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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县医院药品回扣案的剖析
一个并不算复杂的药品回扣案,涉案干部、医生和职工竟达50多人,占医院总人数约四分之一!记者追踪不久前被处理的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阳城医院”)系列药品回扣案,发现医院药品“回扣链”之长,使人忧虑。
链首:收钱多到做噩梦的药剂科主任
“收的钱太多了,我晚上总梦见自己掉进一口井里,怎么也爬不上来。”阳城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马元土被捕时竟“如释重负”。他被阳城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检察机关认为量刑过轻,已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因握有药品采购大权,药剂科长自然而然成为“回扣链”的首端。马元土仅在2003年到2006年初就收受贿赂60余万元。
据阳城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较早“打入”阳城医院的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臧绍朋(已判刑)2003年向马元土行贿5.5万元,2004年为8.5万元,2005年则增至9万元。而晚些获准进入阳城医院的安徽亚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员高海亮、高建彬(已判刑)则“后来居上”——2003年至2006年,共向阳城医院销售药品金额为520余万元,而给马元土个人的回扣则高达36.3万元,回扣比例已近7%。
供货商们给马元土送回扣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将钱放在马元土办公室内一张床的被子下或床头柜里,然后故作无事地与视而不见的马元土道别。2006年3月,马元土将其中50万元以其内弟郎红胜的名义投资到一家水泥厂,其余则用于装修房子等开支。
从医生、会计到保管:“回扣链”节节延伸
在药品供货商看来,仅“搞掂”药剂科主任显然不够,于是“回扣链”就节节延伸。
作为阳城医院会计,陈红梅(已判刑)的职责是制定医院全年收入预算和支出计划、银行结算等,似乎与药品买卖并无干系。药品销售商为了能及时办理汇款,不影响资金周转,也把她列为“回扣链”中的一环。仅在2005年到2006年3月间,陈红梅就多次收受回扣共6.4万元。
同样与药品销售联系看似微小的库房保管,也是“回扣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因负责办理药品入库等手续,仓库保管员赵立新(已判刑)于2005年至2006年3月间收受回扣5.4万元。
医生所得回扣的多寡则由其开出的处方中药品数量决定。阳城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董志诚说,药品积压时,销售商就会提高医生回扣比例。由于牵涉医生人数众多等原因,阳城县检察院未对医生立案侦查,只限令阳城医院医生在48小时内将所收回扣上交。阳城医院院长陈益民告诉记者,50多名医生如期交出了回扣共计50余万元。
“公布的回扣数额和涉及人数都是很保守的数字。”董志诚说,被查处的两家药品企业所售药品只占阳城医院药品总量的一半。
忧思:拿什么来“修复”医德
阳城医院系列药品回扣案案发后,阳城医院乃至晋城市所有医院立即大幅下调了药价,阳城医院药品销售在医院总收入的比重由最高时期的49%骤降至29%。医院对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或可能有回扣的新特药品,一律停止进货。医院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将对医生和职工加强教育引导,“修复”被回扣败坏的医德。
然而这些措施似乎并不足以唤醒一些医生的医德。
接受采访时,阳城县人民医院一些医务人员坦言收回扣有违职业道德,有悖“人民医院”的名号,却同时含蓄地表示“没办法,我们出去看病也有同样的遭遇”。言下之意,他们也是受害者。由此可见回扣危害之广。
山西省社会学会副会长李美峰说,回扣、红包现象屡禁不止使人忧虑。拿什么来“修复”医德,教育引导是鼓励“自律”,而“他律”也必不可少,比如建立医德档案,对医德医风状况实行患者参与并监督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经济利益挂钩;同时还要借助于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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