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考核医师13种行为被列为“禁区”
为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8月1日,省卫生厅发布《山东省执业医师考核暂行办法》,其中13种行为被列为医师执业行为“禁区”,凡违反者均被列为考核不合格,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根据《办法》规定,出现下列13种情形且情节轻微的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造成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的;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不按规定应用抗生素的;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不按规定报告医疗事故或传染病疫情的;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册主管机关组织的业务考试不合格的;注册主管机关组织进行的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规定,凡考核不合格的执业医师,将被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相关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那是否太严格了? 有一病人急性硬物窒息,情急之下我用一个钢笔管捅开了他的气管,救命了,但因使用了未经核准的器械,导致违法,被停业一年。 下一步医师放屁也要打申请了,否则擅自放屁将停业一年。 没规矩不成方圆!况且人命之贵大于天! 对医师从严要求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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