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木子 发表于 2006/5/25 08:11:57

28楼好想法。哈哈哈(所以您当不了主席,开玩笑,赫赫)

我认为烟草的危害性比毒品还大,范围广、时间长、人数多、耗资大。
比酒的危害性也大。

想到一个例子说:酒醉开车容易出车祸,一般抽烟一般开车一样也会得

[ Last edited by 火木子 on 2006/5/25 at 08:13 ]

太阳星 发表于 2006/5/25 08:49:22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nan at 2006-5-25 08:22 AM:
看看咱们论坛里的大师们是怎么劝人的,尽拿些无从考证的佛经来说事。搞得神神叨叨的。拜托你们了,别老整虚的,来点实在的行不行。在科普扫盲方面,中医和佛教做得太差劲了。整个一幅官老爷嘴脸,高高在上,你有业病,他有业病,你们都有业病。我求你们了,深入一下群众吧,封建社会结束了...

支持!!

太阳星 发表于 2006/5/25 09:06:12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nan at 2006-5-25 08:08 AM:
我是一个被动吸烟者,并且深受其害,我对烟草的态度是极端厌恶,如果我当了主席,我会把烟草划入毒品类,凡是私藏烟草超过10克者,全都抓起来枪毙。法令3年后生效,这3年做为戒烟缓冲区,戒了就没事,戒不了就得死。

其实你过去若是亲自吸烟,你的身体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差。你看有几个小烟鬼是伤精患者,坛子里的伤精份子中有几个是天天抽烟的。

结婚早的人不会生太大的病,街头那些专搞处女的小混混也不会患伤精的病,为什么?因为性交之后人体仍会处在平衡状态,性交时人体全身是发热或出汗的;手Y则不一样,同样有射精身体却不发热也不会出汗,阴阳受损程控不同,故手Y后身体就不在平衡状态了,久之病重。

抽烟也是这样,它也是对精的一种消耗,但是抽过后身体仍处平衡状态。抽烟的年青人往往不手Y,因为有烟可以发泄他的欲望,故性欲就低,就不会受手Y之害。

break007 发表于 2006/5/25 09:10:11

灵牙利齿,世智辩聪,谓之“八难”之一

chounan,文章是我发的,有啥子不满尽管朝我来,用不着拿论坛开涮

太阳星 发表于 2006/5/25 09:25:25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nan at 2006-5-25 09:18 AM:

声明一下,我跟你的战争宣布结束,并且单方面宣布永久停战。
我得到了我一直想到得到的,虽然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被你骂得很惨,呵呵,人生在世,骂来骂去很正常,理解。
我从你那里得到了什么,之前我一直缺 ...

你可别误会,我可不是来与你吵架的。我这人只对事不对人。无论是哪个人,我觉得他说的对我就支持,觉得不对我就有可能反对。虽与你吵过,觉得你说的对的地方我还同样会支持,从不记仇,更不会暗地损对方。没有后撤之说,我本就没与你对恃。不管出于何因骂了你,但还是骂了你了,还望兄台不记。

[ Last edited by 太阳星 on 2006/5/25 at 09:33 ]

break007 发表于 2006/5/25 09:42:53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nan at 2006/5/25 09:18:

声明一下,我跟你的战争宣布结束,并且单方面宣布永久停战。
我得到了我一直想到得到的,虽然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被你骂得很惨,呵呵,人生在世,骂来骂去很正常,理解。
我从你那里得到了什么,之前我一直缺 ...

希望不要发展成美苏之间几十年的冷战,呵呵。迟早有一个要先解体。。。单极世界也不好玩。人看青蛙是圆的,青蛙看人是360度的广角,人生接触半径不一样,从小到大被灌输的软件也不一样,佛说让我们放下知见,回归以后就是本来。也许是我的错,但真相就是真相,《密续》没必要唬人,你以为人人都是三岁小孩呢

火木子 发表于 2006/5/25 10:03:03

是啊,放下好难!

人法地,能承受别人踩才是好,踩别人算什么啊!哈哈哈

break007 发表于 2006/5/25 10:03:28

chounan,看来只有德山禅师才对你有办法,不过要是现在,很可能你要告他个故意伤害罪了,或者船子也有招数,那就是把你的光头按在水底下15-20分钟。。。

[ Last edited by break007 on 2006/5/25 at 10:11 ]

火木子 发表于 2006/5/25 10:03:45

拳击台上,能挨打的才是胜利者。

wesleybb 发表于 2006/5/25 10:26:48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nan at 2006-5-25 09:55:

按说这些专搞处女的混混造的业力,比我们这些手淫伤精的人,要大得多,恶的多,他们为什么不遭业报?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是存在的,真实的,用业病根本解释不通,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先不谈业病,你这种分析理解事物现象的思路是不对的。

有人存款100万,买了辆宝马,还剩50万;有人存款100元,买了辆自行车,结果破产了。但不能由此得到自行车比宝马贵的结论。

乱搞有没有报应,搜索一下“雅皮士流感”相关文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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