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缘
发表于 2012/2/8 06:58:41
《失神论》
本帖最后由 济缘 于 2012/2/8 07:10 编辑
谢绝转载,笔者自有理由,而且这个笔者很怪,只重视作用,不太重视留名,对于名所带来的利,更是深恶痛绝。凡是有作用的,即使没有名字都会被人们记住,并世代传送。扬名成就世俗功名,不扬名却能得真实作用。读者也不用在意,因为你我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本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居处,又何从定居。虽然不定居,但却有居性存在,无限的奥妙也只有你自己能体会:
意乐之淫 甚于泄精 精主水大 滋润物质 粘合肢体 若脱则亡
**** Hidden Message *****
xufang45
发表于 2012/2/8 07:35:45
学习了
dylbn
发表于 2012/2/8 08:22:40
多谢分享
wayne8349
发表于 2012/2/8 08:41:50
学习一下
wayne8349
发表于 2012/2/8 08:42:20
学习一下
vitalriver
发表于 2012/2/8 09:00:57
学习一下!
net2k
发表于 2012/2/8 10:10:33
学习学习一下
lilongbo
发表于 2012/2/8 11:37:50
kankankan
冉冉物华
发表于 2012/2/8 11:58:56
关注济缘的“神秘贴~"
二泉映月
发表于 2012/2/8 13:49:10
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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