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09/4/3 20:54:23

皮肤病致壮年患者丧命 中医遭遇执业范围尴尬?

一个皮肤病竟会要了一个壮年患者的命,其中有何说法?

  死者李金龙,安徽省阜阳市一名年轻的油漆工人。今年1月20日上午,李金龙因背部瘙痒到阜阳市双龙医院就诊;21日上午7时40分,李金龙猝死在该院外科病房。

      魏世民,当日李金龙的接诊医生,注册中医师,退休前是安徽省临泉县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退休后为阜阳市双龙医院返聘,以皮肤病专业副主任医师身份行医。现在,魏世民赋闲在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1 悲剧或能避免

  1月20日上午,李金龙因背部瘙痒在妻子陪同下来到安徽省阜阳市双龙医院皮肤科就诊。接诊医生魏世民诊断,过敏性皮炎,需要住院治疗;在为李金龙输完4瓶药水后,魏世民又为李金龙做了肝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彩超等检查,均未发现异常。

  次日上午7时40分,李金龙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皮肤病竟然会要了性命?!”倍感不解和愤怒的家人认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要向医院讨个说法。

  “李金龙在入我院之前,已患病十多天了。”魏世民说,其初步诊断是:1、接触性过敏性皮炎;2、漆中毒;3、败血症查排。在处理意见上,魏世民说,当时他还特意强调了一句“请内科会诊”。

  相关检查和化验结果还没有出来,病人病情掌握不全面。按照魏世民的想法,他觉得等患者生化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请内科专家会诊,这样会更好。孰料,李金龙入院第二天凌晨便突然死亡,作为经治医生,他也感到诧异和难过。

  魏世民说,他给患者用的4瓶吊水都是本着脱敏、抗病毒以及消炎的原则进行的。外用药物共两种:炉甘石洗剂,成分为炉甘石、氧化锌、甘油和蒸馏水;止痒药膏,成分为薄荷脑、麝香草粉和甘油。这些药物,他以前也给病人用过,并未出现过意外。

  从李金龙发病和入院过程来看,其病情并不危急;从医生处理措施上看,似乎也是按部就班,没有任何差错。病人为何猝死?

  “既然怀疑患者是败血症,为何只按接触性皮炎的思路去治疗?”著名中医皮肤科专家、广东省中医院副院长禤国维认为,既然患者在入院时有那么多的初步诊断,就应采取相关治疗措施,专业范围内拿不准的,可请内科医生会诊。

  “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胸膜炎等,这些都是油漆工的职业病。作为一个长年从事皮肤病专业的医务人员,应该能想到这一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皮肤病专家认为,既然作“败血症查排”,就应及时进行,否则就是失误。

  2 医院错在“超范围”

  “医院没有皮肤科行医资格,他们是非法行医!”悲愤的死者亲属经过调查发现,阜阳市双龙医院在当地卫生局注册的范围,临床科室只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及眼科,并无皮肤科。

  “他为什么不请内科专家早点会诊?如果病情实在严重,我们肯定会转院,谁愿意在这样的医院耽误!”死者一亲属认为,李金龙没有得到相关专家及时会诊,没有及时进行查排;而且,医院没有注册皮肤病专科,没有专业医务人员,也与李金龙死亡有密切关系。

  魏世民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职务行为,并未非法行医。

  据了解,现年62岁的魏世民于2006年5月份退休,主治医师职称,执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记者又从阜阳市卫生信息网上查阅到,阜阳市卫生局在2007年1月22日关于设立阜阳双龙医院的批复中,其诊疗科目一栏确无皮肤科。然而,在双龙医院后来的宣传中却有皮肤科,以及其他之前并未批复的专科。

  阜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王辉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也证实,阜阳市双龙医院是按一级医院的标准审批的,当时批准成立的临床科室只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以及眼科。

  “现在,处理意见还没有形成文字,但双龙医院超出执业范围已经形成事实。”王辉说,根据现行《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双龙医院在没有拿到皮肤病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开设皮肤病专科,属于超范围行医。

  如果说医院存在超范围行医问题,这样的“罪名”医生是否也应承担相关责任呢?

  据了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在2001年6月20日颁布了《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二条指出:“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

  所谓“以下两款情况”在规定中的表述为,一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二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即使处罚也是处罚医院,因为医院设立的皮肤专科没有注册。”王辉说,至于医院今后将如何“处理”医生的问题,那是医院内部的事情,“患者对我们的处罚不满意,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3 “超范围”触痛中医人

  “西医临床的执业医师可以在中医院任何临床科室注册并且是合法行医,而中医临床专业毕业的执业医师只能在中医院或综合医院的中医科注册。”谈起中医的执业范围,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顾掌生说。

  顾掌生认为,应该规范中医的诊疗范围,根据目前《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将中医作为一个单独的执业类别,说明它与临床类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

  “我们在医院管理检查中,很难界定中医类执业医师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否属于依法执业。”顾掌生说,如内科在中医类中仅中医内科一个专业,这就意味着凡注册为“中医内科”的执业医生,都能诊治所有的内科疾病;同样,外科在中医类中也仅有中医外科一个专业,这意味着注册为“中医外科”的医生能诊治所有的外科疾病。

  “但目前的问题是,在相同的执业范围内,临床类与中医类的医疗工作,究竟存在怎样的区别?”顾掌生认为,如果将一个持中医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皮肤科工作定性为超范围行医,理由很牵强,会打击到所有中医师的积极性。

  “中医类执业医师的诊疗范围是法律法规的空白点。现行医师执业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对我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一位长年从事医疗纠纷的律师指出,目前全国近60万人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专业近50万人,中西医结合有近10万人,还有一部分是民族医学,中医类执业医师的诊疗范围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这是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关键措施。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景峰

山青青 发表于 2009/4/3 22:48:32

自古中医不分家,内,外,妇,儿,皮,针灸

ssjy 发表于 2009/4/4 11:09:38

哎!这样的病人为什么非得掉水呢?难道这样就会好了吗?中医为何不用中药呢?中西医结合的悲剧呀!

张学萍zxp 发表于 2009/4/4 11:33:07

这就是风热感冒引起的病症,只要身体有一点小病,它就会引出大病,而且重风打吊瓶一定会死人的。因为风热感冒吸收了寒,也就是两感冒病;一寒,一风热。先不治好风热感冒,什么病都治不好。

南无本师如来佛 发表于 2009/4/4 14:41:44

为何一个老中医要开西药,自讨苦吃!中药安全可靠却不用!

杏林箫客 发表于 2009/4/4 14:52:30

医生应当知道: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了事,主管部门要给大众一个说法,总能找到理由.

      奇怪! 中医原本的不分科的,如果皮肤科要注册,那么,青春痘,荨麻疹中医内科也不能治了?而这些病,虽产生于皮肤,实源于内脏.

       将中医分解成几块,中医能治的不让中医治,输液消炎原本不是中医范围的,却允许中医去兼营.出了问题,只能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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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世民又为李金龙做了肝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彩超等检查,均未发现异常。给患者用的4瓶吊水都是本着脱敏、抗病毒以及消炎的原则进行的。

       -----------纯粹是西医那一套,没看到一点中医的影子.但出了事故,损害的却是中医的名声.

黄明峰 发表于 2009/4/4 15:30:06

这是中医么?中医的就是被这样的人搞垮的.
本来皮肤病是中医的绝活,但这位魏世民却违背了中医的古训,用西医的方法为人治病,活该!但中医却为他而蒙羞?

膏药门诊 发表于 2009/4/4 23:11:27

死有理啊,没有办法

南华桑椹 发表于 2009/4/9 12:06:28

“超范围”?指鹿为马,黑白颠倒,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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