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居士 发表于 2012/4/19 14:11
如果完全相信三世因果,是不是就应该对善不得善终熟视无睹。而对恶人作恶则纵任之。因为一切自有因果。
我 ...
會犯這樣罪的人一定不信因果﹐更不信三世。如果了解三世因果﹐應該不會得出你說
的那樣的結論﹐應該是相反。首先﹐如果人人信三世因果﹐誰敢冒無量劫被追捕或各種可能的報應而犯罪? 人人奉行因果﹐這樣的事根本沒人去動念頭﹐哪會有人去做? 有病能治固然好﹐但不如無病﹐ 百戰百勝不如太平無戰﹐此聖人治未病之高招﹐除此, 天下安能坐享太平?
再則﹐一切法律制裁﹐其原則不在因果之外﹐殺人償命既是法律公正的體現﹐更是因果的根本。一切正當的法律規則正是根據因果的精神來制定的。所謂欠錢還錢﹐欠命還命﹐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本之因果律﹐付諸法律。若把因果律和公平正義對立起來﹐明顯有邏輯錯誤或對因果律的根本誤解。
其三﹐若身為執法人﹐務需努力盡責﹐把罪犯捉拿歸案﹐體現因果律的公正性和法律的尊嚴﹐不努力就是失職。然﹐"正義感"是一回事﹐警局能否破案又是另外一回事﹐很難強求警局必須破所有這樣的案。 也有可能警方盡力了﹐而捉不到罪犯﹐或能捉到而無法起訴﹐這樣的案比比皆是。這是現實﹐沒有人會無動于衷﹐但罪犯有可能現世逃脫﹐你能怎麼辦? 要不你去破案?
其實﹐警方捉不到﹐罪犯還是逃不掉懲罰﹐這是人間法律之上的法律﹐是天道的法律﹐相信這一點﹐天下人就不會犯罪了。不信這一點﹐世道會越來越壞﹐這個案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信不? 現在有這樣的社會問題﹐就是當初廢因果說的後果。很多人以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或覺得可以逃避法律制裁﹐故什麼都敢做。如果知道因果報應不爽﹐既使有人倒貼他再多的錢﹐認他作祖宗﹐送再多的二奶﹐他也不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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