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dx 发表于 2006/12/1 14:32:23

关于阴阳治疗上有一事不明!

阴盛则寒,当用温热之药
阳盛则热,当用寒凉之药

而阴虚则热,不宜用寒凉,阳虚则寒,不宜用温热。

一般认为,阳盛阴必虚,阳虚阴必盛。但这里的阴盛与阴虚,阳盛与阳虚显然是不同的。

请问 阳盛之热与阴虚之热及阴盛之寒与阳虚之寒各有什么不同?

天地南北间 发表于 2006/12/1 15:51:23

从舌看黃苔,屬阳实火。舌质红,苔少属阴虚热。

amoslinx 发表于 2006/12/1 16:40:17

我的理解是:
阴盛则寒
阳盛则热
阴虚则热
阳虚则寒
把正、邪的因素考虑进去就能比较清楚了解,就比较不会被搞混。
阴盛的寒与阳虚的寒,同样是“寒”性质就不同了。同理阳盛跟阴虚也是如此了。

amoslinx 发表于 2006/12/1 16:40:57

我的理解是:
阴盛则寒
阳盛则热
阴虚则热
阳虚则寒
把正、邪的因素考虑进去就能比较清楚了解,就比较不会被搞混。
阴盛的寒与阳虚的寒,同样是“寒”性质就不同了。同理阳盛跟阴虚也是如此了。

神奇居士 发表于 2006/12/1 16:58:06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大多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特性。阴阳双方的任何一方过于强盛,可抑制对方,使之趋弱;或者任何一方的过于不足,可导致对立面的相对亢盛。这在人体的生理病理过程中广泛地存在着。以邪正而言,如阴邪胜,则阳气被抑或受损,出现形寒肢冷,面白舌淡,便溏,脉迟等阴盛阳衰的病理表现;如阳邪胜,则阴血受损,出现发热、面红、目赤、心烦、舌红、脉数等阳盛阴衰的病理表现。邪正之间始终体现出阴阳对立制约的关系。“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是疾病过程中阴阳相争的必然态势。

    阳虚之所以生外寒,是因为内伤虚损,阳气衰微,卫阳不足,不能温养肌表而见外寒。事实上,机体阳虚失却温煦,内外均可出现虚寒之象,诸如形寒肢冷、面色?白、小便清长、大便泄泻、舌淡脉弱等症。阴虚之所以生内热,按《素问•调经痛》的本意是指劳倦伤脾,脾气虚弱,胃气积而不化,郁生内热。这也正是李东垣针对脾胃气虚发热,创用甘温除热的理论根据。目前多泛指阴液不足,水不济火,阴不制阳而形成的内热。阳盛之所以生外热,是因为外感阳邪,客于体表,腠理闭塞,卫气不得发越,郁而发为外热。阴盛之所以生内寒,是因为寒邪入侵,机体阴气过盛,以致出现收引、凝滞等一派“中寒”之象。人体在生理状态下阴阳是相对平衡的,在病理状态下就可出现上述四种阴阳偏盛偏衰的异常变化,而其中所说的“内”与“外”则是比较而言的,不可视之为绝对如此。

无动于中 发表于 2006/12/9 23:17:29

<本草述钩元> 中的一段论述

先哲云。虚火可补。参芪之属。实火可泻。芩连之属。四语还费商酌。必须精晰火与热之辨而后可。夫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而人合之。(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经云。东方生风。南方生热。西方生燥。北方生寒。中央生湿。各正其位。而独火无所主者。岂非由阴而生阳。即由阳而化阴。游行于风热湿燥寒之间以为用乎。人身惟阳之由阴而生。复由阴而化者。始名为少火。若离阴以为阳生。则生之原绝。离阴以为阳化。则化之机穷。得不谓之壮火乎。故少火能生气者。阴合阳而气生也。壮火反食气者。阳离阴而气尽也。经故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即斯以明虚火实火之治。假如形证与脉俱处其不足。只属阳分之虚。而无干于阴虚。是为虚热。(即后阳虚生寒。寒生湿。湿生热。)可补阳也。(参芪任用)若由真阴之虚以致阳不足者。是谓虚火。(即后阴虚生火。火生燥。燥生风是也。)必补阴而并裕阳。苦寒固未宜。若竟以参芪补之。恐甘温只以益阳。反损其阳生之源也。是则可投参芪者。乃止属阳分之虚。名为虚热。不名为虚火也。又如形证与脉俱据其有余。止属阳分之实。而无干于阴虚。是为实热。可泻阳也。(芩连任用)若由至阳之盛以致阴不足者。是谓实火。必抑阳而并滋阴。辛热固不宜。即概以芩连泻之。恐苦寒反致劫阴。先绝其阳化之源也。是则可用芩连者。乃止属阳分之实。名为实热。不名为实火也。总之。虚实两治。一干于阴虚。便费商酌有如此者。更专言虚火之治。凡人身半以下属阴。身半以上属阳。假如阴分阳虚。不由真阴之虚而致之。则当直补先天之真阳。如桂附之属。参芪可以佐之。一由于阴虚而致者。即当以养阴为主。而寓扶阳之义。独任参芪。非的剂也。又如阳分阴虚。不由至阳之盛而致之。则当滋益后天之元阴。如归芍之类。参芪亦可以佐之。一由于至阳盛而致者。即当以抑阳为主。而寓生阴之义。参芪正以贻害耳。至阴阳各分之中。又各有阴阳。何者。劳倦饮食。损伤气分。固有阴气阳气之分。而思虑色欲。损伤血分。又有阴血阳血之异。盖血阴气阳者。分阴分阳之义。而气血各有阴阳者。阴阳互根之理也。大法阳气虚者。宜桂附兼参芪峻补。阴气虚者。参术甘草缓而益之。阴分血虚者。生地元参龟板知柏补之。阳分血虚者。茯苓参归远志之类补之。此实前人之所未发也。统治诸证。总先明于火与热之分。先哲言阳虚生寒。寒生湿。湿生热。阴虚生火。火生燥。燥生风。此火热之介。然而不移者。火固热也。第所谓少火者。乃阴中之真阳。不指气之热者以名火也。若指气之热者以为火。是属壮火而非少火矣。所谓肺热还伤肺者。乃肺热干于阴之证。此属虚火不可投参者也。所谓养正邪自除者。乃肺热无干于阴分之证。此属虚热可以投参者也。大都人身诸病。干于阴分者居其强半。故肺热还伤肺之言。未可概非。至人身虚病无干于阴分。而止属阳分者虽少。亦确有之。故养正邪自除之言。间亦中的。总先明于虚热虚火之辨而可已。参之用舍。惟血证最宜分明。仁斋云。人身之血。赖气升降。气清则和。气浊则乱。故凡治血逆者。莫先清气。又云。血遇热则宣流。故止血多用凉药。然亦有气虚挟寒。阴阳不能相守。荣气虚散。血亦错行。所谓阳虚阴必走是也。此证必外有虚冷之状。法当温中。使血自归于经络。统绎二义。其治悬若冰炭。然同是血帅于气。气为血先之义耳。所谓气清则和者。阳得阴以为守。则阳中之阴降。阴降而阳随之。是之谓和。和则不逆矣。浊者阳不得阴以为守。因僭越而上亢。是之谓乱。乱则何所不至而成逆矣。至于气虚者。血不得其统驭之主而亦妄行。犹所谓无主乃乱也。同是血逆。而治有不得不异者。故肺热干于阴。与无干于阴。固参用舍之分。至于血证虽有异治。然俱已伤其阴矣。又惟气浊气虚之分。必从主乎血者以为治柄也。气之清浊虚实。最关于血者。其义何如。曰。凡人气有营卫之分。气之阳属卫。阴属营。阳先而阴从之。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脉络。脉络先盛。卫气已平。营气乃满。而经脉乃大盛。即此可知阳为阴之先。血乃气之充。气之清浊虚实。最与血相关也。治血证辄言引血归经。归经者云何。经曰。胃者水谷气血之海。胃之所出气血者。(如行路从某道出之出)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又曰。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生。是故守经隧焉。即此观之。则气之浊。气之虚者。即所谓血气不和。而百病生者也。皆不得至于经而行其血气者也。然必本于气。能化血之脏以取责焉。盖气之浊与气之虚。举不能入心而为血之主。入脾而为血之统。入肝而为血之藏。又焉能入于经隧。以归五脏六腑之大络乎。人身之血。固无处不周。然脏腑之络。系于经络。而经隧之能通血气者。尤在于气为之主。此所以责其本而治肺也。然则归经是其末图。求本惟在治肺。是乃所谓善守经隧者矣。

pingyuan 发表于 2006/12/9 23:38:26

很简单,
阴平阳秘是阴阳的量均在正常值。
阴盛则寒是阴的量超过正常值,而阳的量仍正常。
阳盛则热是阳的量超过正常值,而阴的量仍正常。
阴虚则热是阴的量低于正常值,而阳的值仍正常。
阳虚则寒是阳的量低于正常值,而阴的值仍正常。
阴阳两虚是阴阳两者的量都低于正常值。
阴阳两盛理论上存在而实际上可能没有(有人认为石膏附子同用属于阴阳两盛治法,尚无定论)。

开怀 发表于 2006/12/10 13:04:23

Originally posted by pingyuan at 2006/12/9 23:38:
很简单,
阴平阳秘是阴阳的量均在正常值。
阴盛则寒是阴的量超过正常值,而阳的量仍正常。
阳盛则热是阳的量超过正常值,而阴的量仍正常。
阴虚则热是阴的量低于正常值,而阳的值仍正常。
阳虚则寒是阳的量低 ...


均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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