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做,为人看病须谨慎(一脚在医院,一脚在法院)!【zt】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14/1/23 17:17 编辑[转载]是谁杀死了吴伟青?(2014-01-13 20:05:59) 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转载▼http://blog.sina.com.cn/s/blog_439365dd0101ok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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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是谁杀死了吴伟青?作者:顽石
是谁杀死了吴伟青?尽管吴伟青对自己的女儿说“我不想死”,但他最终还是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以这种最残酷的行为告别了自己的妻儿,也告别了这个扭曲的世界。2013年12月31日,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的吴伟青与一街坊扶起受伤倒地的邻村周姓老人,并将其送到医院,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随后他被周老汉家人指为肇事者。2014年1月2日,吴伟青为了自证清白跳水塘自杀。2014年1月9日,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周老汉向专程前来探寻真相的深圳市知名公益人士,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同龄人陈观玉坦陈不是吴伟青撞倒而是自己跌倒,之所以要冤枉吴伟青,是因为“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事发已经10多天,尽管警方除了证实吴伟青的摩托车没有撞人痕迹之外,再没有给出任何权威的说法,但事实已经清楚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吴伟青不仅不是肇事者,还是个实实在在的见义勇为的英雄【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古有明训!】!周老汉说出了真相后,在网上立即招来骂声一片,网民众口一词将吴伟青之死归咎于周老汉和他的家人。一个高尚的生命就这样被毁掉,我能理解网民的愤怒,但我似乎感觉到,杀死吴伟青的罪魁祸首并非周老汉及其家人。那么,到底是谁杀死了吴伟青?一个见义勇为的好人为什么竟至于无路可走而非要自杀不可?顽石推本溯源,思之再三,为吴伟青之死找到了下面的一些真凶:可怕的贫穷,是杀死吴伟青的利刃。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率先沐浴在改革开放春风中的广东人应该很有钱,而吴伟青和周老汉正是内地很多人羡慕的广东人。殊不知,广东除了珠三角几个城市富有之外,其余粤西、粤北、粤东的大多数地方都很贫穷,贫富悬殊程度触目惊心,即便在发达的珠三角,也有数量不菲的本土居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更不要说珠三角以外的地区。吴伟青和周老汉所在的河源市东源县就是典型的贫困县。周老汉自己坦陈,因为“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所以他和家人要冤枉吴伟青为肇事者【当今之世,人心堕落到此种地步,不能不令人昂天长叹!】。从道德与法律层面来说,即便周老汉无钱治病,他也没有任何理由冤枉一个对自己有恩的好人。可换个角度思考,如果周老汉有钱治病,或者能享受较高报销额度的医疗保险,他和家人是不是就不会讹诈吴伟青了?改革开放30多年了,据说是取得了亘古未有的伟大成就,有GDP全球第二为证(其实,从南宋到清末,我国的GDP不仅长期位居世界第一,而且遥遥领先于各国),可一个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老人竟然有病无钱医,这是周老汉自己的过错吗?再说吴伟青,如果他家境相对比较富有,他被讹诈十几二十万,大约不至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听说过哪位先富者因为被讹诈一二十万就自杀的吗?也正是因为贫穷,让吴伟青在被讹后,面对巨额的费用无力承担,而只能选择一死了之。一二十万,不过是富人一桌普通酒宴的费用,可它却成为吴伟青生命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毫无疑问,贫穷是杀死吴伟青的利刃,也是困扰今日中国多数人的噩梦。扭曲的法律,是杀死吴伟青的刽子手。从周老汉出事到吴伟青自杀有一个星期之久,警察通过鉴定也给出了吴伟青所骑摩托车没有碰撞周老汉的鉴定,可据吴伟青临死前打给女儿的电话透露,交警依然催逼吴伟青为周老汉交付十几万医疗费【请问:如此催逼人命的交警该不该判重刑?】。在向女儿万般无奈地倾诉“我不想死,可我实在没这么多钱”之后,自杀,成了吴伟青唯一的选择。试想,吴伟青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一个简单的案件,一个星期过去了,警方都未能做出明确的结论(难道也需要300多人500多天挖地三尺去寻找证据吗?),倘若周老汉咬定吴伟青就是肇事者,估计吴伟青即使倾家荡产也很难打赢官司。到那时,周老汉的医疗费照出不说,还得付出根本无法承担的高昂的诉讼费,吴伟青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吗?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对于关心社会的人来说,应该不至于这么快就从记忆中消失了吧。如果法律能让吴伟青看到洗刷冤情的希望,如果法律一向能够保护像吴伟青一样的弱者,如果有许多底层人物因为法律而讨回了正义与公平,如果真像一些大人说的决不能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被冤屈的吴伟青还会选择自杀吗?记得前委员长在卸任前郑重宣布过,我国已经建成了完备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顽石不禁想问:这完备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沦丧的道德,是杀死吴伟青的元凶。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理说,周老汉和他的家人对吴伟青应该深怀感激才对,可他们不仅没有感激,反而冤枉、讹诈对自己有大恩的人,这种行为在任何正常的社会都是要受到谴责的。可怕的是,这样的丑剧正在大江南北、城市乡村日益频繁地上演。该不该扶起倒地的人已经成为困扰整个国民的大问题,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为什么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会沦丧到了如此糟糕的程度?当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成为多数人的人生信条,当雷锋、焦裕禄成为傻子的代名词,当为人民服务渐渐被为人民币服务所替代,当“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构建并维护了几千年的道德大厦轰然倒塌自然就在情理之中。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还能指望不会频繁出现周老汉和他的家人这般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之徒吗?道德沦丧当然是将周老汉和他的家人推上道德被告席的罪魁祸首,也理所当然成了夺去吴伟青宝贵生命的元凶。无良的媒体,也是杀死吴伟青的帮凶。从80年代初的潘晓事件开始,媒体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弘扬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猫论成为主流价值观推波助澜。这几十年,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利他主义等一切崇高的品质都被抵制被解构甚至被扭曲被丑化,报道甚至讴歌假恶丑成为时尚,自觉或不自觉地贬损真善美成为潮流。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周老汉尤其是他的孩子接受的是一种怎样的价值观也就可想而知。这种丑陋的舆论环境,自然会助长邪恶,抑制良善。周老汉们因此失去良知,吴伟青们因此丧失生命。我知道,吴伟青的自杀不会激起太多的波澜,如蝼蚁般的生命所受到的关注程度远比不上被贵人吃过的一个普通的包子,但我仍然要用文字抒写对于一个崇高生命非自然陨落的压抑不住的愤懑,表达对杀死吴伟青的社会现实苍白的谴责,发出一个良知未泯者最无力的呐喊! 2014.1.13
深为版主铮铮直言感动。设计师设计的特色社会已经初步形成,繁荣娼盛,贪腐横行,毒品泛滥,贫富悬殊,既然不是搞政治的,还是希望节哀顺变,洗洗睡吧 本帖最后由 泽灵 于 2014/1/23 22:29 编辑
hhbffq 发表于 2014/1/23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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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畜生都知道報恩呢! 人類怎麼能容忍這樣的事一再發生? 這是反人類罪!可以想
象, 陰間對這樣殘害忠良行為的懲罰,要遠遠超過現世"千夫所指"的果報。
问题是大多数的人并没有知恩图报的习性,恩将仇报是常态啊,我担心地狱住不了这么多堕落的鬼魂! 所以蒲松龄才会情愿与鬼谈情也不愿与人交往,人比鬼更加可怕啊,国人堕落千年了!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14/1/27 19:57 编辑
男子停车救人遭痛殴 :不是你撞的你停什么车 http://news.sohu.com/20140127/n394246206.shtml【古人曰:狗咬吕洞宾,不识好歹人;吕神仙如果再世,不知会如何拯救如今世人的道德弊病?-弄神通还灵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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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7日07:07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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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寿江)夜晚开车回家途中,遇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倒在路边,忙掉转车头准备救助,殊料竟遭对方家属一阵痛殴。23日,挨打男子对记者称,这事儿想想就令人心寒。
1979年出生的胡利飞,是蕲春县刘河镇大家平价超市的店主。据他介绍,20日晚9时许,他从县城进货回家,在距家约600米处,发现对向车道马路边花坛处,有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摩托车旁躺着一名中年男子,一动不动。胡利飞说,当时,有多辆车经过,都没有停车,于是他朝前开了一小段掉头回来,准备救助倒地男子。
胡利飞称,在发现对方没什么大碍后,胡利飞决定开车离开。不料,这时,上来两名男子,拦下他的车,称他撞了人不准跑。争执中,对方一男子照着胡利飞的脸部就是两拳,胡利飞丢下车子开跑,并报了警。胡利飞说,当地派出所民警和交警随后介入。在派出所,他质问倒地男子,请他说句良心话,是不是被他撞的,对方的回答令他感到心寒,对方称:“不是你撞的你停什么车?”
23日下午,记者找到了事发当日骑车倒地男子龚某。龚某依然声称,如果不是胡利飞撞了他,干吗要停车,他停车是“心里发慌”。 作者:周寿江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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