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zyzy 发表于 2009/5/25 15:46:05

王世保与邓玉娇

王世保与邓玉娇

    把净面尊者·王世保同邓玉娇放到一起,绝不是想耍什么噱头,既没有抬高净面尊者的意思,也没有贬低邓玉娇的意思,反之亦然。对一个学者的普通言论和一个民女的普通刑事案件,太白侠对两者都不想说什么,可两者背后隐藏了一个共同的玄机,倒是很值得探讨。

    净面尊者·王世保撰文《国务院“遵循中医药的发展规律”了吗?》对《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2号》发表感慨:……当我们细读这份文件的具体内容后就不难发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也仅仅是镶嵌在这份文件里用于装点门面的几个词而已,国务院仍然是从唯科学主义的角度出发继续重复既往的扭曲中医发展的老路子。对于一个处处崇奉唯科学主义的政府及其下属单位,期望它们去为一个与科学文化完全异质的中国固有文化部门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指导性意见,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平心而论,国发22号文,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对中医发展最为有力的一个“文件”了。尽管,还没有放弃意识形态可以对一门学科技术指导的思想,但是,还是给中医留下了可以得以正常延续和发展的活路:……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关键是这个政策能否得以贯彻,为什么不能得以贯彻?其实,自建国以来对中医的政策大体没有脱离上面的原则,现实中向来是无论何时有的可以办下来特别是无任何资质的人可以办下来,有的办不下来不管是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名老中医。王世保一个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毕业生,满腹经纶,既没有人给他一个官差,也没有人给他自谋职业的生路。地方官僚却整日里喊着,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大学生就业难、不晓得自创门路。

   说地方官僚是唯科学主义思想作祟,真是太抬举他们了。他们不会有任何主义,有的只是如何贪腐的思想。只有在放与不放之间,才能让他们捞到好处。其实,不光是中医遭受了如此的命运,而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遭受了如此的命运,包括地方官僚自己,不掏钱成不了官僚或是更大一点的官僚。清末以来,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学术、社团……每个领域、每个行当、每个角落无不强化官僚化。只要你还在中国喘气,就有两种选择,没有办不成的任何事,没有一件能正常办的事。

   “邓玉娇案”,不过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什么会搞得如此复杂,如此轰动?中国青年报给出了最好的答案:《中青报:从邓玉娇案的舆情看社会的断裂》……“邓玉娇案”被网民赋予了极强的象征意味——一边是拥有政治权力、性权力、金钱权力等强权的官僚,一边是被侮辱、被压迫、被剥削的底层民众。这种二元对立的图景植根于公众的潜意识中,且不断被现实证实……上述鲜明的对立图景,说明权势阶层与底层民众的矛盾,已经到了激化的地步。最近几年,社会学家频频用“断裂”一词来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在各种断裂关系中,官民对立,特别是一些基层官员与基层百姓的对立,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官员非但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和非正义的制造者。基层政权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员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所以才出现“父母官”欺压人民的事情……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能够看清症结所在。[ 山右京客 ]《邓玉娇这一刀捅得真狠、真准》:……多么值得深思的舆情啊!多么值得重视的舆情啊!多么值得警觉的舆情啊!我之所以要发出这样的三个惊叹号就是想提醒我们的官场、社会和有关方面注意,如今官场之腐败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不大力整饬已经不行了!如今的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不大力挞伐已经不行了!如今的官员已经肮脏得令人心惊肉跳,不下决心惩治已经不行了。否则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但会受损,甚至危及我们来之不易的事业,那才是最可怕的啊……

    [ 河南睢县路东亮 ] 邓玉娇再不善待公正处理真清朝末年了……

    “清朝末年”是什么意思?[ 河南睢县路东亮 ]自己没有说,下面的文章应该是他要表述的。

   袁伟时《三个错误打倒大清》:……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功亏一箦,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何在?

  一是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二是无力制止贪污……腐化……三是重蹈国有经济的死胡同……孙文说发动过十次武装革命,精神可嘉,但多是少数人的军事冒险,并没有打倒腐朽的大清帝国。后者是被自己的上述三大错误打倒的……

   历朝历代逃不出改朝换代的窠臼,就是没有人跳出儒家和西方二元论的思维。《国语·晋语》:“文子曰:‘医及国家乎?’对曰:‘上医医国,其次疾人,固医官也。’”中医绝没有仅仅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那么简单,谁想根除这一痼疾,就学学中医的生克制化吧。

    民众阶层的要求就是安生,安生的前提是社会的和谐,没人去管什么集权还是民主;官僚阶层要求的是欲望,满足欲望的前提是,一面削弱中央集权的威望一面压制底层民众的民主。官僚在人民手中榨足资本以后,必然向中央集权索要权利,做完土皇帝必想再做真皇帝,古今中外无不是官僚改朝换代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官僚阶层独家做大,是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什么西藏、新疆、台湾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的问题,“削藩”以后,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不然,国家分裂,前苏联就是前车之鉴。

yeqin 发表于 2009/5/25 22:44:41

长江后浪推前浪,历史后朝趱前朝.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东方医学 发表于 2009/5/26 07:55:20

中医被西医强奸了怎么办!

fgx 发表于 2009/5/26 09:41:37

中医被西医强奸了怎么办!让它得艾滋病可好。

黄明峰 发表于 2009/5/26 10:48:34

文件有用吗?

yszyzy 发表于 2009/5/27 11:11:44

袁幼鸣:邓玉娇案中的文化心理隔阂

2009年05月27日 09:10东北网【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19条作者:袁幼鸣

10年前,我曾经一年之内两次赴长江中游一个大城市出差。一次是到当地一个五星级酒店参加会议,该酒店刚开张,与会者是第一批客人,前两天还清净,第三天就有女声打电话进来问是否需要“按摩”。第二次是应一个今天已被重组的证券公司之邀采访,到后住省政府所辖著名宾馆,公司方面接待的人在混熟了后称,就我住哪的问题是商量过的。另有一个方案是让我住名称中有“玫瑰”一词的大酒店,那边“生活方便”,省府宾馆环境幽静,但缺点是“生活不太方便”。我装傻没有搭腔,心里明白这个“生活”指的是什么,那个“玫瑰”大酒店赫赫有名,简直就是一个色情交易特区。

近日,长江中游巴东县野三关镇爆发邓玉娇案,随之出现社会舆论与当地政府的尖锐对立,我想起早在10年已经正常化与日常化的那个“生活”一词的涵义,认为文化心理隔阂是导致对立局面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这一看法为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接受媒体采访的说法所证实。透过杨立勇的谈话,我发现当地政府(直接反映在官员身上)一方的心理是:无论其是否合法,性产业日常化地客观存在(认识中,官员往往有本地比外地管得更紧,投资环境和三产增值将更差的“囚徒”思想),在这一非公开地正常化的产业的经营场所中,就算邓玉娇不是从业人员,被“误以为”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产生纠纷致人死亡自然属于“故意杀人”的“普通案件”。巴东官方没有直接说邓玉娇因消费纠纷杀人,但在其表述中,明显含有案起消费引起的纠纷意思表达。于是乎,对于汹涌的舆情,起码巴东官方一开始是一头雾水的。

但舆情折射出的广大社会公众的认识与以上心理结构完全没有交集。虽然舆论光谱的两极均有不少虚构夸张和借机说事言辞,典型的有“修脚刀启蒙”说和“修脚刀挑战普世价值”说,但在最广泛的层面上,站在巴东官方对立面的公众一致认为,即使按照其一再弱化邓贵大等人行为性质的案情披露,从被“误以为”是“异性洗浴”服务提供者(只能以这个拗口的词指称)开始,邓玉娇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就受到了严重侵犯,到邓贵大等人施以暴力并限制其自由时,已达到了可以奋起自卫的地步。

对立双方的认知谁是谁非呢?或许巴东官方的认知有既成“生活”的现实支撑,社会公众的认知则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但可悲的是,这样的现实无疑是低文明程度的、低人权状况的,广大公众所诉求的理想则属于一个文明社会的再正常不过状态。这就难怪杨立勇的话一出口,舆论便一片哗然,因为它们虽有来源,却实在是上不得台面。

看清了这一点,不难发现,让正义步入邓玉娇案的起点是巴东官方换脑子,摒弃类似场所发生的类似纠纷甚多,也就邓玉娇一个人致人死亡,不以杀人罪追究说不过去的思维。你可以腹诽邓玉娇羞耻感太强烈了,实在是古怪,但不能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选择性办案。遗憾的是,至今巴东官方以“九头鸟”式的固执态度坚持着旧认知,甚至满腹委屈,看不出有换脑子的迹象。因此,巴东也就被动地与舆情死磕着,或许官员们十分焦急,却实在是想不出化解死结的有效之策。

yeqin 发表于 2009/5/27 18:07:58

邓玉娇案一旦为千人,万人,十万人,百万人,.....所关注,就会产生非常的不简单.这是成千上万的基层矛盾给一丁点星星之火点起来了.而我们的所谓政法部门的官员们还儍儍地看不到這一点,那也大可悲了吧?须知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口号是"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啊!老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有"洗澡避女人"呢.

yeqin 发表于 2009/5/27 18:26:50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卢武铉和邓贵大也,可惜卢生于韩国,邓却生于中.......

yeqin 发表于 2009/5/30 17:09:05

最近,在一个网上发现一句上联"公子为你宽衣"征求下联,有人对"小女不胜酒力",我认为不佳,忽得一句:"姑娘只想修脚."为下联.绝佳,对完后却笑不出来.

yszyzy 发表于 2009/6/3 11:31:24

昆明小学生"卖淫"事件:家属称疑遭警方故意迫害
2009-06-03 09:41   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两姐妹的母亲十分伤心

  东方早报6月3日讯昨日下午5时,昆明市公安局针对“3·16”小学女生卖淫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目前市局已经针对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被暂停执行职务,五华区检察院也介入调查此事。

  3月16日晚8时许,昆明五华区博华学校六年级学生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警方指控两人涉嫌卖淫,两姐妹的年龄分别为15岁与13岁。与两姐妹一起被抓捕的还有她们的父亲、母亲以及父亲的两名男性好友。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认定她们卖淫的证据不足。

  初步查明:

  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

  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两名女孩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两名女孩的父亲刘仕华及其好友普恩富称,在被带进派出所后,两人均遭到刑讯逼供。警方的行动导致刘芳芳、刘莉莉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而普恩富除了面部、躯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外,左侧第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警方承认,在抓捕过程中,造成了刘芳芳等人身体损伤,并表示会积极客观地进行处理。

  5月26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与此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就经济赔偿进行协商,但因双方的主张存在分歧,最后无果而终。五华公安分局认为,刘家提出总计20万元的赔偿金额没有相关依据,他们只能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行。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在依法传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民警调查传唤,发生肢体冲突。几名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及时将被传唤人员结束传唤询问。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原定于下午4点召开的通报会,30多名记者多等了1个小时。事后王宇对此连连道歉。他用5分钟的时间对“3.16”事件进行了通报,没有留出专门的媒体提问时间。

  事件影响:

  两姐妹可能要转校

  “即使清白了,能复学了,两个女儿也要转校,否则,这书没法念了。”刘仕华昨晚在电话中,一声叹息。

  自从被指控为“卖淫女”后,刘芳芳、刘莉莉就没有去上学了,也不敢出门,因为她们怕,“怕别人说我们是‘做那个的’。”

  其实,这两姐妹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

  4月初,两姐妹的父亲找校长要请很长时间的假时,班主任李老师才知道,两姐妹被派出所的人当“卖淫女”抓了。“我到今天也不相信她们会做出这样的事!”李老师表示,学校的大门永远为两姐妹敞开。

  三大疑点

  家属怀疑受派出所“故意迫害”

  在昨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警方称,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王某某”。但此前,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是一名30多岁的过路徐姓男子”。刘仕华说,他曾向警方提出与所谓的“嫖客”进行当面对峙,未果。对此,刘仕华表示通过种种迹象,他认为此案并非简单的“错抓”,他怀疑,他们一家受到了警方的故意迫害。

  1 嫖客由“徐姓过路男”变成“王某某”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警方称,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王某某”。

  警方表示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并说明“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

  但此前,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接受媒体采访说,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过路人徐姓男子”,甚至还详细讲述了案发细节。

  聂天杰说,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位巡防和两名学员警外出吃饭,在路上遇到刘芳芳,刘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刘的言行引起他们的注意。

  “巡防人员发现刘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过路男子,双方进行了对话。”聂天杰表示,根据警方之后的询问,过路男子姓徐,徐姓男子说“当时跟刘谈好了价,50元”。

  聂天杰说,刘带着徐姓男子通过巷子,走进了他们租住的出租房。但由于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随便进入屋子,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来处理。

  “就在等待期间,徐姓男子突然从屋里走出,刘芳芳跟着出来。”聂天杰表示,此刻,警察实施了抓捕行动。

  聂天杰表示,经过事后询问得知,徐姓男子进屋后发现屋里人很多,“并且看见桌子上摆着长刀,他怕被抢,就要走。”

  2 警方拒绝“嫖客”现身

  对于警方披露的案发细节与“嫖客”,刘仕华并不认同。

  “案发当晚,两个女儿刚出门,就被警察抓住了,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女儿曾外出询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的事实。”刘仕华说道。

  “不论是王某某还是徐姓过路男,我们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刘仕华说,案发后,他曾要求与所谓的“嫖客”进行当面对质,但此要求遭到了警方的拒绝。

  而云南信息报的记者马伟智表示,前日,警方曾答应向他透露徐姓男子的笔录、观看询问录像,甚至可以见面采访。但马伟智说,昨日警方却反悔了,拒绝了他的这一请求。

  3 王家桥派出所为什么跨区抓人?

  早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刘仕华所居住的地点属于普吉派出所的辖区,并不在王家桥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内。

  王家桥派出所为何没有通知普吉派出所,而是独自派多人跨区抓人?对此,昆明警方尚未回应。

  “这件事发生前,我与王家桥派出所有过过节。”昨晚,刘仕华突然向早报记者透露这一“内幕”,但记者追问是什么过节,刘仕华并未解释。

  代理律师许兴华昨晚告诉早报记者,刘氏夫妇在此前的工作守厕所期间,与当地村民发生过纠纷,王家桥派出所出警时,与刘氏夫妇有过摩擦,“由此,他们认为自己得罪了该派出所”。刘仕华则说:“我怀疑我们受到了派出所的迫害。”

  许兴华也曾对媒体质疑了王家桥派出所跨区抓捕的合法性,他表示,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普吉派出所曾对刘氏姐妹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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