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阴的分寸与温阳的火候》
有些杏林前辈,某一味药用得出神入化,即能渡人无数,如:张锡纯之擅用生石膏,张景岳之擅用熟地,郑钦安之擅用附子,乔玉川之擅用大黄等等。药性天成,用之在人。用之得当,诸药皆能活命;用之不当,诸药皆能伤人。视附子、干姜如猛兽者必昧于识别阳证,畏石膏、熟地如砒石者,必昧于识别阴证。
滋阴或温阳的运用,首先取决于病机的需要,然后才是药性与剂量。
“有是证则用是药”是中医用药的定律与法则。阴虚者滋其阴,阳虚者温其阳,补不足而损有余,以平为期,各得其所。
滋阴或温阳都要有相应的“用药指征”!但是,很多人不是凭“证”用药,而是在凭推理用药。
比如出现凶杀案,发现某人有重大嫌疑,但要治其罪还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不能仅凭推理就下结论,否则,易出冤假错案。
从理论上说,阴虚者容易失眠,且实际生活中,失眠患者中也确实以阴虚类型的人数居多,但不能见了失眠证就滋阴之法,因为,失眠还有十多种证型。患者具体属于那种证型,要有一组症状作为判断的依据。
阳虚之轻症手足凉于腕踝,用巴戟天,补骨脂即可;阳虚之重症四肢冷过肘膝,用附子百克也无妨!当然,阳虚还有一系列症状:形寒肢冷,唇淡面白,饮食喜温,大便润溏,小便清长,嗜卧懒动,神疲乏力,舌淡脉弱等等。用温阳药时,虽不要求以上诸症齐备,但至少要有二三个症状显出蛛丝马迹作为用药指征。服药之后,症状不能减轻,十之八九,多因药不对证。
当然,即使应当滋阴或温阳,也是有阶段性的,要适可而止,不能一直用下去,但如何把握其中的分寸?
服滋阴药后,若:1、口渴咽干症状已消除,舌苔已生,不欲饮水,当停止滋阴。
2、食欲恢复正常之后,又开始减退,当停止滋阴。
3、大便由干燥转为湿润后,又变得稀溏而粘滞,当停止滋阴。
4、睡眠恢复之后,又变得嗜睡,身体重,腿无力,当停止滋阴。
服温阳药后,若:1、口渴咽干,欲饮冷水,且饮水量增多时,当停止温阳。
2、饭量增大,易肌饿,喜清稀饮食时,当停止温阳。
3、大便干燥难解,或唇干起皮时,当停止温阳。
4、精神亢奋,难以入睡,多梦易醒,潮热,怕热喜凉时,当停止温阳。
5、心烦易怒,口苦时,当停止温阳。
多年来,一直想将用药指征细化,以求做到方证相应,用药有凭有据(向“方证学”努力),但理论的完善必须建立在实践之上,经历的火候不到,强行为之,必欲速而不达。以上只是个人心得,尚待充实完善。 杏林箫客所发,都是好文章 补充一条:6.服温阳药后,小便黄热时,当停止温阳。 事情往往并不简单。理论如此实际就不好把握,火神派多将出现热象定为排毒反应,所以理论实践还是有区别。 谢谢,刚好最近在喝温阳的药。 谢谢萧客先生的指导,总能看见先生的文章,能从中受益和学习,真好. 先生所讲受教了.
我懂医浅薄.请问,李老先生说的阳生阴长,结合您的理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对病人来说,阴寒病气去掉之后,可以变温阳为适当滋阴.
如果温阳过程中,出现短暂的反应,是需要停下来滋阴还是继续猛攻.
可能问的含糊了,请先生理解后简单作答即可了. 阳气虚的人,容易产生阴邪,阴邪乃有形之物,即水饮痰湿瘀之类,除之务尽!
阴寒病气去掉之后,是否滋阴视有无阴虚的用药指征,无阴虚症状则不必滋阴,以调脾收功即可.
温阳过程中,出现短暂的反应,如果是药性暂时性反应,可继续猛攻.若是温阳过了,则停止温阳或加以滋阴之品.
阳生阴长,阳主阴从,阳稍稍多一点则少火生气,但不能过,过则有余,气有余就是火,生发之气就成了阳邪了. 服温阳药后,若:1、口渴咽干,欲饮冷水,且饮水量增多时,当停止温阳。
2、饭量增大,易肌饿,喜清稀饮食时,当停止温阳。
3、大便干燥难解,或唇干起皮时,当停止温阳。
4、精神亢奋,难以入睡,多梦易醒,潮热,怕热喜凉时,当停止温阳。
5、心烦易怒,口苦时,当停止温阳。
多年来,一直想将用药指征细化,以求做到方证相应,用药有凭有据(向“方证学”努力),但理论的完善必须建立在实践之上,经历的火候不到,强行为之,必欲速而不达。以上只是个人心得,尚待充实完善。
我在成都听到某火神大师给弟子说过,什么时候到位呢,胸腹发热然后一副滋阴药收尾,但是病人多是稍有好转就不来了,很少见到到位了的。我服了半年现在都还是发冷的。 原帖由 杏林箫客 于 2008/1/18 19:13 发表
补充一条:6.服温阳药后,小便黄热时,当停止温阳。
做爱后尿黄是否停止做爱?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