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认定:妇婴医院外购药属实 该案疑点重重
由于关键人物“王先生”失踪,该案依然疑点重重新快报讯 (记者 陈凤琼)昨天,广州市卫生局向媒体通报对妇婴医院8.5万元外购药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认定医生外购药品属实,而且外购药已经按剂量用于患儿的治疗,医生并未从中收取家属“红包”及药商回扣。
但是由于事件的关键人———负责把药品从香港浩华大药房递送到妇婴医院的王先生至今依然未能找到,所以事件本身还有一些疑点尚待查实。
疑点一:医生在患者交钱前已经购药?
患者投诉:患儿家属黄先生有两张单据,一张手写的单据上写着“收到购药款33350元”,下面的落款时间为2005年1月6日,而另一张购药的收据上则罗列了氟达拉滨、马利兰、赛尼派、抗胸腺淋巴细胞球蛋白4种药,日期为2004年12月30日。黄先生说:“我怀疑他预先买了药,然后用我的钱去填。”
卫生局在调查结果中解释:2004年12月底,妇婴医院的孙医生联系香港浩华大药房并核定药价后,药房派王先生于2005年1月6日把药品送到了妇婴医院,一名姓刘的医生将3万余元交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则将一张写好的收据给刘医生,刘医生表示没有留意单据落款的时间。直到患儿在去年6月22日出院后,家属索要正式发票,孙医生才联系了香港浩华大药房补回票据。
不过,这一说法到目前仍是院方的一面之词,因为这位“王先生”至今不知所终,因此无法证实。
疑点二:香港药房开广东公司的收据
在香港药房开具的药品收据上,赫然盖着“广东省前进科技开发总公司医药贸易部”的印章。香港的药房怎么会是一间广东的公司呢?
记者于昨天上午上网查到了这家公司。在这个公司的网页上,写明该公司位于东风东路,主营业务是行业家具、清洗用品,没有医药这一项。记者拨通了网页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男子表明,该公司没有姓王的先生,至于是否出售贵重药品,这名男子不肯正面回答。
疑点三:事件关键人王先生不知所终
据了解,患儿父亲先后托孙医生从香港及国内医药公司买进贵重药品8种,其中有三次从香港购买的药均由王先生送来,共计45650元。家属质疑医生在代购药品的过程中接受了药商回扣。卫生局的调查结果称,经市妇婴医院纪委向有关供药单位调查,暂无证据表明孙医生等4名医生收取了好处费或是回扣。
但这只是在没有找到王先生的前提下作出的结论,因为目前这名王先生已经不知所终。调查人员称,他们反复询问过当事医生,但他们都没有这名王先生的联系方式。卫生局方面也未从香港浩华大药房方面得到过任何有关的线索,也无法查清这位王先生与该药房的关系。但是偏偏这名王先生就是事件的关键人物,通过他才能说清楚单据时间不符、医生有无收受回扣、广东前进科技开发总公司与香港浩华大药房有何关系等等重要问题。卫生局方面称:事件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疑点四:舍近求远真的帮家属省了钱?
调查表明,妇婴医院医生从香港购买的四种药品中,只有抗胸腺淋巴细胞球蛋白(马血清)在国内没有出售,其余的在广州市场均可购买。卫生局吴书记解释称,可能是医生不了解国内药的情况,或者因为到香港买可以不开发票,能省下一笔钱,目的也是为了帮病人省钱。
经卫生局计财人员核算,如果8种药品由医院按市场零售价采购,需要98169.8元,而实际采购金额为84330元,事实上为患者省了13839.6元。在卫生局罗列的对比清单里,部分药品的价格确实是香港浩华大药房的低一些。
但患者家长告诉记者,该院明明就有“静注丙种球蛋白”,而且是128元一支,可是孩子手术前,医生一直让他外购280元一支的。直到孩子手术失败,黄先生表示已经没有钱了,医生才开处方让他在药房购买128元一支的。对此,院方的解释是:医生为他买的是第三代产品,新药药效好些,价钱也高些。
另外,记者也向医药公司询问了有关药品的价格,“马利兰片”零售价是248元100片,但医院为患儿购买的“马利兰片”为2250元125片,其差价几近10倍。医院的解释是:香港购入的药包装规格更方便小孩服用。
事件回放
本报去年12月16日曾报道:广州市妇婴医院一医生以药房无药为由,要家长“委托”医院外购药品8.5万元,但家长反映这些药并没有完全用于治疗。如今3岁的小患者重型地中海贫血脐血移植手术失败,孩子出现了排斥反应,患儿家长黄先生说,妇联和民政局捐助的9万元已经全部花光。现在孩子已经找到了合适的骨髓,孩子正在等待接受第二次骨髓移植手术,但手术费高达30多万元,家庭无力支付。黄先生认为医院在这个事件中属于违规操作,应该对孩子手术失败负责。
对此,院方回应承认,医生确实有为患儿代购过药物,已经对其进行处理,但是所有外购药都全部用于治疗,医院有详细的历史记录。
但是面对院方给出的解释,黄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于是投诉到卫生局。卫生局联合局纪委、医政处、计财处、监察审计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于昨日向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
钟南山明确反对外购药:医生只能介绍不能代购
医院外购药的情况,媒体曝光了一宗又一宗。其实,在患者确实需要某种药物,而该药物在国内的确并无批文的情况下,医生到底应该为救死扶伤而铤而走险还是袖手旁观呢?对此广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吴其中和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吴其中说:“外购药合情合理不合法。”他认为药效好的药应该用于治疗,但是没有被批准进入国内的药,医生要是做了中介,就等于违法违规操作。他表示,这种情况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呼吁尽快解决。
钟南山说:“我个人是不赞成这种做法的,一个医生是绝对不能向病人家属收取外购药的费用。”但是如果遇到某种药药房短缺,而病人又必需的话,他认为医生最多只能做介绍,但绝对不能代购。
图:本报于2005年12月16日对此事的报道。
相关新闻:“王先生”疑云
无独有偶,去年11月珠江医院儿科中心副主任朱为国在为一位地中海贫血患儿实施骨髓移植手术的过程中,也曾经向一位名叫王华的不法药商购买过马利兰、赛尼哌等4种药品。至今这名叫做王华的不法药商仍然不知下落。据当时调查,王华的供货方也包括广州市妇婴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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