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准备工作通告(第一号)
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准备工作通告(第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中医事业团体: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于2007年5月下旬,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应邀到南宁,在先后参加的广西大学报告会、南宁媒体见面会、南宁沛鸿中学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中,在没有提供科学依据,进行科学的认定的前提下,公开发出“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的言论,实际构成了对中医的诬陷和诽谤,严重侵害中医的名誉权。
为维护国家关于保护和发展中医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尊严,响应国家发展中医事业的号召,维护中医的名誉权,捍卫民族利益,新华论坛网友发起起诉何祚庥诬陷诽谤中医、侵害中医名誉权准备活动。经讨论研究,现决定组成团体起诉主体。
团体起诉主体包括:中国公民身份组成的团体代表,中医事业团体组成的团体代表。
请广大中国公民、中医事业团体,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首先各自联系准备。发起人将在新华网科技论坛(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43719126&pg=5)、SINA博客(http://blog.sina.com.cn/wuweidehen)随时发布有关信息,阶段汇总情况。
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发)
2007年6月9日 强烈支持!!! ■剖析:何祚庥是怎样歪曲和捏造事实,诬陷中医害死陈晓旭的?
2007-06-22 09:07:57■起诉何祚庥,结成维护中医名誉权的中国公民维权同盟
2007-06-10 17:02:37■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择录)
2007-06-10 09:48:19■转载:《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
2007-06-10 09:46:50■转载:《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上)
2007-06-10 09:43:58■起诉何祚庥的法律依据及有关法律知识(2)
2007-06-09 21:02:25■起诉何祚庥的法律依据及有关法律知识(1)
2007-06-09 20:57:59■起诉何祚庥准备活动第一次阶段小结
2007-06-09 11:30:23■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准备工作通告(第一号)
2007-06-09 11:25:38■关于起诉何祚庥赔偿标的的估算思考:
2007-06-08 16:14:00■关于法院是否受理起诉何祚庥案件及官司能否打赢的简要分析
2007-06-08 15:59:18■以公民身份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5、附件)
2007-06-06 17:06:46■以公民身份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4、附件)
2007-06-06 17:03:47■以公民身份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3、附件)
2007-06-06 17:00:10■以公民身份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2、起诉状)
2007-06-06 15:45:46■以公民身份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权——何祚庥诬陷中医害死陈晓旭(1、说明
支持!!!!!
对何祚庥这种沽名钓誉之辈必须诉诸法律。 何祚庥不懂装懂,四处乱放屁!~ 我们需要中医,需要全人类的健康和安宁! 法院如果受理,进入司法程序的话,在这儿嗯一声并发个短信,我会捐500元表示支持. 原帖由 635472426 于 2007/7/24 07:47 发表对何祚庥这种沽名钓誉之辈必须诉诸法律。 必须让这些祸害中医的渣子得到教训! 中医是中华瑰宝,国人应该发扬光大才对
现在好多老祖宗留下的宝贝抢救都来不及
中国人不珍惜,难道若干年后非要从国外引进才是?
崇洋媚外要不得~
[ 本帖最后由 wrf101 于 2007/8/19 22:36 编辑 ]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