历志》所记载的衡制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陶弘景的药秤在铢两之间多了“分”,其衡量关系是:6铢 =1分 4分=1两 16两 =1斤;其次,他提出了“分”这个衡量单位的起源,即“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即南北朝时期才有“分”这个衡量单位。
斤、两、分、铢制是不是起源于南北朝时期?东汉张仲景(约公元150~219年),在其《伤寒杂病论》中已经使用了陶弘景所说的斤、两、分、铢制,如:《金匮要略》中“侯氏黑散”。比张仲景晚约一百多年的晋?葛洪(约公元283~363年)《肘后备急方》也使用这个衡制。
隋唐时期的医家沿用汉魏的衡制,《外台秘要》、《医心方》引六朝、隋、唐医家方皆采用斤、两、分、铢制,孙思邈也如此。唐末宋初,衡制发生了变化,医家逐渐采用新的斤、两、钱、字、分制,如北宋?钱乙(约公元1035~1117年)的《小儿药证直诀》,刊于北宋元丰年间(公元 1078~1085年)的《太平惠民和剂局方》都出现了汉唐时期没有的衡量单位“钱”、“字”。那么,张仲景方使用斤、两、分、铢制,是不是现今所见最古的例证呢?东汉早期汉墓出土的《武威汉代医简》中相对完整的方计36个,除了用斤、两、升等衡量、容量单位外,大量用到了“分”,如简42~43:麻黄三十分大黄十五分厚朴、石膏、苦参各六分乌喙、付子各二分,凡七物皆并冶这里的“分”是估量单位“份”③,还是衡量单位,尚需研究。

二、汉唐时期医方中的一两相当于13.8克
隋唐药用衡量单位沿用旧制不变,其量值是不是也随着朝代的变迁,而是汉魏的二倍三倍呢?从苏敬、孙思邈、李时珍到今天的医家,一直对这个问题有争议。我们认为,自汉至唐,药用衡量单位未变;如从新莽始建国(公元9年)起,至唐末昭宗天祐年(公元904年),其间近900年药用单位的量值,也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来说明:
1、南朝依古制,隋唐通行两套衡制,医药用小升小两
《隋书.律历志》在讲到衡量时指出:“梁陈依古称,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梁陈依古称”这句话很重要,郭正忠指出,李淳风提到的“梁陈”,应泛指南朝的宋齐梁陈。“既云‘梁陈依古’,其‘梁陈’之前的宋齐,自必更为‘依古’。”④也就是说,南朝衡制已发生了变化,而药秤则依陶弘景古秤。
隋唐时期衡量的量值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药秤沿用古制不变,通行大小两套衡制。在社会上通行大斤大两的时候,小斤小两即古药秤在金银玉帛及合汤药中运用,两者并行不悖。《旧唐书》卷48“食货上”:“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通典》、《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也明确记载医药用小升小两,其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大小衡制之比是三比一,即大两的一两是小两的三两。孙思邈(公元581~682)《备急千金要方》:“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依四分为一两称(秤)为定。” 孙思邈是生活在隋代和唐高宗时期的医家,他指出,隋人已通行大两,其大小两之比为三比一,他开方用药“依四分为一两称(秤)为定”,即依陶弘景以来医家共用的斤、两、分、铢制,亦即小升小两。
2、唐代医家对药量的标注
唐代医家王焘于天宝十一年(752)完成的《外台秘要》卷31乌麻地黄酒方:六月六日曲四升忘斯油麻六斗五升生地黄四斗,前三味并用大斗大升丹参生石斛牛膝杜仲萆薢生姜各二斤人参八两,以上并药秤秤之。在“代茶新饮方”,中,要求将“右十四味并拣择,取州土坚实上者,刮削如法,然后称大斤两”这里提到了“大斗大升”、“药秤秤之”、“秤大斤两”。为什么要特别标出来呢,因为合汤药用药秤,药量皆为小升斗,小斤两,若需用通行的大斤大两,则需标出。
3、宋代医家对古方剂量的注解
大约以唐末宋初为界,前后的医家开方用药使用的衡制及量值都有很大的差别。汉唐时期用斤、两、分、铢制,宋元以来使用斤、两、钱、字、分制。前者用的是小两,唐末宋初以后用的是相当隋唐时期的大两,两者相差约三倍,所以唐以后的医家读古方时多对剂量加以注释,以示古今的不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隋唐医家用小升小两。如:庞安时(约公元1042~1099年)《伤寒总病论》:“按古之三两,准今一两。古之三升,今之一升。”成书于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朱肱《类证活人书》:“古之三两,即今之一两也;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古之三升,即今之一升也。”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一《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引金?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这些医家非常准确的解释了古今衡量的演变,汉唐时期 4分等于1两,唐以后 10钱等于1两,古今衡制相换算,则 4分 = 10钱,一分等于二钱半。宋之一两约等于汉唐之三两,六钱半乘以三,即朱肱所谓“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4、自然科学史家的考证
卢嘉锡主编,丘光明等著《中国古代科技史?度量衡卷》对汉唐时期各代的衡量值考证结论如下⑤:
朝代 斤 升 两
新莽 245克 200毫升 15.3克
东汉 222克 200毫升 13.875克
曹魏 220克 200毫升 13.75克
晋 220克 200毫升 13.75克
隋 660克 600毫升 大:41.25克  小: 13.75克
唐 662~672克 600毫升 大: 41.4~42克   小: 13.8~14克
宋 661克 41.3克
从上表可以看出,汉魏至隋唐时期一两的衡值,没有大的变化,与文献所记隋唐沿用旧制相符。西汉到唐,一两的平均值是 14.05克,新莽一两最大,为 15.3克,与最小的13.75克相比,相差1.55克。考虑到经方出自东汉,则东汉与隋唐只有 0.025克的细微差别,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汉唐时期的一两折为13.8克应符合实际。

三、经方药量的比较及药与水的比例
1、唐代医家用经方药量与仲景同
隋唐医家用的是小升小两,剂量和汉魏时期没有大的不同。孙思邈《千金翼方》所录《伤寒论》方和张仲景使用的剂量基本一样⑥。这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孙思邈认为古今剂量一样,毋须改动,完全可供当前临床实践用;一是古今剂量虽不一样,但为了存古,不能改动。我们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医家所录方剂是供临床使用的,如果剂量不能作临床使用而不作任何交代,那是不可想象的。唐以后,药用衡制及量值都有很大的变化,所以,宋元的医家,在供临床使用的方书中录用张仲景方的时候,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是交代古今剂量的不同,而后直接录用汉方,如明?许宏《金镜内台方议》:“伤寒方中,乃古分两,与今不同,详载之。铢:曰铢,二十四铢为一两。两:曰两,古之三两为今一两。分:曰一分者,即今之二钱半也。”他交代了古今剂量的不同之后,照原剂量录用仲景方而不加改动。徐灵胎在《伤寒论类方》交代了古今剂量的不同之后,也照原剂量录用仲景方而不加改动⑦。而陈修园等医家在书中未交代古今剂量的不同,则按当时的用量改动仲景方的药量⑧。
2、一两折 13.8克,药和水的比例恰当
分析汉唐医家汤方药量与水的关系,说明汉唐药用一两折今约 13.8克,药量与水的比例关系是合理的。从《千金翼方》中随便抽一汤方看其药量和水的比例。防风汤八味计 19两,“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为三服”。小两小升则:13.8克×19 = 262克 水1800毫升,药水比例合理;如是大两则一副药 798克,药量太大,不合理。王焘《外台秘要》卷十五载南朝宋齐间医家深师的防风茯苓汤方,七味计21两,“以水一斗,煮取三升,绞去滓,分三服”。小两小升则药水为:290克,2000毫升;大两则882克。该方人参三两,如是大两,则每天需人参120克,无理。
隋唐药秤沿古制,近900年间药用衡值基本不变这个结论,不仅要经得起唐人方子的检验,重要的是,还要经得起张仲景方的检验,也就是说,药量和水的比例要恰当,剂量要合理。我们看《伤寒论》中桂枝汤方:前四味药计11两,13.8克×11 = 152克 。柯雪帆先生测十二枚大枣约30克⑨,则总量为182克,水1400毫升,煮取600毫升,药水之比约 1:8,是合理的。如将药量增加一倍,水则太少,或象今天把一两折为3克,则水又太多。葛根汤共七味药,前六味计 16两,13.8克×16 = 221克,加大枣 11枚约 25克,总计246克,水一斗煮麻黄用去二升,八升水为1600毫升,煮取600毫升,药水之比约 1:7。
综上所述,汉唐时期的药用单位及量值,历经数百年而没有明显的变化,自宋开始,采用新的衡制,到了元明,医家在用经方时,药量较仲景已有很大的变动。今天,医家则依据自己的医疗实践改动经方的药量,随意性太大。如果能准确地确定汉方的剂量,分析古今剂量不同的原因,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经方用量,对中医药的现代化及走向国际,无疑有重要意义。



考证关于《伤寒论》中半夏的剂量

作者:黑糊糊

小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甘草(炙) 生姜各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消汤主之。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切 半夏二十铢,洗 大枣四枚,擘 芒消二两?
右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芒消,更煮微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

这个方子,如果我猜的没有错,里面的量正好是小柴胡汤原方的1/3。从这个方子中,可以看出来所有药只用了小柴胡原方的1/3,当然其中半夏也是原量的1/3,这样的话,如果以一两=15.625克来算(柯雪帆和郝万山两位讲考证的量),二十铢就是20/24两,就等于0.83......两,也就是说,小柴胡原方的的半夏半升,就应该是这个量乘以3,就约等于2.5两,也就是说原量的半夏半升,就是39克半夏,这个量,和以前见到的量都有不同,但更接近真实用量,其中凡是测体积的,如果按这个算来,就和现在临床差不多,北五味子半升,最后按现在这种算法,测得30克,麦冬为45克,吴茱萸为24克。以前也基本上是这样用的,煎药的水的量,这样算的话,也就不感觉多了。按现在这个,经过反复测试,测得一升应该为130ml。

石膏,找了不同密度的来测,削成和鸡蛋差不多的大小,实测为75克到130克。(这里面考虑到了现在的鸡蛋和以前的不同,找不同的鸡蛋都做了相应的测量,石膏也用不同质地实测。)
以上的换算,没经过考证,只是看书时的发现,可能存在着错误,但和临床实际用量非常接近。从量上放面的把握,会对治疗上起非常大的作用。
伤寒杂病论》“半夏”用量析衍

陈建杉、江泳

医圣张仲景,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著成《伤寒杂病论》16巻,323方。书中说理深奥,药虽精练,用之临床却行之颇效,因此长久以来是学习中医者必须研读的经典医藉之一,而历代诸多医家对《伤寒杂病论》均进行了研究论述,产生了许多新理论、新发现,但由于学术争鸣及流派的不同,对于书中的许多问题存在着分岐,如有关药物用量问题,汉代用量与如今用量如何折算?历代医家争论不已,如何才能进一步深入的理解张仲景所著此书的原意?

  众所周知,临床中经方的功效发挥是多方向、多因素的。如:辨证论治的准确性、立法、选方的准确性、用量的准确性、配伍环境、炮制方法、剂型、煎服法……等。其中在用量环节上,存在三种分岐,一种是要按照原书的用量,一种是按照原书方中各药的用药比例,一种则是按三因制宜理论及现今用药习惯而灵活变化。第一种按照原书的用量使用:由于医圣张仲景为东汉末年医家,当时的剂量大小与现今用量的折算,以目前而言只能从一些出土的文物及史学、古藉上间接考证得知,但未必符合仲景原意。此外,原书中药味多少、煎服方法及当时的地理环境均与现今不同,也造成原书用量和现今用量的差异,比如:仲景方多药味精炼,故每味药用量较大;而今之方药味较多,故每味药用量较小;且仲景方每剂只作一煎,多数分3次服用,服药量相对较今之每剂多作2~3煎,分2~3次服用的量要少;再如,从环境生态学的考证,东汉时期的气候要比现今的气候更为寒冷,因而感受寒邪的机会相对多见且感寒程度就较重,因此用药偏温且用药剂量较重。第二种按照原书中各药间的用量比例使用:这一用法得到大多数后学者的认可,但方中药物与药物之间所用的单位常不相同,又该如何进行折算其比例呢?至于第三种按照三因制宜理论及现今用药习惯而灵活变化,虽最切合临床实用,但是否能遵从仲景原意,最大程度发挥经方疗效,则有待进一步考证。

  笔者认为,若能遵从医圣张仲景的原意来思考、探索与挖掘,似乎较能加深对原著的理解。笔者在学习原著过程中发现,如能按照仲景原书运用同一味药的用量及与方中各药间的用药比例来加以分析、折算,更能进一步了解仲景用方之间的配伍的变化规律。笔者试以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运用“半夏”的用量进行推导分析,以飨同道。  

《伤寒论》[1]113方中,有“半夏”的正方18首,《金匮要略》245方中有“半夏”的正方加上附方为32首,除去重复方后,则含有“半夏”的方共有44首。

《伤寒论》第96条: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洗,半升) 甘草(炙) 生姜(切,各三两) 大枣(擘,十二枚)
而第104条: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炙,一两) 生姜(切,一两)半夏(二十铢,本云,五枚,洗。)大枣(擘,四枚)芒硝(二两)

由于一两等于24铢,因此我们可以发现,第104条柴胡加芒硝汤的组成和用量为第96条小柴胡汤用量的1/3再加上芒硝二两而成。然而柴胡加芒硝汤中半夏用量为20铢,小柴胡汤中半夏用量为半升,由此可以推知半夏半升等于60铢等于二两半,因此半夏一升等于五两,详论如下:

1.宋․唐慎微《大观经史证类备急本草》[2]所述:“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秤五两为正”的记载。
2.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柯雪帆教授的考证:
半夏半升约重42克,而东汉时的一斤应折合现今为250克,一两折合为:15.625克,依笔者推导半夏半升为二两半约为39.625克,其推得的半夏重量与柯雪帆教授所考证的重量相近。
  3.根据方中各药用量比例与病机来分析:
  《伤寒杂病论》有半夏的方除去重复共有44首,其中半夏用量最大的为二升有1首:《金匮要略》[3]大半夏汤;用量一升有4首:《金匮要略》麦门冬汤、小半夏汤、小半夏加茯苓汤、半夏厚朴汤;用量半升有26首,其中《伤寒论》13首,葛根加半夏汤、小青龙汤、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小陷胸汤、半夏泻心汤、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旋覆代赭汤、黄连汤、小柴胡汤、大柴胡汤、竹叶石膏汤,《金匮要略》13首,厚朴麻黄汤、泽漆汤、越婢加半夏汤、小青龙加石膏汤、栝蒌薤白半夏汤、附子粳米汤、桂苓五味甘草去桂加姜辛夏汤、苓甘五味加姜辛半夏杏仁汤、苓甘五味加姜辛半杏大黄汤、黄芩加半夏生姜汤、生姜半夏汤、《外台》黄芩汤、温经汤;用量二合半有2首:《伤寒论》柴胡桂枝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用量四两有2首:《金匮要略》奔豚汤、赤丸;用量二两有1首:《金匮要略》干姜人参半夏丸;用量20铢有1首:《伤寒论》柴胡加芒硝汤;用量一分有1首:《金匮要略》鳖甲煎丸;用量14枚有1首:《伤寒论》苦酒汤;用量12枚有1首:《金匮要略》甘遂半夏汤;用量8枚有1首:《金匮要略》射干麻黄汤;用量各等分有3首:其中《伤寒论》1首,半夏散及汤,《金匮要略》2首,半夏麻黄丸、半夏干姜散。例如:半夏用量最重的大半夏汤,《金匮要略》曰:胃反呕吐者,大半夏汤主之。(十七․16)
半夏二升(洗完用)   人参三两   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扬之二百四十遍,煮药取二升半,温服一升,余分再服。
如按上述半夏一升等于五两折算,则此方中半夏二升等于十两,与人参三两用量比例为10:3。《金匮要略》云:“趺阳脉浮而涩,浮则为虚,涩则伤脾,脾伤则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可知此证病机为:脾胃虚寒,运化失司,不能腐熟,津亏肠燥,胃气上逆。故治当和胃降逆,化痰开结,益气生津,润燥养胃。由于此证的病机为本虚标实,邪实较重,故以治实为主,方中重用半夏十两,配伍人参三两,白蜜一升而标本兼治。半夏重用,既为和胃止呕为要药,又擅燥湿化痰,开郁散结,胃反呕吐之证得之,可使胃气和而呕逆止;痰饮痞结之证得之,可令痰饮化而痞满消。又由于反复呕吐不能纳谷,而损伤胃气,故配人参益气生津补虚,健脾养胃;白蜜补中和脾,生津益胃,与人参相合,则补虚益胃之功更甚,且蜜性甘缓,能和百药,与半夏合用,还可缓其辛燥伤津耗气之弊。由此可知,全方用量比例符合胃反呕吐,脾胃虚寒,运化失司,不能腐熟,津亏肠燥,胃气上逆的病机[4]。
再如:小半夏汤,《金匮要略》云:呕家本渴,渴者为欲解,今反不渴,心下有支饮故也,小半夏汤主之。(十二․28)
半夏一升   生姜半斤
黄疸病,小便色不变,欲自利,腹满而喘,不可除热,热除必哕。哕者,小半夏汤主之。(十五․20)
诸呕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汤主之。(十七․12)
方中半夏一升等于五两,其用量比例,半夏:生姜等于5:8。
⑴其用量比例符合支饮呕吐致痰湿中阻,胃失和降而见恶心、呕吐、咳嗽痰多、不渴、苔腻的病机。
⑵由于大多医家认为方剂中量大者为君药,如金人张元素有“力大者为君”之说。李东垣说:“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佐使药又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目前《方剂学》教材[5]归纳为:“一般来说,君药的药味较少,而且不论何药在作为君药时其用量比作为臣、佐、使药应用时要大”。因此现行《方剂学》教材中所载小半夏汤用量为半夏20g  生姜10g,然此方主治证为:支饮呕吐所致痰湿中阻,胃失和降,故用半夏取其辛燥之性,辛可散结,燥可胜湿化饮,为治水饮内停最适宜,故为君药。而生姜辛温为温散之品,能协助半夏以加强其燥湿化饮,降逆止呕作用,且呕吐为水饮内停之主要临床表现,而生姜为呕家圣药,因此重用生姜止呕化饮。此外,生姜有解毒之功,能制半夏之悍,以解半夏之毒,此为相杀、相畏的配伍关系,故为臣药又兼佐药之用。故陈修园《金匮方歌括》[6]云:“用小半夏汤者,重在生姜散旁支之饮,半夏降逆安胃,合之为涤饮下行之用”。《金匮要略方义》说:“本方为治疗痰饮与胃气上逆所致呕吐的基础方……方中半夏一药,二着兼顾。陈修园曰:半夏辛则能开诸结,平则能降诸逆,其性燥,更能燥湿化痰。佐以生姜,既可制半夏之毒又与半夏相须为用,共奏化饮止呕之效。”因此小半夏汤方中的半夏为君药是确定的,但若从上面笔者推算的用量关系来看,半夏用量当小于生姜用量,如此则可纠正现行《方剂学》教材所著药物剂量的谬误,更能贴近仲景原意。

  其一,在仲景书中所用各方中,并非量大者必为君药,如:炙甘草汤中,生地黄用量一斤为方中最大,而炙甘草为四两,却为方中的君药;又如:五苓散中,泽泻用量一两六铢为方中最大,而桂枝为半两,但桂枝却为方中的君药。所以虽然一般是以量大者为君,但也并非如此,而是要根据其所治主证来决定君、臣关系,正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7]。

  其二,半夏为辛温,有毒之品,而从目前考证的资料表明仲景当时运用半夏是以生半夏为主,毒性较大,因而重用生姜以制约半夏毒性,以逹到控制药物的毒副作用,起到增效减毒之功。故陶弘景说:“半夏不厌陈久,……,方中有半夏,必须生姜者,亦以制有毒故也。”

  其三,对于单味有毒的中药用量也不宜过重,以免产生药物性伤害,如十枣汤中甘遂、芫花、大戟,均为峻下逐水之品,且皆为大毒之品,而现代药理实验证明单独用每味药量为1.5克时其攻逐水饮之力强,但中毒的严重性则呈等比倍增,若将三味中药同用而每味药物只取0.5克时,则一样可逹到单用单品1.5克时攻逐水饮之功,但此时的毒副作用则大大降低,此即同性毒性共振,异性毒力相制的原理,如此则可以在保障治疗效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毒副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小半夏汤中半夏的用量要小于生姜用量,而其用量比例,半夏:生姜等于5:8是成立的。
  再以半夏泻心汤为例:《伤寒论》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鞕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149)
半夏(洗),半升  黄芩  干姜  人参  甘草(炙)各三两  黄连一两  大枣(擘)十二枚
《金匮要略》云:呕而肠鸣,心下痞者,半夏泻心汤主之。(十七․10)
此病机为:寒热阻结于中焦,脾胃升降失职,胃中痰气上逆。治宜:和中降逆,开结消痞。所以本方所治之心下痞。痞者,痞塞不通,上下不能交泰之谓;心下即是胃脘,属脾胃病变。脾胃居中焦,为气机升降之枢纽,脾为阴脏其气主升,胃为阳腑其气主降。故方中半夏半升等于二两半等于39.625克,干姜三两等于46.875克,黄芩三两等于46.875克,黄连一两等于15.625克,其四药相伍,为寒热并调,辛开苦降的基本配伍形式。半夏、干姜辛温相伍共五两略大于黄芩、黄连相伍的四两,体现了寒热并用,辛开苦降之功。如汪昂《医方集解》[8]说:“苦先入心,泻心者,必以苦,故以黄连为君,黄芩为臣,以降阳而升阴也;辛走气,散痞者必以辛,故以半夏、干姜为佐,以分阴而行阳也。”此外,张秉成《成方便读》[9]说:“所谓彼坚之处,必有伏阳,故以芩、连之苦以降之,寒以清之,且二味之性皆燥,凡湿者为病者,皆可用之。但湿浊粘腻之气与外来之邪,既相混合,又非苦降直泄之药所能去,故必以干姜之大辛大热以开散之。一升一降,一苦一辛。而以半夏通阴阳行湿浊,散邪和胃,得建治痞之功”。

  学习任何事物都有从源到流,从继承到发展的过程与阶段,但现今社会变迁和急功近利思想加剧,造成了本末倒置,舍本求源,使得中医学的发展脱离了自身的思维特点与东方特有的文化背景,造成每年培养的中医人数越来越多,但个体诊疗水平下降;西医能力提升,但中医诊断能力下降;外语能力提升,但古文能力下降……等矛盾,实在令人担忧;反之,大陆以外的地区和国家却不断的在提升中医自身水平,若长久如此,很难保证不出现内地研习中医者要到境外甚至国外学习中医的尴尬局面,不能不引起业者深思。因此如能从经典著作原意出发来探索经方的用量、配伍特点,相信将有助于更好、更深刻的理解仲景用方的配伍意义、组方结构特点、变化原因以及用药配伍比例等,如此才能更好的灵活运用经方,充分发挥经方的实效性,展示深邃的中医药文化。
《伤寒杂病论》药物剂量的考证研究

徐成贺

《伤寒杂病论》成书于东汉。由于东汉距秦始皇开始统一度量衡制不远,秦始统一,虽颁布了诏书实行了强制措施,但各国接受施行实屈不易,被灭诸国各地有的因怀旧或习俗仍沿用旧制;秦始皇统一后在位十一年,至胡亥二世时,已是各地争雄纷起,政局难以把持,三年而亡,可想而知。汉改秦制,仍用黄金与铜钱两等贷币,黄金以一斤为单位,一斤也称一金;铜钱轻重不一,私铸盛行,  自惠帝二年至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93—113年)钱法变了九次,汉高帝废秦半两钱,行榆荚钱,重三铢,至汉武帝时才确定用五铢钱。王莽新朝,屡改币制达五次之多,后光武帝又恢复汉制。由于币制的变更常影响着度衡量值的改变,各个时期铸造的衡器、量器也不标准不规范,加之东汉至今已有1700多年,医学流派及个人的用药习惯不同药量使用的差异性也很大,致使今天不能确定张仲景的用药剂量标准。今结合至目前的研究成果就几种观点论述于下。

一、由实物考证
由于近年来考古工作的进展,东汉时期的度量衡资料、实物日益增多,基本上形成了较一致的看法:
1.度的考证
一尺折合23.1cm,一寸折合2.31cm
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秦与西汉一尺折合27.65cm,;新莽、东汉一尺折合23.1cm。并推断因新莽改制等原因,西汉与东汉的度量衡制不一。邱光明于《中国人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中国古代度量衡器”一节所述: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以秦旧制为统一标准,迄今虽见秦尺出土,而商鞅方升尺可代表一尺之标准,(据上海博物馆实测一尺合23.2cm)。汉承秦制,汉尺出土约60余支,•K度一般在23cm一23.7cm之间,西汉尺以满城汉墓出土的错银铁尺为最精,长 23.2cm,……。
2.量的考证
1升=200毫升,一合=20毫升
有关东汉的容量问题,各方面考证的数据比校的接近。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认为东汉一升为198.1毫升。刘复氏从新莽嘉量上测得1升的容量为200.6349毫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的商鞅铜方升,其容量为200毫升。山西太原发现的西汉初年的“尚方升”(半斗即五升),经装水实测,可容1000毫升。现藏上海博物馆东汉“光利人司铜斛”容量为20400毫升。现藏上海博物馆东汉“元初大司农铜斗”容量为1970毫升。以上量器可能是受当时铸造技术的限制,不够精确。现藏南京博物院东汉“永平大司农铜合”容量为20毫升,从时间、主持、质地皆较精确。邱光明于《中国人百科全书中文物•博物馆》中“中国古代度量衡器”一节说:“秦量器,多为椭圆形带单柄,器壁上都刻印(戳式印信)统一度量衡诏书,单位容量为每升合200毫升。”“汉量器,以新莽所造标准器为代表,除新莽嘉量外,还有开始建国时的铜斗、铜升、铜合、铜撮,每器皆制作精美,刻烙详尽,新莽量器每升约200ml。东汉量器以大司农颁发的为标准器,有大司农铜斗、铜合等。这类器物上都有一凸出来的方框,框内可镶‘检封’,单位量值每升约200毫升。据以上实物数据情况得出:东汉1升=200毫升,一合=20毫升。   
3.衡的考证
东汉一斤=250克左右,一两=15.625克
(1)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据清末吴大徵对秦汉古钱币自名重,如“秦十两”、“汉五铢”校得秦汉、新莽时期度量衡值,又从新莽嘉量校得新莽时期度量衡值,及当时少数秦权实测等数据,推演出秦与西汉一两折合为16.14g;新莽、东汉一两折合13.92g。   
(2)邱光明于 “我国古代权衡器简论”一文中收集大量秦汉权器资料,其中秦权37仆,西汉权16件,新莽环权15仆,东汉权24仆。并将各时期权量值一一列表,比较分析,结论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中“中国古代度量衡器”一节说:秦权,所见权有三、四十件,以铜质权占绝大多数,每仆上都刻有40字诏书,量值基本统一,每斤重约250g。汉权,以西汉宫权为代表,权上多标明自身重量,西汉权单位量值统一,每斤重约250g。新莽铜权均为环形,出土铜权多刻有‘始建国三年(公元9年)正月酉朔日制’,有的还刻自身重量,折合每斤在240—250克之间。东汉绝大多数为铁质权,每斤在200--270克之间,单位量值很不统一,已大大超出一般充许误差范围,单位量值的混乱(即权的重量已不都是斤的整倍数)是东汉多数权已从法码化为秤砣的标志。
在其收集的东汉权24件,其中仅一件铜权,即“光和大司农铜权”。查《中国度量衡图集》此权制作精良,权身有一镶“检封”的方穴,旁刻有铭文:“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桷斗桶,正权概,特更为诸州作铜称,依黄钟律历,九章算术,经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都同。光和二年润月三日,大司农曹棱,丞淳于宫,右库曹椽朱音,史韩鸿造,青州乐安郡寿光金曹椽胡吉作。”光和为汉灵帝刘宏年号,光利二年即公元179年,时间与张仲景同时代。从铭文可知,此权是当时的中央政府为再度整顿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此权重3996g。当为十二斤权,据此折算单位量值每斤249.7g。当为东汉时期量衡的标准。
(3)张先得“记各地出土的金饼——兼记汉代麟趾马蹄金”一文,收载从1951年至1983年全国出十的战国至秦汉时期金饼共31批,216件,逐一编号例表登记,其中最有价值的是有自铭重量的13刊:,皆为汉代金饼,其单位每斤都在249.5—253.69g之。
(4)易水于“我国古代、近代计量法制概述”一文中,按黄金、水的比重计算。《汉书食贷志》:“黄金方寸为一金”。黄金的比重为19.3g,汉代出土黄金检测纯度高达99%,一寸为2。31cm,计得汉代重为237.9so又如用水的比重为衡量基准,《后汉书礼仪志》:“水一升,冬重十三两,”计得尔汉一斤重为246.5g。   
(5)柯雪帆的考衡根据为与上述邱光明所指的东汉唯一一件铜权“光利人司农铜权”是同一刊:铜权。他按秦汉衡制在250克左右计算,一两=250克÷16=15.625克。(上述衡的数值标示即从此)

二、医药学家的考证认识
1.古代医家:
(1)北宋•庞安时《伤寒总病论》:“按古之三两,准今之。   
(2)金•刘完素《素问玄机原病式》:仆景之时四升,乃唐宋之时一升。   
金•李东垣注《名医别录》:“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3)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明•张景岳《类经》:“古一两为六钱。”   
(4)清•徐灵胎《医学源流论》“今人以古人气体充实,故方剂分量甚重,此无稽之说也.自三代至汉晋,升斗权衡虽有异同,,以今较之,不过十之一二。”   
清•汪昂《汤头歌诀》:“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5)章太炎:“汉之一两,当今之四钱二厘九毫半。”
唐高机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第一次铸造开元通宝铜钱,作为通用的法定贷币,并用铜钱一枚的重量作为衡的单位,称为一钱,来代替以铢为单位的旧制。因此就形成了斤、两、钱、分的衡目,而分、钱、两之间为十进制,但仍以十六两为一斤。经宋、元、明、清、至1979年以前一直沿用;自1979年1月1日起实行以克为为基本单位的国际公用制,1公斤=500克,1两=50克;合唐之制为:1斤=500克,1两=31.25克,1钱二3.125克。若以此对上述医家所述的衡值进行换算,可分为大致三种情况:一为同于现在常用量的古一两二一钱’3.125克;一为以张景岳为代表的大量古一两二六钱二18.75克:一为介于二者之间的古三两合一两,一两二六钱半÷2=3.125克*6.5÷2=10.15625克。但多数持古之一两合今之一钱,并运用。
2.日本汉医家:   
(1)小岛学古《经方权量考》:“两者三分四厘八毫也”(按清制约为1.3g)。两等于37.31g计
(2)平井《古方分量考》认为一两等于二分五厘(按清制计约为1.0g弱)。
(3)清水藤太郎《国医药物学研究》:“一两二1.42g'’
(4)大冢敬节《药物的权量》:“汉制一两,合今1.3g,一升合今200ml。”
(5)矢数道明《汉方处方临床应用解说》仲景方基本上按一两二1.33g折算。
(6)日本《第三改正日本准药局》:“1两二2 go”
3.“药秤”及累“黍”计量”:
(1)关于有无“药秤”: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这关系着是人量、小量之争,这由陶弘景的一段话引起,也涉及到累“黍”的计量法。陶氏于《本草经集注》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柜黍之制,从来增之已久,正尔依次用之。但古秤皆复,今南秤也。晋秤始后汉末已来,分一斤为二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仆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仅从这段文字看,支持有“药秤”的说法有三点:一、陶弘景为南朝梁时人,据考证南朝的重量是不小的,1斤在250克以上,但此所云重量是很小的,“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即一两二10x 6x4二240粒黍重(约1克)。可能是指当时的药秤量;二、其所云臼晋就有一种起于后汉的晋秤“药秤”,是把一斤分为二斤(秦汉一斤约250克,此则约为125克),专用来称金银丝绵与药用的;三、认为仆景川的是当时小秤“药秤”,如云“古方唯有什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殊少”。但未找到其他支持的次料。   
(2)累黍计量:“黍”为北方的粘小黄米,与“粟”不粘小黄米稍人,个粒均匀。古代度量衡定制多以“黍”为标准。•多少黍为一铢,基本上有两种说法:一为100黍为1铢,一为10黍为1铢,相差十倍。但大多基本上是100黍为一铢,如《礼记•儒行》:“虽分国,如锱铢”,疏:“十黍为参,十参为铢,二十四铢为两。”《汉;口•律历志》“权者,铢、两、钧、斤、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仑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即:12铢=1200黍,1铢=100黍。1两=24铢=2400黍。240黍斗克,则1两二10克:1斤’160克。   
(3)黍重的现代研究:王伊明根据对马王堆一号暮出土植物标本的研究,汉代黍子的形状大小现代的黍子基本一致。马王堆山土黍子:呈K椭圆形,顶端稍尖,粒长2.48±0.14毫米,‘K宽之比为2:l,经二千年的实验风干法,测得240粒饱满者合1.5—1.6克,不饱满者合0.8—0.9克,平均为1克左右。   
(4)累黍测重却分大小两的不同:至唐朝仍沿用以累黍为标准的方法并提倡刚大制。唐玄宗时修订的《大唐六典》:“凡权衡,以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即小制:1两二2400黍=10克,1斤二160克;大制:l大两--1603二30克,1斤二30克x16两二480克,基本同现行的一斤。但唐朝渐以铜钱为标准替代黍。   
4.中医教材和辞典的折算:   
(1)李培生古今剂量折算表:东汉一两折合为3克,一升折合60 ml至80 ml,或18克至30克。   
(2)许济群主编的《方剂学》古方药量考证表:秦和西汉一两折合为16.14g,一升折合170ml;新莽和东汉一两折合13.92g,一升折合100 ml。而对东汉仲景方剂量并未按此折算,且没有规律,随意性大。如小青龙汤:麻黄三两(9g),芍药三两(9g),细辛三两(3g),桂枝三两(6g),五味子半升(3g),半夏半升三两(9g)。而栝楼薤白半夏汤用半夏半升却折合12g,半夏厚朴汤用半夏一升也折合12g。   
(3)彭怀仁主编的《中医方剂大辞典》古今度量衡对照:秦和西汉一两折合为16.13g,一升折合342.5ml,一尺折合27.65cm,:东汉一两折合13.92g,一升折合198m1,一尺折合23.04cm。《中医名词术语解释》、《简明中医辞典》、《中药大辞典》等与之同。   
5.现代医家的考证研究:   
(1)陈家华等据《金匮要略•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篇乌头桂枝汤方后煎煮法,“右一味,以蜜二斤,煎减半,去滓,以桂枝汤五合解之,令得一升……。”认为1斤蜜的容积为0.5L(五合),按东汉一升合今之198ml,则0.5L为99m1。又测得生蜜比重为1.27g/推得东汉一升合今之126g,一两合8g弱。
(2)李铁君根据《中国度量衡史》记载,认为东汉一两合今13,92g,一升合今198义根据张仆景用药习惯每一剂药分三服,得山一两合今4.5。
(3)刘云按尔汉承新莽制,以新莽嘉量和东汉光和火司农铜权等文物为据,得出尔斤等于250g,一升合200 m1,一尺合23cm。
(4)贾文成等>H“秦十两”钱、秦权、马干堆一号汉暮出土的部分容量及西安、芜湖、山东等地出十的文物考证,得出尔汉一斤合今250g,一升合200 ml,一尺合23cm。   
(5)畅达等把张个IJ景方中的以量器或个数计量的28昧药物,分别按《伤寒论》教材的一两折今3g与柯雪帆等的一两合今15.6g进行比较,赞同柯氏数据合理。   
(6)心小峰根据近代不少专家学者的考证,汉代用量与近代用量换算,基本上可按之比来换算,即:汉之一两,相当于现代的两钱(6g)左右。
(7)朱文惠等根据唐《新修本草》“谨按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测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耳”一段文字,推断张仆景时代的药秤是“复秤”,即仅为当时衡量二分之一的“小秤”,按当时衡值1斤为250g,故仆景时药秤一斤为125 g,一两为7.8g。   

三、对确定剂量存在的看法   
1.虽改朝换制,实际用药量延续稳定: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虽朝代变更,度量衡制变化,人们对药物的实际用量基本是稳定延续的。这是最重要的事实,不依任何政令利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比如,自1979年改用公制后,现在用药都用克,但仍是把改制前的用量换算成改制后的量,3克、6克、10克、……30克地用,3克、6克、10克就是按照过去的一钱、二钱、三钱,30克就是用的16两秤的一两,谁也不会把用中药的一两认为是50克。故古之一两今之一钱的说法,按一两:3克计药量,还是合理的。  
2.药量制与社会的上称重不同:  
自古就有两种衡制和药秤的认识,如在汉以黍定衡制的史料中,就有十黍为一铢和一百黍为一铢两种。陶弘景说的有一种晋秤把一斤作为二斤来秤金银丝帛与药等精细之品,也是指的药秤制。孙思邈认为有药秤,《备急千金要方》序例中言:“此神农之秤也。吴人以贰两为壹两,隋人以叁两为壹两,今以四分为壹两秤为定。”说明药秤与社会上通用的秤衡不同。不能因为实物及出土实物皆为通用的衡制物就否定药秤的存在。就现在用药治病与社会上交易药材来看,完全是两种形式,用药治病一两就是按三十克,商品交易是一两按50克制。   
3.一斤=250克左右,一两=15。625克不符合用药实际:
东汉一斤=250克左右,为东汉社会上通用的衡制,这可由出土的自名衡器所证实。若依此标审视张仲景的用药及方中药物比例,则显不妥。如仲景用柴胡皆为半斤,小柴胡汤中柴胡为125克,半夏为45克,小青龙汤中细辛为45克,炙甘草汤中生地为250克,随便配一剂药都如兽用。若从数目量、拟量、服药量等上看,什景的用药量并不大:如用枳实,小承气汤仅三枚,厚朴大黄汤用四枚,人承气汤才用五枚;用附子,回阳救逆之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仅用一枚,强人才用大者一枚;用半夏,射干麻黄汤才用八枚。从拟量看:如升麻鳖甲汤,鳖甲为方中主药,才川手指大一片;葶苈大枣泻中之葶苈,才用捣后如弹丸大一枚。从服药量看:仆景常言如小豆人、如兔屎大、如梧桐子大、弹子火,服/L枚,/J,95人能多人?兔屎人能多人?梧桐子能多人?如人黄庶虫丸,“右十二味,末之,炼蜜利丸小豆人,酒饮服五丸”,小豆人,且为十二味药组成,又炼蜜为丸,可见每丸中一味药的量很少。
4.按陶弘景所云之制太小:
1两为1克强,1斤为16克强。日本学者主要就此计算而来,1两在1—1.6克之间,现在仍在按此实用,也取得了好的疗效。不过,在同一张方中,与数日量、拟量的药物比较,药物间的比例在方剂协调性上看,显得太小,故有待研究。   
5.东汉药秤为1斤=83.335克,1两;5.2克计:
汉时虽以五铢钱为衡制标准,由于各地私铸猖行,把锡、铅、铁等掺入铜中,而黍粒均匀,故也以黍为衡制标准。若按《汉:口•律历志》所载1铢二100黍,1两二24铢二2400黍,16两为1斤计算;按干伊明对黍的实测240黍二1克为标准(实为1.1克),则东汉社会上的衡制应为1两=10克强:1斤二160克强。依此再按陶弘景所述的起于汉末的称金银丝帛与药的药秤,分一斤为二斤的标准计算,则此药秤当为80克一斤,一两=80/16二5克。若按唐朝之前的大小两也可以换算得到1斤=160克强,即在唐朝定一斤合现在之500克废铢用钱作单位之前,一直是分大、小两的,一人两等到于三小两,则小两之制的一斤应为500/3=166.67。再发陶弘景所述的药秤分一斤为二斤计算,则1斤=83.335克,1两二5.2克。
6.一尺折合23.1cm,一寸折合2.31cm:
1升=200毫升,一合=20毫升:基本上得到得到认可,可按此使用。但只是就个别方剂的用量提出疑问,如治肺阴虚咽喉不利的麦门冬汤,麦冬七升,半夏一升,按1升=200毫升计算,药量又太大,故仍值得研究。
发表于 2012/6/25 0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怎么没有定论啊。
发表于 2012/6/25 17: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火神派“的病案书上说经方如果按照每两13——15克用药效果好较。
发表于 2012/6/25 17: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火神派“的病案书上说经方如果按照每两13——15克用药效果好较。
发表于 2013/6/21 0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柯雪帆的考证,仲景时一斤约248元,一两约15.625克,一升约200毫升,还是准确的。结合汉以前,开一剂药方,实为三副药的量,则一分为三,汉代方剂与现代临床常用量,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发表于 2016/7/13 0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秋月儿 于 2016/7/13 02:40 编辑

晕, 有没有个大致简单些换算公式啊?
发表于 2016/7/15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相当重要,我绝对国家应该出人力物力去好好研究考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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