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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六元正纪大论》
人与自然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临床上必须根据季节气候的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所谓“法时而治”。一般来说,炎夏酷暑,不宜妄用温热药,严冬腊月,又当慎用寒凉药。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感受风寒,病邪在表,必用辛温之麻黄、桂枝以解表,虽夏令之热也不避忌;如实热郁结于内,须用大黄、芒硝、芩、连以攻之,虽冬令之寒也不忌讳。正如张景岳所说:“中于表者多寒邪,故发表之治不能远热,夏月亦然;郁于里者多热邪,故攻里之治不能远寒,冬月亦然。”所以在治疗疾病时,应以病证为主要依据,参照时令之寒热,灵活运用,审慎处方,才能收到预期之疗效。若拘泥于冬不宜寒,夏不宜热,不辨病之寒热虚实,滥用攻发,必致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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