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09/3/9 12:48:38

代表:建议开放历代名中医“秘方”

开放历代名中医“秘方”

全国人大代表、省中医院院长刘沈林就医改和中医等问题接受本报专访

新医改方案众望所归,那么新医改重点何在?难在何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中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主任中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沈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专门谈了医改和中医发展的问题。

“我认为总理报告对医改问题谈得很细,是既积极又慎重。要实现医改的最终目标,关键是按政府提出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三年要见成效,可以说任务十分艰巨。”刘沈林表示。

谈医改难点:

机制和补偿不到位是问题

问:为什么普遍认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这次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您有何看法和建议?

刘沈林:到目前为止,我国公立医院的数量仍然在90%以上,这是我国几十年来走过的道路和国情决定的。首先应该看到,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各级医院还是依靠社会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使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是穷国办大卫生,承担起13亿人口巨大的医疗保健任务。正如总理报告提了的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他们付出的高技术、高风险、超负荷的劳动要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没有广大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也是困难的。

其次是要充分了解我国整体社会保障水平低,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比例高,尤其是得了大病、重病的患者,甚至会毁了一个家庭,这已经不是少数现象。个人认为,一方面我们要按照政府的要求既建好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与此同时,也要建设好、发展好现有的公立骨干医院,以及上规模的民营医院。现在城镇化的推进,城市人口在大幅度增加,交通又较便利发达,涌入城市就诊的病人在不断增多,这些病人不是奔向社会而是大医院,这一现象起码要持续相当长时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江苏的高校已增加到120所,而现有的公立医院数量,建国50多年来并没有相应增加,优质卫生资源没有从根本上放大,这也是造成目前“看病难”的一个客观因素。我认为,公立医院的改革,还要实事求是地包括和考虑这部分内容,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两者不可偏颇。

公立医院改革的难点是目前机制不顺,政府补偿不到位,“面对的是市场机制,背靠的是计划经济”。公立医院回归社会公益性质,是医务人员最迫切的愿望,让他们不要再为经济问题犯愁,他们与广大患者的目标一致,共同面对的是疾病,是一份救死扶伤的责任和诚信。

谈医改未来:

三年要见效任务很艰巨

问:今年温总理的报告,用较长篇幅谈到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问题,是否可以认为备受关注的新医改方案的基本框架已经落定即将实施?您有什么期待?

刘沈林:新医改的初步方案在此前实际已在网上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各方评论较多,说明政府对新一轮医改方案持慎重态度,以及人民群众对它的期望。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将医改列为2009年的政府重点工作,表示新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落定,只待相关配套的操作细则出台后,就应该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了。我认为总理报告对医改问题谈得很细,是既积极又慎重。要实现医改的最终目标,关键是按政府提出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三年要见成效,可以说任务十分艰巨。

谈中医发展:

建议开放历代名医“秘方”

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您是江苏中医药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否谈谈您在这方面的建议和感受?

刘沈林:江苏中医药发展水平在全国一直是处于领先的,这个领先主要反映在中医学术和人才队伍方面,当然也包括服务的人群占全省的医疗份额。近二十年来,由于抗生素和化学药品的大量使用,产生了很多耐药性和机体的不良反应,不仅国内而且更多源于国外很多发达国家,正在重新反思疾病治疗的后果和机体有效康复的经验,积极推荐我国的中医中药及其个体化辨证治疗。

我想谈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在政策层面,要确实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国家卫生工作方针,给中医药发展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其中包括对历代名医留存下来的有效特色验方制剂的恢复开放,对价格低廉但技术含量高、投入时间长的中医服务政策扶持等等。二是中医院要突出特色、放大优质资源。以省中医院为例,每日的门诊病人就高达8000到9000人次,绝大多数是疑难慢性疾病,他们是奔着中医的特色和疗效来的,所以中医诊疗的水平和能力要突出,要发挥目前西医不能替代的作用。这所医院的学术地位和规模在全国是不多的,也是江苏的一个亮点,应该努力建设,放大优质资源。三是在中医自身发展上,应当继承创新,抓紧人才培养。这几年省中医院采取多种方法对中青年医生进行严格的培训,包括跟名医抄方学习古典医籍,继承历代名医临证精华,提高其学术水平。另一方面,中西医互补,积极开展临床重点疾病的中医药研究。


本报特派记者 石小磊 刘璞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喜爱夏 发表于 2009/3/9 13:05:51

我觉得秘方如果是持方者本人发现或者总结的话,
应该算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公开是好事,有利于交流,也不会失传。
愿不愿意公开也要看个人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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