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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餐馆吃饭,来一杯秘制的“药酒”,这在重庆人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但“秘制‘药酒’用的这个酒我们可以管,这个药材是否安全,搭配合不合乎食用标准,值得关注。”市商委主任周克勤说。
昨日,在“全市商贸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全市的餐饮、零售、药品等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共计200多位负责人承诺,“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杜绝假冒伪劣食品”。
自制“药酒”常变毒酒
符合标准的“药酒”,因为其独特的治疗、保健功能,深受一些市民的喜爱。而一些餐馆,也相应地推出了他们自制的“药酒”,而且销路也很不错。
“老百姓自己在家自制的‘药酒’我们不好管,但餐饮企业自制的‘药酒’,安全性值得关注。”周克勤说,依照商贸部门的职责,在监管行为中,餐馆在制作药酒时,对于基酒的质量可以管,比如,这个基酒是否是合法取得购买,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酒。
不过,近年国内各地频频爆出的“药酒变毒酒”案例中,造成食用者中毒的根本原因,绝大多数都是错误选用了泡酒的药材,或是用一些所谓的民间偏方,自己随意搭配一些药材,用于泡制“药酒”。
禁用“中药配方”泡药酒
究竟什么样的“药酒”才能喝?在泡制“药酒”时,又该选用哪些原材料呢?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餐馆在自制‘药酒’时,只能选用‘食药两用’的材料用于泡酒。”
所谓“食药两用”,是指,既属于食品,又适用于药用的材料。比如,我们所熟悉的红枣、枸杞、人参、蛇等。
“具体的‘食药两用’原材料,国家卫生部发布了一个标准目录。”按照市食药监局提供的信息,我们在国家卫生部网站找到了最新一期的“食药两用”目录(见上表)。
在有的餐馆,顾客有时也会对他们自制的药酒安全性提出质疑,但一些餐馆则称“我们选用的是纯中药材,是请的某某中医专门开的配方”。对此,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餐饮企业自制药酒时,不能采用‘食药两用’外的药材作为原材料,即便请专家开出的‘纯中药’配方也不能用于泡制,市民发现这样的现象,可以向当地食药监部门举报。”
“监督员”将入驻屠宰场
近一段时间以来,尽管我市销售的猪肉,没有出现“瘦肉精”问题,但猪肉注水现象偶有发生,对此相关部门已经高度重视。昨天的大会中,周克勤说,商贸部门作为生猪屠宰场的监管部门,将派驻“监督员”进场监督。
据悉,在主城区有1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近期,市商委将选派24位“监督员”,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每个定点屠宰场派驻两名“监督员”,确保每一头猪在屠宰前,必须停食静养至少12个小时。
此外,对于主城区外的生猪屠宰场,市商委也将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和整顿。周克勤说,“通过这次的清理和整顿,全市170多家机械化屠宰场和670多家手工屠宰场,将进一步整合,尤其是要取消一批缺乏资质、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
承诺杜绝有害食品上市
“我们承诺,将严格自己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杜绝非食用添加剂、有害物质进入食品流通上市。”昨天的会议中,参会的餐饮企业、零售商、行业协会等200多位企业与行业协会负责人作出了承诺。
周克勤说,在接下来的打击食品安全行动中,市商委将围绕全市的餐饮、零售、屠宰等商贸流通行业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市民若发现商贸流通领域出现假冒伪劣食品,可以拨打“12312”举报电话向商贸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卫生部公布三批目录,“食药两用”才可泡酒
第一批
乌梢蛇、蝮蛇、酸枣仁、牡蛎、栀子、甘草、代代花、罗汉果、肉桂、决明子、莱菔子、陈皮、砂仁、乌梅、肉豆蔻、白芷、菊花、藿香、沙棘、郁李仁、青果、薤白、薄荷、丁香、高良姜、白果、香橼、红花、紫苏、火麻仁、橘红、茯苓香薷、八角茴香、刀豆、姜(干姜、生姜)、枣(大枣、酸枣和黑枣)、山药、山楂、小茴香、木瓜、龙眼(桂圆)、白扁豆、百合、花椒、芡实、赤小豆、佛手、杏仁(甜、苦)、昆布、桃仁、莲子、桑椹、莴苣、淡豆豉、黑芝麻、黑胡椒、蜂蜜、榧子、薏苡仁和枸杞子。
第二批
麦芽、黄荆子、鲜白茅根、荷叶、桑叶、鸡内金、马齿苋和鲜芦根。
第三批
蒲公英、益智仁、淡竹叶、胖大海、金银花。
记者:罗强
来源:华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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