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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病欲解时”的病时概念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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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阳病欲解时”的病时概念

数百年来,中医学者都认为《伤寒论》的“六病”欲解时,就是“六病”欲愈时。果真是这样吗?笔者无法从临证中找到确切答案,对“欲解时”迷茫多年。终于在认识了“六时”的概念后,了解了“欲解时”的含义。
以“太阳病欲解时”为例。太阳病欲解时的概念是什么呢?就是从“巳”至“未”的时辰上,发病了,就叫作太阳病。如《伤寒论》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此条中的“已”字当为“巳”字。若为“已”字,则“未”发热,没有发热,那么“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等,就变得与医理不符,与临床实际也不符。
我们看“太阳中风”桂枝汤证:桂枝汤证的服法是,“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证明“太阳中风证”有一服即愈的,临床更有大量实例证明有“一剂知,二剂已”的。“若不汗,更服,依前法;”更服后,有汗出病愈的。若“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按一日6个时辰算,半日许三个时辰已经过去了,就算一服时是在巳时,半日许太阳时已经过去了。“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24小时观之,观之什么呢?观之病愈与不愈。“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更作服,仍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太阳病的“欲解时”怎么理解呢?是从一服起,到更服,到更作服,到服至二剂、三剂,都是要待到太阳时段的“巳午未”时才能“欲解”吗?很难理解!在临床上,桂枝汤证什么时辰都可以病愈,只要用桂枝汤发汗,汗出必解。
我们再辨太阳病的病位和病性。先辨病位,太阳病有太阳中风、太阳伤寒和太阳温病。太阳中风和太阳伤寒,都可以用汗法治疗,可以定为表部病;太阳温病不可汗下,只能定为半表半里部病。再辨病性,太阳伤寒是用攻表法,可以定为表部实证;太阳中风是攻补兼施,只能定为表部虚寒证;太阳温病是用清法,只能定为半表半里部热病。说到这里,附带说句对《伤寒论》少阳病证的认识。表阳病可汗,里阳病可下,半表半里部位之阳病不可汗、下,只能清。所以,《伤寒论》里的少阳证不是只有柴胡证,还有白虎汤证、白虎加人参汤证、栀子豉汤证、黄芩汤证等。凡是阳热病证,不可汗下,只能用清法的,其病位就是在半表半里部,就是少阳证。这样分辨的结果是,太阳病包含了麻黄汤证、葛根汤证、桂枝汤证和白虎加人参汤证等,既有表部实证,又有表部虚寒证,还有半表半里部热证,病位与病性都不一致。那么太阳病的概念是什么呢?能用一句话说清楚吗?看来是很难。不只是太阳病说不清楚,其它五病也说不清楚。《伤寒论》“病”的概念真是个谜。
为了破解这个谜,臧东来先生“从历史唯物的角度发现,仲景时代的历史背景特征有四:一、战乱纷繁。二、伤寒疫疾肆虐。三、文学上散珠文流行于世。四、六时六气之学盛行。根据这些特征发现,仲景把一天看作一年,创立了‘六病时位”的辨证方法。这一发现又从中华文字的发展中得到印证,即先有日月,后有阴阳。最初的‘阴’、‘阳’首先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所以三阴三阳有大小先后之命名。如‘太阳’又称‘巨阳’,是专指中午前后的,…”
发现了《伤寒论》的“六病时位”辨证方法,从时间的角度来认识病,《伤寒论》“病”的概念之谜是不是就解开了呢?回答是,只有从时间的角度来认识病,“病”的概念才能解开。
332条“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热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此条之“伤寒”,是指“伤寒病”,而不是指“太阳伤寒”。太阳伤寒者,其病位是在表,其病性是正盛邪实。此条之“伤寒”,其病位是在半表半里,其病性是虚实寒热错杂、厥热往复。“太阳伤寒”的病时是“巳午未”时,“伤寒病”的病时是“酉戌”时。然无论是“太阳伤寒”或“伤寒”,其“欲解时”都不是在夜半。此条佐证了太阳病之痊愈时,不是“太阳病欲解时”。
335条“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是说先有发热,后有厥,即伤寒一二日就有发热,从一二日至四五日期间,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厥是指热厥。此条佐证了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之“或已发热”的“已”字当为“巳”字。第3条应是或“巳”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没有发热,就不当有恶寒。恶寒的概念是“增衣覆被或近火取暖,其怕冷不解”。恶寒与畏寒不同,畏寒者,“增衣覆被或近火取暖,其怕冷得解”。恶寒时邪气已经在体表生成;畏寒时邪气还没有在体表生成。这与“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是一个道理,发热是因为有邪气存在。“伤寒”之邪气的存在,是反应在“厥”上;“太阳伤寒”之邪气的存在,是反应在“恶寒”上。此条同时也佐证了“太阳病欲解时”的病时概念是,“从巳至未上”发病者,就叫作太阳病。
弄懂了“太阳病欲解时”的病时概念,就找到了入《伤寒论》之门的“密钥”,就会发现《伤寒论》其实是最朴实的经典之作,就不会再有艰深难读、望书兴叹之感慨。
发表于 2010/1/10 12: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未,才认识这两个字呀,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未时发热跟,跟晚点发热,幸好错的还不太远。
发表于 2010/1/10 13: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数百年来,中医学者都认为《伤寒论》的“六病”欲解时,就是“六病”欲愈时。果真是这样吗?笔者无法从临证中找到确切答案,对“欲解时”迷茫多年。终于在认识了“六时”的概念后,了解了“欲解时”的含义。
以“太阳病欲解时”为例。太阳病欲解时的概念是什么呢?就是从“巳”至“未”的时辰上,发病了,就叫作太阳病。如《伤寒论》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此条中的“已”字当为“巳”字。若为“已”字,则“未”发热,没有发热,那么“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等,就变得与医理不符,与临床实际也不符。
我们看“太阳中风”桂枝汤证:桂枝汤证的服法是,“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证明“太阳中风证”有一服即愈的,临床更有大量实例证明有“一剂知,二剂已”的。“若不汗,更服,依前法;”更服后,有汗出病愈的。若“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按一日6个时辰算,半日许三个时辰已经过去了,就算一服时是在巳时,半日许太阳时已经过去了。“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24小时观之,观之什么呢?观之病愈与不愈。“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更作服,仍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太阳病的“欲解时”怎么理解呢?是从一服起,到更服,到更作服,到服至二剂、三剂,都是要待到太阳时段的“巳午未”时才能“欲解”吗?很难理解!在临床上,桂枝汤证什么时辰都可以病愈,只要用桂枝汤发汗,汗出必解。
我们再辨太阳病的病位和病性。先辨病位,太阳病有太阳中风、太阳伤寒和太阳温病。太阳中风和太阳伤寒,都可以用汗法治疗,可以定为表部病;太阳温病不可汗下,只能定为半表半里部病。再辨病性,太阳伤寒是用攻表法,可以定为表部实证;太阳中风是攻补兼施,只能定为表部虚寒证;太阳温病是用清法,只能定为半表半里部热病。说到这里,附带说句对《伤寒论》少阳病证的认识。表阳病可汗,里阳病可下,半表半里部位之阳病不可汗、下,只能清。所以,《伤寒论》里的少阳证不是只有柴胡证,还有白虎汤证、白虎加人参汤证、栀子豉汤证、黄芩汤证等。凡是阳热病证,不可汗下,只能用清法的,其病位就是在半表半里部,就是少阳证。这样分辨的结果是,太阳病包含了麻黄汤证、葛根汤证、桂枝汤证和白虎加人参汤证等,既有表部实证,又有表部虚寒证,还有半表半里部热证,病位与病性都不一致。那么太阳病的概念是什么呢?能用一句话说清楚吗?看来是很难。不只是太阳病说不清楚,其它五病也说不清楚。《伤寒论》“病”的概念真是个谜。
为了破解这个谜,臧东来先生“从历史唯物的角度发现,仲景时代的历史背景特征有四:一、战乱纷繁。二、伤寒疫疾肆虐。三、文学上散珠文流行于世。四、六时六气之学盛行。根据这些特征发现,仲景把一天看作一年,创立了‘六病时位”的辨证方法。这一发现又从中华文字的发展中得到印证,即先有日月,后有阴阳。最初的‘阴’、‘阳’首先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所以三阴三阳有大小先后之命名。如‘太阳’又称‘巨阳’,是专指中午前后的,…”
发现了《伤寒论》的“六病时位”辨证方法,从时间的角度来认识病,《伤寒论》“病”的概念之谜是不是就解开了呢?回答是,只有从时间的角度来认识病,“病”的概念才能解开。
第332条“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热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此条之“伤寒”,是指“伤寒病”,而不是指“太阳伤寒”。太阳伤寒者,其病位是在表,其病性是正盛邪实。此条之“伤寒”,其病位是在半表半里,其病性是虚实寒热错杂、厥热往复。“太阳伤寒”的病时是“巳午未”时,“伤寒病”的病时是“酉戌”时。然无论是“太阳伤寒”或“伤寒”,其“欲解时”都不是在夜半。此条佐证了太阳病之痊愈时,不是“太阳病欲解时”。
第335条“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是说先有发热,后有厥,即伤寒一二日就有发热,从一二日至四五日期间,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厥是指热厥。此条佐证了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之“或已发热”的“已”字当为“巳”字。第3条应是或“巳”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没有发热,就不当有恶寒。恶寒的概念是“增衣覆被或近火取暖,其怕冷不解”。恶寒与畏寒不同,畏寒者,“增衣覆被或近火取暖,其怕冷得解”。恶寒时邪气已经在体表生成;畏寒时邪气还没有在体表生成。这与“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是一个道理,发热是因为有邪气存在。“伤寒”之邪气的存在,是反应在“厥”上;“太阳伤寒”之邪气的存在,是反应在“恶寒”上。此条同时也佐证了“太阳病欲解时”的病时概念是,“从巳至未上”发病者,就叫作太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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