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知行 发表于 2010/5/28 17:44:49

医院改制牵出神秘房产 三名职工坐拥16套房

天上掉下16套房子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发自北京

  医院改制出怪事,三老职工坐拥两千万元房产

  没有人知道买房资金的出处,更没有人清楚买房的目的。房子是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医院完成资产评估后购买的。在职工吕衍军看来,当时正值两家单位资产移交的敏感时期,违规买房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吕衍军和同事范晓非都是地道穷光蛋。但最近,他们变成了坐拥上千万元资产的有产一族。5月23日,各自搬进了北京西郊某小区的一套新房里。

  身材瘦小的吕衍军原是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医院(以下简称中铁建总医院)的一个电工。改制失业后,已半年没有工作,连吃饭都得靠父亲的退休金。

  吕衍军最近“暴富”的原因是,他发现他与两名同事有权利处置首都北京的16套房子。按北京目前的房价,这16套房子的总价值超过两千万元。

  2004年,中铁建总医院改制,由中铁建总公司移交北京市政府,并入北京朝阳医院(以下简称朝阳医院),成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然而,这次改制在某些环节上显然出了问题。直到现在,中铁建总医院在法律意义上却仍然存在,而它名下的职工,则只有吕衍军、范晓非、明静三人。正是因为如此,吕衍军认为,以中铁建总医院名义购买的16套住房,应由他们三人进行“自我安置”。

  改制改出的神秘房产

  事情应该从六年前的改制说起。当时,和中铁建医院的大部分原职工一样,吕衍军最初听到医院改制的消息时曾非常高兴,按照相关领导说法,改制之后,他们将成为北京朝阳医院——一所著名的三甲医院——的正式职工。

  然而,当改制完成后,原中铁建总医院职工却发现,他们的待遇和原朝阳医院职工的待遇并不一样,“几年来一直是同工不同酬,工资一分没涨。”吕衍军说。医院更名三年后,2007年4月,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要求与职工签为期一年的岗位合同,医院声明,岗位合同已经签订,原(中铁建)劳动合同失效。职工们认为,这其实是医院要赶他们走人,矛盾由此爆发,以吕衍军等人为首的数十名职工开始各种形式的抗议,并将中铁建总医院的上级单位中铁建总公司告上法庭。

  多番维权波折后,多数职工最终成为朝阳医院的正式职工。

  不过,吕衍军等三个在维权中“挑头”的职工并没有签合同。按他们的说法,不签的理由是,一位院领导曾在公开场合说过:别看今天闹得欢,等着秋后拿清单!

  自那之后,吕衍军等三人就一直成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编外”员工,医院仍给他们发着工资,但他们一直没跟医院签合同。

  去年12月,因为“旷工”,吕衍军收到朝阳医院的辞退通知。今年4月,他和范晓非、明静一起将中铁建总医院“告”至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用16套商品房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吕衍军说,16套房子是他们在2007年维权过程中无意中发现的。那时房子其实已经买了3年,但全医院没几个人知道。房子的钥匙和购房合同一直由某医疗科室(而不是物业部门)的人拿着。

  根据购房合同,这些房子于2004年11月(恰逢医院改制移交期间)购买,购买方是中铁建总医院。价格是每平米3800元(如今已达每平米2万元),合同上盖有中铁建总医院公章和当时院长的姓名章。

  在职工们看来,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因为自1983年成立以来,中铁建总医院从来没有买过商品房,如需用房,都是向上级单位中铁建总公司打报告申请款项自建。

  没有人知道买房资金的出处,更没有人清楚买房的目的。房子是在总医院完成资产评估,并被国资委批复资产划转后购买。在吕衍军看来,当时正值两家单位资产移交的敏感时期,违规买房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更为离奇的是,这16套房子购买后一直闲置。据一位职工说,2008年,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新领导上任,得知医院有房产后,曾经非常高兴,并派人装修,准备“用起来”。但是,不知何故,最终仍“没敢用”。

  据吕衍军说,在职工维权期间,北京市卫生局就上述房产进行过调查,曾有领导表态说房子属于中铁建总医院,如何处置要听中铁建总医院职工意见。“我们的理解是,现在中铁建总医院的职工就剩下我们三个人,也就是说要听我们的意见。”吕衍军说。

  在上海房产律师王展看来,中铁建总公司系国有企业,中铁建总医院是其下属企业,因此其名下房产当属国有资产,不能说归哪个个人。不过在他看来,从债务清偿角度,职工下岗要求用企业资产进行自我安置似乎不无道理。

  自己告自己?

  这起非同寻常的案件显然让劳动仲裁部门大伤脑筋,仲裁人员首先花了很大精力来弄清谁是被告。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2005年的一份文件(京卫医字[2005]7号),中铁建总医院并入朝阳医院后,成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中铁建总医院予以注销登记。

  这似乎意味着中铁建总医院已经不复存在。表面上看也是如此,因为自从2005年改制后,中铁建总医院的牌子就摘了,改名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不过,法律意义上却并非如此。直到现在,中铁建总医院仅注销了原医疗机构许可证,其法人资格并未履行注销手续,其原组织机构代码多年来也一直沿用,吕衍军说,一直到2008年中铁建总医院的公章还在用。

  也正因为如此,吕衍军等人才会将表面上已不存在的中铁建总医院告至劳动仲裁部门,而劳动仲裁部门也才会受理,并向“中铁建总医院”发出了仲裁通知。

  事实上,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当年吕衍军曾将中铁建总医院的上级单位中铁建总公司告上法院,结果一审法院说,吕衍军原来与中铁建总医院签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应该由朝阳医院履行,中铁建总公司没责任。二审法院说得更明白,中铁建总医院是有用工主体的独立法人,跟中铁建总公司没关系,也就是说,吕衍军根本就是告错了。

  “既然中铁建总医院是独立法人,我现在就来告它。”吕衍军说。

  吕衍军之所以没“告”朝阳医院,是因为在2007年,中铁建总医院曾有一位职工与朝阳医院打官司,结果院方答辩说对方告错了,因为虽然中铁建总医院并入朝阳医院,但朝阳医院东院和京西院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不过,5月12日石景山区劳动仲裁委审理吕衍军案时,“被申请人”席上坐着的却是朝阳医院的代理律师。“以前告它(朝阳医院)时它说你告错了,现在没有告它它倒自己找上来了。”吕衍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吕衍军承认,如果朝阳医院不来人的话,到底该什么人来,“我们告的是中铁建总医院,中铁建总医院现在就剩下我们三个人,那是不是我们自己告自己?”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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