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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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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李敖的真面目
44年前,26岁的李敖在《文星》杂志发表一篇《老年人与棒子》的杂文,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在台湾思想文化界搅起了一次次波澜,是《文星》给李敖提供了表达的平台,还是李敖成就了《文星》?多年来,海峡此岸的读者听到的都是李敖一个人的独白——“多少浮云世变,使我觉得,为文星而作战的人,如今只剩下我一个。风雨如晦,水深浪阔,我再做多久也不知道,但是,我不会终止,我不会背弃文星的理想,我总朝前去了!”我也曾经一再地被这番经典式的表述所感动,李敖从《文星》出道,为《文星》入狱,他几乎成了《文星》的化身,是“文星”理想不折不扣的捍卫者。李敖先是以反传统、反权威的激烈姿态登上台湾文坛和思想舞台,接着又以反国民党专横独裁的“斗士”形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长期以来大陆这一边所知道的就是这样一个李敖。然而,李敖最近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明白地指出,如果自己留在大陆,那一定是另一种玩法,他自称可能就是另一个王洪文,他说自己才不会那么笨。
真实的李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性格中的缺陷、他人性中阴暗的一面、围绕着他的那些是是非非……这一切我们所知甚少,乃至一无所知。南京作家范泓的最新出版的《与李敖打官司》(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撕开了第一个口子,使我们通过文星书店和《文星》杂志创始人萧孟能与李敖的恩怨纠葛、官司成败看到李敖的另一面,或者说另一个李敖,一个“斗士”之外的李敖。
大陆读者往往是从李敖的笔下知道萧孟能其人的,其实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湾出版史、期刊史乃至思想文化史上萧孟能都是一个无法绕过的人物。他是国民党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的儿子,却有着满脑子自由的思想,1957年他创办《文星》杂志,1961年大胆起用青年李敖,挑起“中西文化论战”,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发表大量有锋芒的思想批判和社会批判文章,终于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在出了98期之后于1965年12月被查禁,1968年4月,苦心经营了18年的文星书店也被迫关闭,“文星”的时代从此进入了历史。萧比李年长14岁,从1961年起他们有过长达十八年的莫逆交情,萧欣赏李、信任李,正因为如此,当萧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时,才会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毫无顾忌地交给李敖,放心地交给李敖全权处理。不料半年后,当萧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并无归还委托其保管、处理的财产之意,总计被侵占财物的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经多方劝说、交涉无效,萧孟能被迫以“侵占和背信罪”将李敖告上法庭,时在1980年8月。对于这场官司,当时台湾大大小小的媒体及香港《明报》等报刊都曾有过连篇累牍的报道,纷纷扰扰,风云满天,那个年代的人几乎都有所闻。但对大陆读者来说却还是完全陌生的。
李敖手中有笔如刀,加上无与伦比的收集材料的天赋,包括他手里攥着萧孟能亲笔的那些字据,所以当他站在法庭上,真是顾盼自雄,侃侃而谈,时不时抽出一份证据来,即使他的妻子胡茵梦舍婚取义、毅然出庭作证,证明李敖将萧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画等据为己有,仅她记得的就有傅抱石、吴昌硕、齐白石的画,还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印象最深的“红匣子泛黄卷上”的乾隆御批;即使舆论一边倒,从台湾到香港,“众口铄金”,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但是由于缺乏“积极证据”,法庭一审还是判处李敖无罪。但在二审时,李敖遇到了萧孟能的杀手锏,那就是他为萧氏处理财物时亲手写下账单长卷(“李氏账卷”),收支记录事无具细都记在上面,曾交给萧过目,留下了副本。当二审法庭出示这一证据复印件时,李敖惊慌失色。最后二审判决李敖侵占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李敖不服,写出了洋洋万言的上诉书,但却没有更有力的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顺便说一句,这场官司打的是刑事官司,并未附带民事赔偿,所以李敖虽然输了官司,锒铛入狱,但他侵占的巨额财物依然归他所有。直到生命的终点,萧孟能仍为那件绢绸的“乾隆御批”而心疼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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