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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首次把中医传统的“带徒弟”上升到法规层面以师承形式培养中医人才。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中医处获悉,由市卫人委等五个委、局共同搭台、出资,深圳市第一期中医药“师承”培训班开课,一批名老中医与中青年中医骨干结成“师徒”关系。同时,这批名老中医与徒弟将每对挂点一个社康中心,把优质的中医服务送入社区居民身边。
中医药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在长久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师带徒”的传承模式。近年来,“师带徒”渐渐呈弱化趋势,为了继承名老中医精湛的医术、经验和“绝活”,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特别以法规的形式对“师承”进行规定。
在中医“师徒”培训班中,汇聚了深圳许多德高望重的名老中医,他们以签约的形式承诺,将在连续3年内,向“徒弟”传道解惑,而“徒弟”将定期接受考试,并撰写专业论文。
在培训班开课仪式上,深圳市卫人委副主任许四虎在讲话中对这批精心选拔出来的“徒弟”说:“你们不仅要学到师傅的"绝活"、精湛的医术,更要把名中医身上的优良品质和道德发扬光大。”
记者:王雅
来源:深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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