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这样悲哀
知道岳飞是怎么死的? 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的。这个中医也背了一个莫须有,又会是一个千年冤案。应该按无证行医处理,但不能按“无证行医,致死人命”处理。因为法医鉴定不能肯定二者的关系。 关键在“无证”,这样所有的罪名都可以强行安立。 凭什么把快要死了的人命往老中医身上摊,走头无路之时那仅仅“一丝”的希望是不是老中医给了你,你不知道这希望仅仅是“一丝”的可能吗?太丧良了!这年头人倒在地上千万不要去扶。不要反咬一口什么“医生无德”,一些人比医生更无德。 见仁见智 看你站在啥角度去理解 我认为这不是针灸师的错硬给他戴上个非法行医的罪 无论是不是医疗事故最终你都得为死去的人负责了 无论你以前有多荣耀 病人有多感激 都不能影响 卫生部门的主观裁决 想客观分析并公证处理等来世吧!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李死于脑出血,而针灸治疗可能就是其出血诱因。可能就是其出血诱因
可能????????????啥意思??(两可之间)
有可能不是最终结果 不能肯定就是疑点归于被告 无罪的 建议国家出台中医治疗合同,并规定,要进行中医治疗就必须签订,西医可以不签!!!强烈建议!!! 看来这个社会真的不能做好人了,医院治疗过以后再出事儿那就是正常,被中医治疗过以后再出事儿那就是人家中医的问题~可悲啊~很同情那位所谓的黑手“老中医” ,这年头,真是好坏不分,是非不明。乱筘屎盆子 这个胡强也是活该,那样的病人,就是西医怕找麻烦要钱的人.你倒好,引狼入室
[ 本帖最后由 畅游自然 于 2009/8/5 18: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