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万买下医院 进不了场还官司缠身
花了160万元,泸州医生刘建军通过转让买下泸州慈善路中医医院,并于去年底变更成为医院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正在构思如何发展医院的刘建军没想到,自己非但没能在计划时间内接收医院,而且还为此官司缠身。昨日记者获悉,因没能按协议按时接收医院,刘建军日前将医院前法人代表余保成告上法庭。同时,余也提起诉讼,称医院属合伙创建,合作关系未终止,应撤销转让协议。日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两案,但并未当庭宣判。
160万买下医院起纠纷
自己起诉对方,立即又被对方起诉,刘建军说,他现在当了原告又当被告,觉得无奈而委屈。
刘建军说,2009年9月8日,他与泸州慈善路中医医院前法人代表余保成签了医院转让协议,后又签了补充协议,以160万元的价格从余保成手里受让医院。“当时我们约定好了,款到后就将医院移交给我,并且余保成之前与负责医院管理的黄建新院长、陈世国副院长所签的一切协议将由余自己负责解除。”拿着余写的160万元的收据,刘建军说,自己办完交款手续后,开始到医院管理,并与陈世国和黄建新分别签了工作交接协议和聘用合同。
刘建军说,正当自己在为医院的发展进行构思时,陈世国和黄建新2009年12月中旬突然称,泸州慈善路中医医院是他们与余共同所有,余无权将医院单独转让。刘建军说,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他很吃惊。多番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刘建军以未按协议约定按时移交医院为由将余保成起诉至法院。同时,余保成也提起诉讼,称医院属合伙创建,合作关系未终止,合作期限未到,应撤销转让协议。
医院还有合伙人?
对于刘建军所说的与余保成签订了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等,余保成的律师王国梁表示,据余保成称,补充协议上的个人盖章确实是自己的章,但怎么盖上去的,并不清楚。王国梁说,最初余保成从他人手里受让了泸州慈善路中医医院,陈世国与黄建新也投入了一些设备和药品等,并负责管理经营。对于陈世国与黄建新所说的余保成单独出让医院,王国梁说,余保成对合伙单位的买卖流程不太清楚。王国梁表示,“余保成与刘建军之前所签转让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陈世国和黄建新则表示,余接下医院时,他们两人投入了数十万元的设备、药品和一些保证金,“是合伙关系。”陈和黄说,“我们确实和刘建军签了移交协议和聘用合同,那只是对他当法定代表人没意见,但移交的是行政工作,并不代表我们同意把我们在医院的那一部分资产转让给他。”
对此,刘建军说,对于陈世国和黄建新是医院的合伙人身份,他表示怀疑,因为对方没提供相关合伙证明。“既然已经签了协议,大家都应诚信地按协议办事。”刘建军说。
2010年2月22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建军、陈世国、黄建新和余保成的律师王国梁均到庭。刘建军昨日表示,除了医院的官司让自己揪心外,自己目前是医院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却无法接收医院,在此期间,医院的经营风险也是自己担心的问题。
本报记者:何东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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