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钱子惹出的官司!
本帖最后由 梁知行 于 2011/12/6 12:34 编辑相关新闻报道:
少年小霍到药房求医问药,药房无行医资格的中医开出中药,其中有一味叫马钱子的中药让小霍中毒。昨天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中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药房所在的医药公司赔偿少年6万余元。
小霍的父亲老霍陈述:小霍患有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2010年5月,小霍发病后感觉身体不适,来到唐氏药业有限公司民主新村店。坐店的中医给抓了一服中药,成分包括人参200g、全蝎200g、马钱子300g等。
其中一部分被该中医制成蜜丸口服,另一部分用来熬水。
小霍第一次服用后,立刻出现抽搐、腹痛、口吐白沫等症状,被送往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医院曾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对于小霍的病情,医生诊断为:乌头碱(马钱子)中毒等。
小霍出院后,无法站立行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后,诊断为双下肢腰骶神经根损害。经司法部门鉴定,为二级伤残。
老霍称,儿子从此瘫痪了,这是吃了中药引起的。他曾经和药房协商过,药房所在的重庆唐氏药业有限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书,承诺将承担小霍的治疗费、护理费等,直至小霍恢复到治疗前的身体状况。但该公司支付了一段时间后就拒绝继续支付。他为此将该公司及药店一并起诉到法院,索赔各种费用150余万元。
法庭上,唐氏药业承认小霍是服用他们药房开出的中药中毒的,而且开药的中医师确实不具有行医资格。对此,他们表示歉意,并愿意赔偿。但是,中毒后并没有留下中毒后遗症,瘫痪是小霍自身的病造成的。
因双方对小霍的瘫痪原因有争辩,法院委托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法院认为,唐氏药业只对小霍的药物中毒负责。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法院最后判决唐氏药业有限公司赔偿小霍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共6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4万余元后,尚欠2万余元。
市法医学会鉴定认为,唐氏药业的中医开出马钱子300g的量过大。经过计算,患者按医嘱每日所服的含马钱子蜜丸量超过中毒量,患者服药后当日住院的症状和体征,符合马钱子中毒的临床表现。所以,唐氏药业对患者的中毒有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鉴定还认为,患者经治疗后出院时,中毒影响的肝肾等功能已无明显异常,而患者行走困难是因其自身疾病参与度较高。
最后的鉴定结论是:唐氏药业民主新村店对小霍中毒存在过错,但该过错与瘫痪无直接因果关系。
记者:罗彬 华莎
来源:重庆晚报
另一单马钱子惹出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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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岁无证"老中医"夺人命被判3年 罚金1000元
现年81岁的宋某本该伴着儿孙、共享天伦,如今却因犯非法行医罪将在狱中度过3年。
宋某系安徽省来安县半塔镇人,小学文化,无医生职业资格,为非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能行医。但宋某却长期在当地为群众进行中医诊疗,人称“老中医”。2010年2月,半塔镇居民魏某患脑梗塞,在医院接受治疗后听人说起宋某,便邀请他做些后期调理。期间,魏某按宋某开的方子吃了几幅中药后病情并未好转,宋松认为药量不足于是便擅自加大药量。魏某在服用了含有过量马钱子成分的中药后,突发不良反应不治身亡。
近日,经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宋明山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
记者:申浩 张晓利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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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中医开出毒性药方致患者死亡
昨日,被告人张建平因涉嫌非法行医在房山法院受审,死者家属提出75万余元的民事索赔。
受害者临死称留好证据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张建平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于2010年5月给被害人赵某自制混合药粉,致赵某死亡,张建平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
据了解,33岁的张建平大专毕业,来京打工十余年,事发前在房山区石楼镇支村楼租住了一门脸,经营药品买卖。2007年,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六个月。
据死者赵某的妻子任某称,2006年其丈夫做开颅手术后偏瘫,双色球开奖公告。2010年5月16日,她和丈夫去了张建平处量血压。量完后,张建平称最近研制了治疗偏瘫的祖传药方,张的妻子还拿出服用过该药处方患者的名单。于是,赵某夫妇也要了一副药方。
任某称,次日午饭后,赵某刚吃下该药就开始上吐下泻、全身出汗。任某打电话找张建平夫妇,双色球,张建平不在,排列3开奖结果,张的妻子只叮嘱要多喝水。当天18时,赵某被送医后死亡。临死前,赵某叮嘱家人,收好没喝完的药汤“留做证据”。
司法鉴定显示,张建平的处方含有乌头碱成分,赵某死因系“口服乌头碱中毒”。
昨天庭审时,赵某的家属提出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在内的75万余元的赔偿。
被告人自言药方有效果
张建平在庭上称,他开出的药方是依据一本祖传的医书,上面记载称用川穹、制草乌可以治偏瘫。由于制草乌具有一定的毒性,他还想到了将制草乌与绿豆一起熬制来消解毒性,而一旦患者出现不适也可用绿豆水解毒。该药方曾给有偏瘫现象的房东服用,一周后房东病情有转好,“特别有成就感”,福彩3d。张建平说。
但是,检方案卷资料显示,无证据证明张建平曾用该药方治愈任何人。
昨天,法院未就该案作出判决。
■ 对话
被告人
出去后要考证
新京报:知道无证行医违法吗?
张建平(下简称“张”):想过考证,但以我的水平没十年下不来。李时珍有证吗?
新京报:配好方子给人吃,担心吗?
张:没有。祖传的方子,祖祖辈辈都应该是这么吃的,而且还有解药。
新京报:赵某为什么出事?
张:一次吃太多,也没喝绿豆水解毒,。不能说我借他刀,他伤人也怪我。
新京报:现在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张:出去一定要考证(指医生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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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老中医用神医治疗仪电死癔症患者
51岁的李女士患有癔症,经无行医资格的71岁“老中医”张某的神秘治疗仪诊治,结果呼吸衰竭死亡。
前日,密云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万元,并赔偿李女士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患者就医当场倒地休克
据检察院指控,51岁的李女士患有“癔症”,经常觉得自己有鬼魂附体,精神恍惚。李女士的母亲经人介绍,听说“老中医”张某能治此病。
3月30日下午3时,李女士由母亲带着,来到张某经营的北京科海康中医药技术研究中心就医。张某拿出一台名为“小神医经络数控电位治疗仪”的仪器为李女士治病。张某将仪器的两块电极片贴在了李女士身上,并通上电。不一会儿,李女士就感觉不适,倒地休克。李女士没等到120到来,就已身亡。
据了解,张某使用的仪器说明书明确标识:(仪器)不得将两块电极片同时放置在使用人身上,否则会造成触电事故。
法医鉴定证明,李女士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检方查实,张某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检方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
法院刑事开庭前,李女士的家属提出32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被告人曾自做人体试验
庭审时,张某表示认罪,称治疗仪是一个自称“教授”的人,上门推销给他的,他为此花费了3000元购买,并曾在自己身上试验过,没有发生触电事故。他对造成李女士的身亡,十分后悔,但自己没有能力赔偿。
前日,密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万元,并赔偿李女士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记者:陈博
来源:新京报 马前子常用,但加工制做非常小心,一泡(49天)二去皮,三常流水冲一天,四切片,五黄土炒干,六香油炸酥而不焦。研末。口服按体身天每10kg0.1g算,个别体质还要少0.07g。照上法应该不会中毒。 :L 绕道虎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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