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在英国遭遇“生死时刻”
“即便医术再高,老外对我们再信任,如果我们没药可抓,还怎么开诊所?”最近两个月,记者时常听到这句被在英国行医的中医们挂在嘴边的话。在经历多年“中药不是药”的误解后,很多在欧盟国家“悬壶济世”的中医可能将从4月1日起面临“有医无药”的尴尬。在南部海港朴次茅斯一家中等规模的中药店,记者看到担任主治医师的陈大夫还留着一份去年底的《独立报》,头版头条写的是“欧盟将禁止中药进口”。一切起因都要从欧盟2004年颁布的《传统草药注册程序指令》说起。根据该指令,从2011年4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销售的草药必须得到上市许可证后才能销售。因为欧盟市场的中药大多以食品、保健品等形式流通且注册费用昂贵,据说还没有一种传统中草药以药品身份在欧盟成功注册。如果“无药可抓”,像陈大夫这样的中医自然十分着急。
春节前,记者出席了一个在英中医组织的会议。会开了两个多小时,来自英国各地的中医大多低头皱眉,讲话的人也都表达了对欧盟“禁令”的困惑和不满。全英中医药联合会医师学会会长马伯英教授与英国药品监督部门保持联络最多,他解释说,英国和其他欧盟国家要限制进口的是“传统草药制品”,但被很多媒体夸大为专门针对中药,这才让华人社会感到慌张。马伯英认为,中医在海外出现一些波澜起伏是不可避免的,而未来三五十年,中医在海外还是要以西方病人为主,才能真正发扬光大。
2月16日,在英国的中医师似乎又迎来了“峰回路转”的一天。英国卫生大臣当天宣布,政府决定绕过欧盟给中医开一个“后门”,允许经过英国卫生专业委员会登记注册的传统草药师继续使用无照草药制品。所谓注册就是要考取“补充疗法和自然健康疗法理事会的医师认证”,但对绝大多数中医来说,用流利的英语表达医学理论,难度可想而知。马伯英说,“谁都明白,这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没什么区别。”在爱丁堡开了8年中医店的段大夫准备在4月前关了他的店,因为“没有余钱来买各种中药的准入证”,另外,他英文不好,也考不下来英国的医师资格证。一些中医抱怨,英国的做法就是“隔山打牛”,迫使他们无法立足。
记者:霍斯欧
来源:环球时报
要攘外,先安内。在自己国家还摇摇欲坠,到国外去折腾啥? 对中医师进入HPC注册的期待
作者: 马伯英
“千呼万唤始出来”,隔了差不多一年之后,新政府卫生部长 Andrew Lansley 终于在2月16日发布关于英国草药师将进入HPC (Health Professions Council,卫生同业委员会,或译成“健康行业委员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作法定注册(statuary register)。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对缓解当前面临的欧盟草药制品法即将全面执行所造成的巨大压力,及业者的专业和财务危机,有重大意义。这几天同仁纷纷来电,希望知道更多细节,确定方向。对此我们只能等待政府公布进一步的计划。这里谨提供一些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 中医师的注册身份
中医师的注册身份关乎中医在英国的地位。十年来我们一起奋斗,争取到不以草药师而是中医师头衔进入与草药师、针灸师平起平坐的立法地位,如果最后成功,那将为海外中医的法律地位确定树一标杆,对海外中医发展极为有利。可惜功亏一篑,2010年4月前卫生部长作出暂停决定,使中医界大失所望。
而今新政府卫生部长重新检察过去16000份咨询意见,作出了新的决定。这次新决定有几点与前(甚至2009年前)不同:1. 明确是进入HPC注册;2. 是法定注册(statuary register),而不是一般的管理注册;3. 最后还将呈交国会批准(Subject to Parliamentary approval)。这也就是说,要通过一个完整的立法管理(statuary regulatory)程序,差不多回到2006年卫生部立法路线图。这是很可喜的。
此次卫生部的通告只提到要求HPC对使用无执照草药的执业者提供法定注册,其上下文中指出这是指“herbal medicine practitioners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 practitioners,所以中医师是这次法定注册的对象之一。但其中没有提到针灸师。在去年前卫生部长的决定中,也是不包括针灸师的。决定认为,针灸师组织的管理已经相当令人满意,也没有使用中成药的问题。
二. 注册条件和程序
现在完全不清楚注册条件和程序,因为卫生部正在制定一份法定注册条款草案,将提出具体注册条件和程序。大家比较关心的祖父母条款问题、英语水平问题,应当在其中提出。此草案将有一个咨询阶段,还有大家提出意见的余地。不过,整个过程,在2012年4月前完成,是既定时间表。
祖父母条款是关乎已经在英执业者,可否便利进入注册,例如是正规学会会员;提供符合注册条件的证明(卫生部将一一列出)的执业者等等可以不需要考试等等手续直接注册。英语水平过去有很多不同等级要求的建议提出过,政府接受何者,现在完全不知道。从附件总结分析内容看,要求从严的意见居多数。但卫生部曾经对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表态,“语言问题不应该成为中医师注册的障碍”。我们希望他们继续维持这个基本态度。
三. 欧盟草药制品法
有些英文报纸报道,说英国不执行欧盟草药制品法了。这是误解。在卫生部决定中,原话是说:“It will do this by allowing us to use a derogation in the European legislation to set up a UK scheme to permit and regulate the supply, via practitioners, of unlicensed manufactured herbal medicines to meet individual patient needs.” 这里的关键词“derogation”是指“部分不执行”。而且是欧盟立法允许的。不能理解为“废除”或“不执行”。
“部分不执行”也很明确,是指这样一个例外:那些无执照草药经过加工的制品(对中药来说就是中成药),通过草药师(包括中医师)对单一病人进行诊断而合乎其需要地给予治疗。也就是通常所说One To One (OTO,一对一)的使用中成药办法。是欧盟草药制品法中没有的。这是近年来MHRA给予的方便。此将得到继续。
MHRA 的原有决定,例如2011年4月前进口中成药和中医师使用中成药至保质期结束的政策,目前没有改变。至少2012年4月前大约可以维持现状吧。不过,MHRA的允许诊所“一对一”使用中成药,是要由医生看过才能卖的。如果是零售,将不被允许。2004年我咨询MHRA,他们明确指出,在诊所里公开展示成药产品,病人能够指要而卖给的,也是不允许的。4月以后,大家不要再由前台推销。病人进来,先登记,由医生看过,作出记录,然后发药,才符合“一对一”程序。否则可能被查处。
对于中药进口商,4月份后是否可以继续进口,目前还不知道。2011年4月法定注册程序完成后,“一对一”使用的政策自当继续,那时中成药进口照理应当可以。但目前我们不知道。因为中间还有一个海关,海关是不是“部分不执行”欧盟草药制品法,需要卫生部和 MHRA进一步沟通。然而,如果不允许进口,岂不是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对一”政策也等于白条一张。
未加工的草药和药粉按MHRA指示,不在欧盟草药制品法范围之内,继续进口和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四. 面临的问题
我读到METRO报纸上一封读者来信(2月18日),反对卫生部新决定。此人其实就是当年100位西医教授签名反对给中医立法的其中一位。三年前在 Guy’s Hospital 举行中医针灸是否“无效”、“欺骗”的辩论会,他是力主中医针灸“无效”、“欺骗”的主辩人之一。我那天参加了,却不被允许发言。我们必须看到,反对方的势力、能量很大。这后面一年,法定注册的讨论过程,一定会遇到强大反对。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已经可以高枕无忧进入法定注册了。
卫生部的 “draft legislation”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之中。发布供公众咨询时,大家得仔细阅读,思考问题。其对中医的定义、中医师头衔、注册条件(例如祖父母条款、英语水平等等)、注册手续、费用…… 全部关系中医、中医师前途。这次通过之后,交国会表决,就是最后法律文件了。那时想再改也来不及了。这将是一部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关乎中医命运的大法,中医界一定不要掉以轻心。
英国中医界能不能团结、联合起来做好这件事?是考验我们的时候了。FTCM愿意真心诚意与各个中医学会团结合作,一起努力。只要能对英国中医前途有好处,对中医师进入法定注册制订出一个好的法规有利,我们就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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