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忽悠害死浑沌看现代中医研究
从忽悠害死浑沌看现代中医研究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曹东义
前些日子读吕嘉戈先生《挽救中医》一书,其中收载了已故“中医司令”吕丙奎先生,2002年11月15日的文章《挽救中医,刻不容缓》。吕老说到了忽倏(悠)害死浑沌的故事:“对西医消灭中医的做法,或者说以西医改造中医的做法,庄子在《应帝王》中有一很恰当的比喻,其谓: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中医药与西医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医学体系,实行中医药现代化,其意就是要中医药西医化,这与倏和忽为浑沌凿七窍异曲同工。”读了这一篇文章之后,浑沌被忽悠害死的惨状,长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且,吕老对于中医深切的殷忧,对于我的影响逐渐加深,使我不揣浅陋,把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呈现出来,希望与大家一起分忧。
关于浑沌的说法,自古以来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一认为其善良,一认为其不肖。尽管有所不同,但都认为浑沌有重大缺陷,甚至有严重错误,这一看法是基本一致的。
关于浑沌的缺点,曾经传得很玄乎,《左传·文公十八(公元前608)年》说:“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嚣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也就是浑沌)”。《史记·五帝本纪》也采此说:“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天下谓之浑沌”。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其缺点与罪状的真实面目,后人难知其详。再后来,混沌的罪状逐渐被人淡忘了,人们只记住了其“混沌未开”的基本特征。因此,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在为《史记》作注的时候,引杜预注:“浑沌,不开通之茂”。
《庄子》所说浑沌的特点逐渐被后代认同,三国之时的曹植《七启》说:“夫太极之初,浑沌未分”。晋代杜预和唐代张守节注《史记》,就采用了此说,而不再纠缠于浑沌的所谓罪状。
中医学不正是浑沌未开的学术体系吗?它不少的所谓缺陷、错误,也正是自以为是的“忽悠们”加上去的。比如,所谓“四诊客观化研究”,希望用所谓仪器检查的客观数据,取代传统中医的主观观察结果。那么,传统的四诊不是客观的吗?是人们随意捏造的吗?显然不是。只不过不同中医观察的结果不尽一致,有所差别罢了。“有所差别”,不如机器精致,竟然被带上了“不客观”的帽子,中医修炼了几千年的四诊绝技,“旷世武功”就被这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忽悠”黄了,许多中医专家早已不望神诊尺了,如今连脉都不摸了,也像西医一样“照单开药”了。西医“科学检查”的精细结果一出,似乎已经“尽见五脏症结”。此窍一开,浑沌的中医四诊技术就废了。
西医的检查数据是最精确的吗?体重按公斤论,身高按厘米说,离着现代物理学的毫微克、基本粒子、纳米,不知要粗糙了多少倍。然而,人们宽容了西医,没有硬让他们扔了秦始皇时代就用的度量衡。化验的白细胞,十个化验员,十个样;机器做十次,十个结果,人们也是宽容的,允许有误差。为什么到了中医这里,这也不顺眼,那也看不惯呢?
当中医遇见西医的初期,由于西医解剖的细致正确,有的中医忙于改古人所记脏腑之错,不少人信心为之摇荡;有的中医深自反省,主张“告别阴阳五行老一套”;有的就说:“五脏六腑之分,全无意义,予以废除,亦无碍中医之发展”。
自从有了西医的病理病灶疾病观,有了西医的病名之后,中医的病名就不说了。中医病之不讲,已有半个世纪。几千年的治病工,已经沦落为只剩下“辨证论治”。而辨证论治的命运也强不了哪里去,也必须接受审视与改造。
辨证理论的萎缩主要体现在,中医的病证必须出现在西医的诊断之后,作为“二级”的参考,“自立”已属困难,“卓然”更加难求。而且,辨证论治“规范化”,用什么进行规范呢?能用“规范的证候”等同于西医的诊断吗?有法律依据吗?规范化搞了许多年,费了许多的人力物力,有约束力吗?在中医临床上,谁在按着搞出来的规范诊治疾病?如果没有人愿意采用这样的规范,这样的规范化还有意义吗?一个西医的病名之下划分几个证型,每一个证型下面对上一个方剂,虽然防止了“偏倚”,也具有了统计学意义,这种“规范的辨证论治”,是前人赞赏的“治病活法”吗?是真正中医的特色吗?由于我们嫌辨证论治“太随意”,所以要搞规范化,规范化的结果却是去掉辨与论,只要证与治,只要证与方。辨与论本来是运用中医基本理论的过程,简化了这一过程,不仅“闲置”了中医人的大脑,而且长此以往,学术如何振兴?对号入座的规范化,重复出来许多低水平的治疗效果,中医理论的萎缩是难于避免的。
指导思想的异化,严重危害中医学术的进步。比如非典的预防用药,开出来的药方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是抗病毒?是提高免疫力?那么你的依据呢?只要背离中医传统的理论开中药,只要应用现代医学的“现代理论”做指导,不但不会增加所开中药方的科学性,而且立即就会招来尴尬,就会立即引来质疑,你有实验依据吗?西医的理论不是不能借鉴,而是不能用来做“事前指导”,可以用西医的理论来做“事后说明”。也就是说,指导我们行动的思想“只有传统中医理论”,放弃了它,我们将手足无措,就必须走“先实验室后临床”的路子,贯彻到底的话,就会导致禁止中药汤剂的应用。
中医其危乎!“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何为苞桑?在于经典与临床,在于在现代背景下的发奋图强。醒来吧,中医! Originally posted by 苦黄连 at 2006/11/9 13:12:
从忽悠害死浑沌看现代中医研究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曹东义
自从有了西医的病理病灶疾病观,有了西医的病名之后,中医的病名就不说了。中医病之不讲,已有半个世纪。几千年的治病工,已经沦落为只剩下“辨证论治”。而辨证论治的命运也强不了哪里去,也必须接受审视与改造。
辨证理论的萎缩主要体现在,中医的病证必须出现在西医的诊断之后,作为“二级”的参考,“自立”已属困难,“卓然”更加难求。而且,辨证论治“规范化”,用什么进行规范呢?能用“规范的证候”等同于西医的诊断吗?有法律依据吗?规范化搞了许多年,费了许多的人力物力,有约束力吗?在中医临床上,谁在按着搞出来的规范诊治疾病?如果没有人愿意采用这样的规范,这样的规范化还有意义吗?一个西医的病名之下划分几个证型,每一个证型下面对上一个方剂,虽然防止了“偏倚”,也具有了统计学意义,这种“规范的辨证论治”,是前人赞赏的“治病活法”吗?是真正中医的特色吗?由于我们嫌辨证论治“太随意”,所以要搞规范化,规范化的结果却是去掉辨与论,只要证与治,只要证与方。辨与论本来是运用中医基本理论的过程,简化了这一过程,不仅“闲置”了中医人的大脑,而且长此以往,学术如何振兴?对号入座的规范化,重复出来许多低水平的治疗效果,中医理论的萎缩是难于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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