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於脉 发表于 2006/11/7 09:21:57

引人思索的临床事实——不孕症领养孩子之后而获孕

1    不孕症领养孩子之后而获孕

      许多患不孕证的妇女,其本身有或没有可查到的疾病,在历经数年各种治疗而无效后,因而放弃了治疗,却往往在领养一个孩子之后不久而怀孕。不得不使人联想到这其中的因果关系。

       以至于在一些人意识当中,领养孩子成了治疗不孕最后的“杀手锏”。以此来弥补医学治疗不孕的空白。
          这个现象,西医一句“精神作用”挡了过去。
         
      我觉得作为医生,不能无所触动,应客观看待,加以研究,这其中有很独到的,不为常人所知的医学道理。
                              您认为呢?

ymxmzh 发表于 2006/11/7 18:27:45

这是典型的太阴不化症.说白了就是母性不强,心中有障碍,从灵的层次上还不够做母亲的资格.领养孩子后,在照顾的过程中,爱心激发了母性,使她具备了一个完美母亲的资格.是以可以怀孕.遗憾的是,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疼,不能觉悟到是爱心的功劳,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后,往往对领养的孩子不好了,结果是新的业障又在悄悄滋长了......这种情况不少见,大家身边就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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