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够资格悬壶济世?
周代就有医之政令一说,以医为业,其实不同于其他职业,政府所以要有相关的法律以及进行行政管理也。关键在于如何立法执法如何管理耳。且不说何谓“科学”,既然作为职业,必有相关的专业学问经历。但要想从业执业,似乎还是需要某种考核,以证明其人确有够资格从事这份工作,有关基金会才有可能允许民众找他看病后给予报销医药费用吧。
如果说中医药对人民健康确实非常不可或缺,那么如何培养、管理好合格的中医人才?让这些人才能真正安心做学问做服务?一味模仿西医的管理模式显然不妥;但若真的放养,滥竽充数谋财害命者必然泛滥成灾!岂不殆哉!
野医的意思,乃是所谓的让中医放任自流自生自灭吧?只要有人愿意找你看病,别人就管不着了?患者是否给你诊费或愿意给你多少钱,别人也甭管了?你爱在家呆着也好,闭门自修也好,野游访师拜友也好,都没人管了,太潇洒了哈!不过,若是打起医药官司来,恐怕就难办多了?看来,确实要立个野医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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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问题大概是天下第一大事吧?那国家为什么不搞个厨之政令把作饭问题也管起来呢?让家庭主妇都弄个什么资质来才能做饭。第一大事都可放开,何况一个还不知排列第几的医疗问题呢?您见过吃饭官司吗?医药官司照此办理不就得了?你见过谁家吃啥饭,家庭成员该怎样交费,客人该怎么收费或不收费吗?自已病了自已花钱,报得那门子销呢,这不是国家吃饱了撑的吗?看来,确实是要立个家庭主妇作饭的法律了! 吃饭的问题国家怎么没管呀,管理餐厅酒楼的部门才多了,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厨师也有资质等级之分呀,有特技、一级、大厨、二厨、头锅、二锅……也有过相当多的官司呀,中医和家庭煮妇没有丝毫的可比性。 不说中西不能和,就是中医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如: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他的管理强加民意的分为公、民,并套用西医的方式分出所谓的教授、主任、主治。。。。。总之这些是“最棒的”,而且层次分明,但现实真如此吗?连当事人、行内都疑惑,别说老百姓了。中医科学否、灭不灭、好不好,疗效会说话,病人能评判,连“洋人”都明白,而我等。。。。。。乱!乱!乱!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
俗话说得好,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只要中国文字不消失,只要中国话还有人讲,中医就不可能消亡。我们的老祖宗太太太太太太英名太聪明了,他们把文字和语言分开,这使任何一个读完小学的人都能读下来历史上的任何一本书,如有机缘他领悟到了,也就成了。太了不起了。
巫医、巫医,远古的时候,巫和医是一体的,后来他们分开了,然后有了信巫不信医者不治。但是他们的本质我觉得在医疗方面差不多,都是与自然界中存在的能量进行沟通,以求得平衡。我儿子有一次肺炎,怎么搞都不好,高烧不退,中西无效,送了次神,一夜之间烧就退了,呵呵。我们常常认为西医不能涵盖一切,中医何尝不是,任何一世间法都需要补充,唐僧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取的真经还不是完整的呢。
只要有不足,一定会有补充,中医不可能消亡的原因这是第一点。
第二呢,就是包容。中国人无所不包容,我们的文化结构让我们接触到的任何知识都能用中国人特有的方式重新演绎表达。佛教、法律、马克思主义等等,无一不如此,尽管他们分成许多流派,各有不同和侧重,但他们都有强烈的中国特色。
中国被外族侵略多少次?但我们文化的根基和脉络从未折断。我们的同化能力太强大了,也应该说我们文化的包容性太强悍了,就如同我们的包子,你说想包什么吧,当然除了极个别的傻叉想包桌子例外。
我想,把刻度标得长一些来看,任何一样事物都是有曲线的,岩石在地震时可以象糖浆一样隆起扭曲,长安,六朝古都,千年前是比现在的超级城市更加开放宏伟的都城,现在也淹没在历史的尘埃。
我给儿子起名怀元深有此意。乾卦卦词元、亨、利、贞。怀,心中存有。有起当有伏,有降当有升。心中一盏明灯,巍然自历风雨。
中医也一样,我们的瑰宝蒙尘,需要更粗糙的事物来磨砺,寂寞,痛苦都是暂时的。
中华不死,中医不死 原帖由 盲医 于 2007/11/2 12:48 发表
吃饭的问题国家怎么没管呀,管理餐厅酒楼的部门才多了,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厨师也有资质等级之分呀,有特技、一级、大厨、二厨、头锅、二锅……也有过相当多的官司呀,中医和家庭煮妇没有丝毫的可比性。
天大的事还不能和一个小事比比?煮饭的多呀还是医生多?煮饭的千分之一的事故率比医生百分百的事故率的绝对数都要大!大事不管尽抓住中医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死管,还有理啦? 谁说中医不科学?只能说很多人是弄不明白。中医有理论,有实践,可以验证。还不叫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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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真的放养,滥竽充数谋财害命者必然泛滥成灾!岂不殆哉!” 事情并不那么严重。要考虑一下病人,也不是个个病人都是笨的。一般说来,一个人,能治好病,病人就会互相介绍,然后识者多,自然成名医了。若真的管起来,象现在,中医,之所以难管,是因为多头管。为什么要多头管,又是因为难管。已经是恶性循环了。只有跳出这个圈。放开手脚,才有出路。
举个真实的例子。我们那里有个人,用几味西药,治好了一个人的胃痛。慢慢地,传出去了,很多人找他治了。就单治胃痛,可以长时间止痛。也不知是中药还是西药。类似西药,他是搞成药粉的,谁出分不出。
设想一下,如何管呢?征税吗?不能。劝阻吗,别人的命别人主宰。病人痛苦时,用刀架在病人的脖子上,也要去找他止痛了。谁也不会想到医院去。
医学,是用来解脱痛苦的。治不好,自然就无人信了。我是经老师传的,时不时有远方的人来求医。又何必在乎管与不管呢?只在乎自身医术是否精进罢。
[ 本帖最后由 lizh-ni 于 2007/11/8 17:25 编辑 ] 管有理不管也有理,难办难办看着办。
[ 本帖最后由 湛然常寂 于 2007/11/8 21: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