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hzhh 发表于 2007/1/15 14:55:46

专病专方是存在的

专病专方不能一概否认

无谎世界 发表于 2007/1/15 15:53:34

你既便是中医师 也与我论不上道

你与我论不上道我是家传的医术 你既便是医师只能懂得学过的知识所以你无法与我论还想要方子别看我没文化著作权我代理打了六场官司北京中国书店 燕山出版社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海南南方出版社台北艺术图书公司都以被告身份出现知识产权正如审判员所讲最好别公开一但公开后悔终生 麻烦就来了我的方子没发表过是民间中医一部分所以你不理解很正常公开方子是不可能的什么叫知识产权   这就是知识产权   你提到要钱一事我首先告诉你在这里是不可能 的事我一看你还不如我这个没文化的   呵呵

草根人儿 发表于 2007/1/17 10:39:30

我看你是太偏极了,再说我也没给你结梁子的意思,想想我说的话在思考什么,至于你的所作所为,在这个社会既合道也合法,而且也是理所当然,私下来讲,我还是比较赞成你那种做法,至少不吃亏,我宣传的只是一种想法,我早已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没有谁不能说的,上面一说,也只是情绪表达而已,没有人身攻击的意思,至于你的医术或文化,也只是你说咋就咋,我也没否认过,因没见识过.我看你打官司太多,可能也不太平和,就像你取的名一样,你那样总给人误会,劝你改一改.
      要钱不要钱只是倡导的想法,在这里是论坛,自应有发言的权.至于你要怎么做是你的权利,没强迫的意思,再说我也不是什么管理员之类的,说说而已嘛,倒显得我很想要你那东西一样小家子气.

草根人儿 发表于 2007/1/17 10:53:03

华佗的医术够历害了吧,比你的祖宗可能还行,可挟技自高,到死才知医术的传承,想公开都来不及,后悔莫及,我所攻击的,就是这一类,跟华佗这人的品格没任何关系,所以不存在对谁的人身攻击的问题.

酸杏 发表于 2007/1/17 11:28:46

有这么多方子,如果真有实效,不妨与国内的药业集团合作。至于自己收益的保障,可以评估作价,也可以洽谈协商,有多种收益方式可用,视自己需要定夺。如果觉得合作不可靠,也可找风险投资商,他出钱你出智。前提是有可靠的临床数据。做药是很麻烦的,光是初试、中试、临床、拿药号就得很多钱。不如找个医院合作,卖自制成药,同时也可取得临床数据。

以上想法,仅供参考。

红火阳 发表于 2007/1/17 12:08:54

我也有个古传密方,人S了之后7天内在它的鼻子撒点药粉,马上活过来...可是无法发展,可悲啊......呵呵.....

无谎世界 发表于 2007/1/17 16:04:59

找医院合作也很麻烦 因为都找你要方子所以我说在中国很难十四楼的

无谎世界 发表于 2007/1/17 17:14:10

十四楼你说即合道也和法我不赞成本身无证就数违法百姓无理可讲因为无王不成理   所以今天在这里敢说真话   我认为就不简单再说中医就是中国人能医病就叫中医经得看会念不会念实际上在维护什么坚持什么为什么来这里不骗人就很好啦以诚相待相互帮助才不失为民间中医吧即无恶意就是朋友

leo1123 发表于 2007/1/17 21:10:10

我有个古方 吃了就飞升做神仙

wuyong 发表于 2007/1/17 22:11:16

Originally posted by leo1123 at 2007/1/17 21:10:
我有个古方 吃了就飞升做神仙 我要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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