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未定,医保转移没法操作?
即使到了7月1日实施“大限”,人社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仍可能只是一纸空文。《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其基本医保关系能够顺畅接续。
“最关键问题没解决”,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王福华表示,《办法》只是规定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但对统筹基金安排未作任何说明,而这一块正是医保关系转入地接收的难点所在。
先行半年的长三角地区(江、浙、皖三省)职工医保关系流转也卡在这里,转出容易转入难,年龄越大越是如此。
“医保统筹基金转不转,转移比例是多少,国家还没有具体说法”,江苏省人保厅人士1月19日称,等政策明朗后才能与财政、医保部门进一步会商。
江苏省医保中心办公室人士认为,先统一各地的政策标准和医保待遇,再逐步实施统筹基金的转移,是比较可行的操作路径。
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江苏省镇江市,对所有转入医保关系“来者不拒”,主要通过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风险基金追加支付等办法。这些方法或可资借鉴。
争夺统筹基金
全国医保制度采用“统账结合”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人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约30%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有学者发表言论认为,由于医保基金管理“现收现付”,因此参保者流动就业时不需要带走统筹基金,医保关系转移甚至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还简单。但医保界实操人士反对这一说法。
首先,参保者个人医疗费用通常随年龄而递增,而其在退休以后将不再缴纳医保基金,因此医保关系接收地希望得到转入人员以前的统筹基金,以便从容支付其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医疗保险互助共济作用有赖于“大数法则”,转出地必然想留下原参保人员的统筹账户资金,把“盘子”做大。
如果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一个基准单位,可换算出,个人账户资金是1.9单位,统筹账户资金为2.1单位,后者略多。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医保缴费工资基数很大,单位缴付比例也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则统筹账户超出个人账户差额更大。
一直以来,参保者统筹账户资金无法随人员流动而转移,其医保关系接收地的相应对策就是不承认以前的缴费年限。从长远看,这将使相当一部分流动就业人员到退休时仍不符合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男30年、女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0年以上),从而影响到退休后医疗待遇。
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王福华建议,可以对不同年龄段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精算,再据此确定参保人员统筹账户基金的地区分布比例。(即统筹账户里的钱,按一定比例,分给转出地和转入地)
提升统筹层次
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还面临着医保统筹层次低(目前只做到县级统筹)的麻烦。这不仅直接影响到转移量的统计及相关工作成本(统筹区越小转移量越大),更重要的是其背后地方财政支出的消长。
地方财力不同,首先体现在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的差别,比如报销的范围和比例、结算周期等;其次,财政投入医院的方式无非是按照编制给付“人头费”或是“购买服务”,医保关系转入后,就第一种方式而言摊薄了原参保人享受的政府投入收益;就第二种方式而言则加大了财政购买服务支出。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中,也曾遇到类似问题,江苏省解决办法是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调剂金数额不低于各地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1%,地方财政部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中按期上解,以适当调剂各市、县当年的基金收支缺口。
医保关系转移能否借用这个办法?江苏省人保厅医保处的人士称,政策框架还没有开始酝酿。而省医保中心认为,统筹层次一下子跃升到省这一级不太现实。棘手之处在于,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财政“省直管县”,由地级市统筹作为过渡的方案也不可行。
镇江办法
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镇江作为一个财力有限的中等城市,却对所有转入的医保关系“照单全收”。
镇江医保局局长陈新中介绍,医保局以参保者中退休与在职人数之差的30%为基数,按照两倍于人均医疗费用的标准从风险基金中划出专款,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向医疗机构支付,以补偿他们为退休或多病参保人员提供的服务。
风险基金是镇江医保“总额预算”制度的一项内容,数额相当于当年医保可用资金的4%。“总额预算”在控住支付总量前提下,通过“就诊人头”这一指标促使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重症患者把医保关系转进来毕竟是个案”,陈新中介绍。
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办法》还涉及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不同医保制度的衔接。对此镇江市也有经验:不以人群的身份来区分险种,个人只要补缴(两种医保制度)个人账户差额,及统筹账户差额的4%,就可跨制度参保,“以前的缴费年限也可以接续”,陈新中说。
而江苏省太仓市则用缴费年限折算法来完成制度转移——比如原先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4年折算为一年,计算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记者:李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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