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09/8/24 11:40:42

发展问题引关注 英卫生部为中医立法态度趋明朗

据英国《英中时报》报道,日前,英国卫生部在针灸草药中医立法态度日趋明朗,并有进一步举动,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针灸草药中医立法咨文。本次立法咨询关系到整个中医及其它替代医疗行业的发展方向,中医业的发展问题再一次引起了英国华人特别是中医界的热烈讨论。


  《英中时报》获得Doctor Herb的独家供稿,为公众翻看中医立法咨询案正反面,以统一对中医立法的认识。全文刊登如下,希望能得到华人社会的积极响应。

  中医立法背景及简介:

  英国的医疗体系-全民医疗制(NHS)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叶,经过150多年的发展,由最初的对医生(Doctor)的立法规范,现已经扩展至25个医疗行业。NHS最终于1948年正式确立。整个NHS基本上可以分成三个系统:英国NHS拨电话服务系统 (NHS Direct) ; NHS 的初级医疗系统 (Primary Care) ;以及英国的二级医疗系统 (Secondary Care) 等。此方案造成极大浪费,每年因无故取消预约造成损失极为庞大。

  NHS代表着主流传统西医(Conventional Medicine),其它与之并存的都属于补充和替代医疗(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随着补充和替代医疗在英国的长足发展和增长,因使用这些医疗而产生的国家利益被提上议程。为此2000年上议院科学技术特别委员会做出的《补充和替代医疗》报告予以发表。此报告将补充和替代医疗分为三大类,而中医(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被划归为“疗效差、无科学依据,不值得推广和研究”的第三类,成为不被推荐立法规范的范畴。第一类共有5个行业(又称“Big 5”),是指针灸(Acupuncture)、脊椎指压治疗法(chiropractic)、草药( Herbal medicine)、同种疗法( Homeopathy)和整骨疗法( Osteopathy)。而且其中的脊椎指压治疗法和整骨疗法现都已经完成了立法过程。此报告明确指出草药和针灸应被列入立法进行管理,草药和针灸的立法进程最早发端与此。此时可以隐约窥见中医的身影,但被贬低。

  政府同意了特别委员会的立法建议,于2001年3月回复了《补充和替代医疗》报告,并表示尽快将草药和针灸纳入立法规划。而后,2002年1月由卫生部成立了草药工作组。2002年7月由卫生部又成立了针灸工作组。两个工作组分别进行调研,分别于2003年9月19日和26日公布了各自的立法建议报告。而此时中医则被打入冷门,不与认可。2OO4年3月2日英国卫生部公布了《草药与针灸立法管理议案》,并于当月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立法咨询。此方案因缺乏民众基础,并遭到英国中医界的全面反抗,许多团体和斗士,如包括ATCM,FTCM,众多的中医大夫,华人社会,中国驻英使馆官员,还有中医企业的老板也都出力或出钱,团结一致反对此方案的推行。经过2年的拼搏, 最终此方案流产。卫生部官员最终宣布考虑将中医独立出来。

  2006年6月,英国卫生部成立了针灸立法工作组、草药和中医联合立法工作组,下设草药、针灸和中医3个行业工作组。英国政府官员首次考虑确立中医的合法地位,这在欧美地区还是第1次,也再次显示了中医的影响力的逐步强大,英国政府也开始承认并予以认可。

  2008年6月16日,一份关于“针灸、草药、中医和其它传统医学”的立法建议报告正式由卫生部立法工作小组提交给英国政府。这已经是该工作组第三次就传统医学的立法问题向政府提出书面建议报告。与往不同的是,此次中医不再作为针灸医师(Acupuncture)或草药医师的附属,而是以独立的“名号”出现在了提案中。这是中医业向英国政界施加压力而取得的第二大胜利,也是在英华人社会团结、和谐的成果。

  2009年8月公布的中医立法咨询草案还有另一实质性飞跃,即将中医立法放入最首位。文件内容己明确表明, 除开特例,中医在2011年4月之前,国家必须找到最佳方式被纳入英国医疗系统。同时还可以看出,草案己将最早因安全为由为中医立法,转变成变成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与NHS共同服务于大众。也就是说中医若不合理管理,立法时限若过,欧盟欧盟传统药物法实施,并将损害现有中医行业。这种损害必将导致现有不合欧盟法要求的中医行业关门。但若英国人购买不到中医中药,最终必将寻求NHS,更增加了NHS的负担。在这种大环境下, 政府才迫不急待的下决心寻找与中医的合作之路,而非对抗。

  中医立法的评述:

  中医立法历经一波三折,2004年英国政府拟分期立法但因条件不成熟而推延至今。在本次咨文中,卫生部已对针灸,草药和中医独立立项并征求公众关于分别立法的意见。我们认为这是英国政府对中医及其它代替医疗业认识进一步提高。首先,这无疑是华人社会各界人士为促进中医发展不懈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反映出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医业在英国根繁叶茂,中医从业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中医对英国社会的贡献已经得到广泛关注。

  目前对于立法咨文众说纷纭,各持己见。这里涉及到对中医的民族性的认识。我们认为中医跨出国门之后,就应该增强其国际性或适应性,也就是说,中医应该充分满足所在地人民的需求。在这方面,针灸无疑更广泛地得到社会的认可,以致目前国家健康服务中心也鼓励西医大夫学习针灸推拿。针灸逐步实现了本土化,关于这一点,针灸注册等等就是明证。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任何持证人员均可执业。立法,特别是合理性立法是否也是清理门户的一种手段。这当然不排除其它途径和方式达到此目的。仁医将就此提供议案供大家讨论。从另一侧面看,以上现象无疑也反映出社会对针灸需求的存在和提高。因此,阻拦或反对针灸立法将无助中医整体事业的发展。形象比喻上讲,如果我们承认卫生部对中医的细化,那么针灸就好像自己的女儿外嫁英国社会,在充分国际化的社会并不足以为奇。而草药和中医就好像自己的儿子和父母本身,更大的责任是如何创造更优越的环境促成中医事业的发展。

  在这一点上,这无疑是中医的重大机遇。

  政府急迫推出中医立法纲要,除咨文归结的各种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现存的国家健康服务体系已经面临很大的经营困境,如何降低管理已成本是民意焦点。各政党无疑不想在此问题上受到选民的质疑。作为另类医疗和辅助医疗的一部分的中医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且,市场对替代医疗的需求也广泛存在。这一点在咨文中已充分予以肯定。

  另外,随着2011年欧盟医药业立法大限的临近,不及时推出中医立法就违背了欧盟精神。从政治层面上讲,政府无疑要对国民有所交待。因此,立法势在必行。

  但这里的问题是,如何去立,规范那几部分。正如前面所述,针灸实质上已经走向大众化—西医大夫也能做针灸。那么,我们应鼓励针灸立法以形成统一行业规范,保护传统针灸的纯洁性。至于,现阶段不能统一规范的草药和中医本身,也就无需或无据去立法。当然,剩下的问题是如何下功夫去管理,如何能在短时间让中医与现代NHS结合而不造成更大的成本—这一个卫生部极为关注的问题。

  很明显,目前的所谓国民健康服务体制不能覆盖健康服务的方方面面,比如:中药。即使在针灸立法的同时,我们也应据理力争,防止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抬头。所谓的语言关就是主要根结。换句话说,语言不能成为针灸执业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如果强行推行立法机制,其结果将造成真正的优秀针灸师不能执业。针灸成为难芋充数者的天下。那么,以患者需求为目的的治疗服务就只能成为空谈。进一步讲,患者也就失去了接受优质服务的机会。

  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目前社会,特别是华人社会对纲要的较为冷淡反应略知三两分。回顾中医立法史,在早期华人社会对立法群情激烈,纷纷献计献策,共商对策。而今,大家以冷淡回应政府仅从本国就业率角度思考问题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冬瓜米米 发表于 2009/8/25 18:45:12

希望我国相关部门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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