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llxl 发表于 2006/10/7 22:12:17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一个农民工人只有做为制度的牺牲品.我们只能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中呐喊社会的不公信愿行 发表于 2006/10/7 22:31:43
留一条生路,判200年监禁吧。杜仲 发表于 2006/10/20 23:21:14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农民工讨新无们,那些地方的政府官员为什么要到媒体报道后才肯出面?有时甚至不愿理会!是否与工厂主有共同的利益?为什么当官的屡屡失职而无须负责?神奇居士 发表于 2006/10/23 16:10:06
支持守真堂主 发表于 2006/10/28 21:30:16
这简直就是除暴安良,不要奖金也就是了。神奇居士 发表于 2006/10/28 21:57:50
支持,留人星星之火worm 发表于 2006/10/29 08:47:54
呵呵,不应该死的人应该有很多都这么死了,这个是死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的是死在特色的政治上.留人不留人的来自民间的力量据以往的例子看来是没有多大用处
除了哪个重量极的领导发话.可是这样的一个重量极的人不会出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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