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事业发展惠泽千湖万众
● 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院82所,中医床位数12107张,固定资产总值19.8亿元。● 全省有10个专科(专病)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局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 目前,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室,6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湖北省地处中原,是楚文化的发源地,也是伟大的中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中医药历史源远流长。近几年来,全省的中医工作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法制观念,加强了中医机构内涵建设和农村中医药工作,大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重视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了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机构建设加强 服务能力提高
“十五”期间,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机构内涵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各项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院82所,中医床位数12107张,固定资产总值19.8亿元,其中专业设备总值6.5亿元,年总诊疗人次810万,年业务收入16.9亿元,其中医疗收入占56.8%,药品收入43.2%,平均门诊费用56.79元/人次,平均住院费用2222元/人次,病床周转次数19.2次/年/床,平均住院日11.6日,病床使用率62.9%。
1.创“三名”工作稳步推进。评选产生了72名第一批湖北省知名中医、16个湖北省知名中医专科、11所湖北省知名中医院。专科专病建设和示范中医院建设也取得突出成效。湖北省有10个专科(专病)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局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示范中医院建设是中医院内涵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湖北省有6所国家级示范中医院和8所省级示范中医院,5所省级示范中医院建设单位。在示范中医院的带动下,全省中医院的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
2.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了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湖北省制定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评价标准》、《湖北省中医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和《湖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开展了医疗质量考核工作,对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农村中医药工作大力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根据《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制定了《湖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2001~2010年)》,将中医药指标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确保了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五”期间,湖北省鄂州、保康、竹溪等3个县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目前,鄂州、保康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创建工作,目前已有10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加强了乡村中医药人员的培训,还组织筛选了50项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农村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全省推广使用,提高了农村中医药人员的业务技能。
截至目前,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室,6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广大农民心目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医药进社区取得新进展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诊疗技术的特色和优势,全省开展了创建“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活动,制定了《湖北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方案》和《湖北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及评审细则》,十堰市的张湾区、茅箭区,宜昌市的西陵区、伍家岗区,黄石市的黄石港区、西塞山区,荆州市的沙市区,咸宁市的咸安区等8个城区被确定为“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其中十堰市张湾区被确定为全国具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下转第二版)
人才培养步伐加快 科学技术研究不断创新
为了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200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湖北省有21人被确定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中医药教育的一个特色,是培养高层次临床人才的重要措施。“十五”期间完成了第二批师承工作,并开展了第三批师承工作。
2001年至2004年,争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26项,下达省卫生厅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96项,组织鉴定中医药科研成果35项。有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47个二级实验室,2个一级实验室。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工作进展顺利。
应对突发公卫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提升
中医药在防治非典战斗中成绩显著,在抗击非典期间,湖北省中医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全力以赴,积极参与,为取得抗击非典斗争的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湖北省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关怀治疗150例艾滋病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已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项目。
中医药步入法制化轨道
《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于2002年颁布实施。湖北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把机构、人员、技术的准入关,打击非法行医,认真开展执业医师考试及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工作,促进了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行业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与深化内部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开设假日门诊,建立药品及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围绕卫生部制定的“八不准”,向患者作出拒收“红包”及各种回扣的承诺,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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