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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首批民间中医从业人员行医资格考试将于下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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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1: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刘妍)经过为期五个月申报、公示,江门市首批民间中医从业人员行医资格考试将于下月8日在江门市中医药学校举行,全市共有19人入围参加现场考核。据悉,对于民间确有所长的中医药人才从业资格进行大规模公开考试,在全省尚属首次。

  现场考核辨证施治

  就下月8日在江门市中医药学校举行的民间中医考核办法、资格认定、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江门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

  据其介绍,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江门市名中医对首批参与申报懂得民间中医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包括中医药基本知识掌握、辨证施治(理、法、方、药)等内容。以后由各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名中医进行现场考核。

  不可跨区执业

  对于他们今后的执业范围,该负责人表示,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经过考核后,由所在地市(区)卫生局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可在户籍所在地市(区)村卫生站从事中医诊疗活动。至于是否可以跨区、县级市执业等问题,该名负责人表示,严格意义上是不可以的。


  监督与管理

  每两年“复考”一次

  一次考取中医行医资格是否“一劳永逸”?江门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区)卫生局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广东省卫生厅村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辖区内中医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据悉,各市(区)卫生局对民间中医从业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种情形之一取消考核资格

  ①提交申报材料造假;

  ②考核过程中扰乱纪律;

  ③向考核专家组行贿;

  ④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核人员的;

  ⑤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于 2010/4/27 15: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发表于 2010/4/27 15: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开始!
发表于 2010/5/8 14: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④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核人员的;”共产党定什么制度,都忘不了摆官腔!真TMD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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